新機會和新任務
曆代誌上十五章一至廿九節
大衛在大衛城為自己建造宮殿;又為上帝的約櫃預備地方,支搭帳幕。那時大衛說,「除了利未人之外,無人可抬上帝的約櫃;因為耶和華揀選他們抬上帝的約櫃,且永遠事奉他。」。大衛招聚以色列眾人到耶路撒冷,要將耶和華的約櫃抬到他所預備的地方。大衛又聚集亞倫的子孫,和利未人,哥轄子孫中有族長烏列,和他的弟兄一百二十人;米拉利子孫中,有族長亞帥雅,和他的弟兄二百二十人;革順子孫中,有族長約珥,和他的弟兄一百三十人。以利撒反子孫中,有族長示瑪雅,和他的弟兄二百人;希伯侖子孫中,有族長以列,和他的弟兄八十人;烏薛子孫中,有旅長亞米拿達,和他的弟兄一百一十二人。大衛將祭司撒督和亞比亞他,並利未人烏列、亞帥雅、約珥、示瑪雅、以列、亞米拿連召來,對他們說,「你們是利未人的族長;你們和你們的弟兄,應當自潔,好將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約櫃,抬到我所預備的地方。因你們先前沒有抬這約櫃,按定例求問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所以他刑罰我們。」於是祭司利未人自潔,好將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約櫃抬上來。利未子孫就用杠、肩抬上帝的約櫃,是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
大衛吩咐利未人的族長,派他們歌唱的弟兄,用琴瑟和鈸作樂,歡歡喜喜的大聲歌頌。於是利未人派約珥的兒子希幔,和他弟兄中比利家的兒子亞薩,並他們族弟兄米拉利於孫裏古沙雅的兒子以探。其次還有他們的弟兄撒迦利雅、便、雅薛、示米拉未、耶歇、烏尼、以利押、比拿雅、瑪西雅、瑪他提雅、以利斐利戶、彌克尼雅、並守門的俄別以東,和耶利。這樣,派歌唱的希幔、亞薩、以探,敲銅鈸大發響聲;派撒迦利雅、雅薛、示米拉末、耶歇、烏尼、以利押、瑪西雅、比拿雅,鼓瑟,調用女音;又派瑪他提雅、以利斐利戶、彌克尼雅、俄別以東、耶利、亞撒西雅,領首彈琴,調用第八。利未人的族長基拿尼雅,是歌唱人的首領;又教訓人歌唱,因為他精通此事。比利家、以利加拿,是約櫃前守門的。祭司示巴尼、約沙法、拿坦業、亞瑪賽、撒迦利雅、比拿亞、以利以謝,在上帝的約櫃前吹號;俄別以東和耶希亞也是約櫃前守門的。
於是大衛和以色列的長老,並千夫長,都從俄別以東的家,歡歡喜喜的將耶和華的約櫃抬上來。上帝賜恩與抬耶和華約櫃的利未人,他們就獻上七隻公牛,七隻公羊。大衛和抬約櫃的利未人,並歌唱人的首領基拿尼雅,以及歌唱的人,都穿著細麻布的外袍;大衛另外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這樣,以色列眾人歡呼吹角,吹號,敲鈸,鼓瑟,彈琴,大發響聲,將耶和華的約櫃抬上來。
耶和華的約櫃進了大衛城的時候,掃羅的女兒米甲從窗戶要觀看,見大衛王踴躍跳舞,心裏就輕視他。
(一)
第一次嚐試把約櫃運到耶路撒冷遭遇不幸(十三章)後,大衛現在決心要正確地來做這件事了。我們在上麵注意到烏撒的命運,與大衛較早沒有遵守禮儀的正確方法有關。這一章的頭幾節,在撒母耳記下六章相應的經節中,並沒有出現,這幾節是要描述大衛仔細留意那些他以前忽略的事情。這種關注一開始在一至三節就很明顯,為了把約櫃運回耶路撒冷,曆代誌在此作了一些明確的準備;而在撒母耳記下六章十二節以下,隻是把這些準備作為假定而已。大衛先給約櫃預備一個「地方」,那地方顯然不是尚未興建的聖殿,大抵是遵照律法關於聖俗之分的要求(例如,請參利十七3以下),從城中分別出來的一個地方,他在那個地方支搭了一個「帳幕」,也許是照會幕的樣式,就是在曠野時期放置約櫃和作至聖所的(出廿六7以下)。那個真的會幕仍支搭在基遍(請比較代下一3)。所以,大衛決定不移動那個會幕。(王上八4說,所羅門後來把會幕,連同約櫃運進聖殿。這是否指原來在基遍那個帳幕,或是大衛所建作為代替的較新的帳幕,則不清楚。(但無論如何,他行動的過程,都正確地履行上帝律法有關的要求。
最重要的(2節)是他注意到一些細節,確保約櫃要照原定的方式運送:隻用利未人運送(申十8請比較民四1-15;至於那些杠的規定,請參出廿五13-14。他們的「自潔」(12,14節),是指禮儀方麵的準備,這個詞可能包含出埃及記十九章十四、十五節和廿二節的意思,在那裏提到上帝「衝過來」(parats)到百姓那裏的概念,提供一個與烏撒命運的連係,這是大衛的準備工作要避免的履轍(請參上麵十三、十四章的注釋)。大衛對正確實施搬運約櫃的關注,在廿六節已達於頂點,那裏說(撒下六章也是這樣),當約櫃成功地重登前往耶路撒冷的程途時,便怎樣獻上了感謝祭。曆代誌,不像撒母耳記的那段經文,表明順利是出於上帝「幫助」一譯按:中文本作「賜恩與」)利未人,他的幫助是報答他們忠於禮儀。(論「幫助」的主題,請參上麵代上十二的注釋。)
所以,第二次大衛做對了。第二次機會,上帝的恩典終於出現了。對於基督徒來說,要緊的不是密切注意禮儀所規定的細節,由於這些細節已不再直接加以應用了。然而,許多基督徒的一生卻布滿了一個接一個良機的喪失——不論是在教會內的培養和教外的服事與作見證方麵;或在教會工作中應用上帝所賜才能方麵;或在確知上帝已呼如召我們去行動的過程中,許多良機都被誤失。
機會被象征性地比喻為一個奔跑越我們而支去的人。他飛快地超越而去,機會隻此一次,所以必須在決定性的那一瞬間把他抓住。他有綹頭發垂於前額,抓住那綹頭發,便必定可以把他捉住。他的頭後麵便沒有什麽可以讓人抓住。他一旦過去,便永遠過去了。這樣的一幅圖畫無疑準確地描繪出一此人、甚至是極多人的經驗。不過,這並不應該是一幅基督徒生活的圖畫。相反地,它乃是從現實的觀念引伸出來的;照這種觀念說,人的經驗是受製於那些不具人格、沒有感覺、甚至憤世嫉俗的力量。聖經中的上帝卻大不相同。他無限地饒恕(請比較太十八21-22),而且他把機會堆積得高高的。有些基督徒把有用的時間和感情,浪費在鍾馬田博士(Dr.Martyn Llovd.Jones)所著靈性不景氣(Spiritual Depression)一書中所謂「徒然無益的懊悔」中。上帝在他與人類的關係中,是極度地按「既往不咎」處置的一位。這是十字架對悔改的罪人所持的意義。而且,它意味著今天我們能集中我們的能力,尋求並抓住上帝擺在我們麵前的新機會;而不是徒然歎息我們以往錯過的機會。
二)
我們早些時候已經注意到,以色列人看待敬拜上帝是一件歡樂的事(十二40)。這種歡樂也在大衛王最具重大意義的事件中被注意到(25節)。事實上,大衛確實意識到他的上帝是一位喜樂的上帝,故他設立詩班和樂隊(他們的特權真正是「歡歡喜喜的大聲歌頌』[16節]),或多或少已把它加以製度化。由此可見,大衛被擁戴為以色列人詩歌的源頭是正確的;不過他在這裏被視為委派者,而不視為與其本身權利相稱的作曲家。(請特別注意亞薩的名字,他常常出現於詩篇的標題中,例如詩八十二。另一方麵,詩篇的標題寫著「大衛的詩」,可能是「為大衛作的詩」的意思。這種解釋便更加反映出我們在這裏所見的這幅圖畫」「不過,大衛本人,在別處也清楚地被描繪成音樂家,見撒上十六14以下。)
我們不得不說,當前這一段經文,並不是用作為設立教會詩班的大憲章,我們不能這樣簡便,把為以色列聖殿中敬拜的規定,搬到我們的教會裏麵來——正如我們不能以任何簡便的方式,把他的法例吸收在我們的倫理法則中一樣。特別放在利未人身上的唱歌任務,是已成為不能變更的古舊的傳統之一。不過,這裏如果沒有特定的法規,無論如何我們不會隻因為上帝是一位喜樂的上帝,而且因為他已把音樂賜給人類作為他們表達喜樂的主要方法而歌唱的(請注意我們太古的祖先是多麽迅速地與音樂結緣,參創四21)進一步講,曆代誌常常強調:服事上帝要盡善盡美,正如我們在關於大衛勇士的注釋中看見的(十二2,32;關於歌唱者,請也比較廿五7)。而且,這一點循著一條迂曲的路線,引我們回頭說到教會音樂本身追求完美是好事(不過,當然不是以完美本身為目的)。所以,有音樂資源的地方,那些有適當恩賜的人應帶領這種事工,並達到盡可能高的標準。不過,因為聖殿中的敬拜,並沒有為教會音樂製定法律;因此我們不可以因為敬拜的規模較小,裝備比較差,以及某些音樂技術上的缺點,而使其崇拜較低級。倘若上帝看我們的內心與生活表現的關係,他也會看我們的意向與我們敬拜外在表現的關係。
(三)
關於利未人的音樂任務,另外還有一點是要加以說明的。在他們看來,這些任務是一種新工作的開始。這是由於約櫃事實上已有了永久安息之所,不再須要由人去抬,即利未人已喪失他們存在的重要理由。雖然如此,在上帝的旨意中,他們獲得一種新的職務,而且在他們之中有足夠資源執行這種職務。倘若發現在利未人中有人難於適應或嫌惡新任務,我們在曆代誌裏麵就沒有可學的了。改變一個人生活模式的需要,有時以某種基本的方式臨到基督徒,一如別人一樣。雖然在我們這段經文中的利未人沒有特別的表現,但往往有一種天然的抗拒力存在;隨著年日的增加,即使任何少許改變都是難於接受,或者因為一種生活方式從前是新鮮而富有活力並且有關聯性,為回應從上帝而來的召喚和異象,而現在把它改變成僅僅是一種模式的生活,以致。我結束。這裏有一種「尋求上帝」曆代誌的偉大主題之一)實際意義是什麽的含意。人以為基督徒的呼召,或事奉,或生活形態,是由初時某次決定性的對上帝的經曆而一勞永逸地固定了的,從此以後,生活方麵的問題便不會再產生了,這是錯誤的想法。人沒有體會到這一點,雖然新的而且使人興奮的領域可能已經探察出來,並將有活力的事奉歸給上帝,結果可能多年都浪費在不相幹的事情上。我們不能滿足於回憶很久以前聽過的聲音。相反地,基督徒必須留心聽上帝今日所說的,好叫他每日生活在上帝為他所定旨是新鮮異象的亮光中。
(四)
像撒母耳記下的作者一樣,曆代誌給慍怒的米甲插入一個注腳(29節)。曆代誌關於米甲的論點,與撒母耳記下六章二十節以下的論點頗不相同。在那裏讀者看到一個挫敗和嫉妒的米甲,認為大衛在婢女中間是無抑製的慶祝,並且因此她自己終生沒有生育。在這裏米甲的輕蔑,似乎與大衛對約櫃所持尊敬態度有關。這幅米甲的塑像,顯示掃羅的性格——曆代誌描寫他是那些不尋求屬上帝之事物的人的典型已傳給了他的家人,所以是罪。「不為害任何人」也有罪的說法乃是誤導。當那些直接而又明顯的事未加以視察時,罪的果效是不會得到詳盡的描述。我們不可能用謹慎行事,小心翼翼去影響那些人;相反地,隻有藉著培養品性才能做得到。而這些原理對我們的兒女特別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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