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改革
列王紀下十一章一節至十二章廿一節
十一1亞哈謝的母親亞她利雅見她兒子死了,就起來剿滅王室。2但約蘭王的女兒,亞哈謝的妹子約示巴,將亞哈謝的兒子約阿施從那被殺的王子中偷出來,把他和他的乳母都藏在臥房裏,躲避亞她利雅,免得被殺。3約阿施和他的乳母藏在耶和華的殿裏六年;亞她利雅篡了國位。
4第七年,耶何耶大打發人叫迦利人(或譯:親兵)和護衛兵的眾百夫長來,領他們進了耶和華的殿,與他們立約,使他們在耶和華殿裏起誓,又將王的兒子指給他們看,5吩咐他們說:“你們當這樣行:凡安息日進班的三分之一要看守王宮,6三分之一要在蘇珥門,三分之一要在護衛兵院的後門。這樣把守王宮,攔阻閑人。7你們安息日所有出班的三分之二要在耶和華的殿裏護衛王;8各人手拿兵器,四圍護衛王。凡擅入你們班次的必當治死,王出入的時候,你們當跟隨他。”
9眾百夫長就照著耶何耶大一切所吩咐的去行,各帶所管安息日進班出班的人來見祭司耶何耶大。10祭司便將耶和華殿裏所藏大衛王的槍和盾牌交給百夫長。11護衛兵手中各拿兵器,在壇和殿那裏,從殿右直到殿左,站在王子的四圍。12祭司領王子出來,給他戴上冠冕,將律法書交給他,膏他作王;眾人就拍掌說:“願王萬歲!”
13亞她利雅聽見護衛兵和民的聲音,就到民那裏,進耶和華的殿,14看見王照例站在柱旁,西夫長和吹號的人侍立在王左右,國中的眾民歡樂吹號;亞她利雅就撕裂衣服,喊叫說:“反了!反了!”15祭司耶何耶大吩咐管轄軍兵的百夫長說:“將她趕出班外,凡跟隨她的必用刀殺死!”因為祭司說“不可在耶和華殿裏殺她”,16眾兵就閃開讓她去;她從馬路上王宮去,便在那裏被殺。
17耶何耶大使王和民與耶和華立約,作耶和華的民;又使王與民立約。18於是國民都到巴力廟,拆毀了廟,打碎壇和像,又在壇前將巴力的祭司瑪坦殺了。祭司耶何耶大派官看守耶和華的殿,19又率領百夫長和迦利人(或譯:親兵)與護衛兵,以及國中的眾民,請王從耶和華殿下來,由護衛兵的門進入王宮,他就坐了王位。20國民都歡樂,合城都安靜。眾人已將亞她利雅在王宮那裏用刀殺了。
21約阿施登基的時候年方七歲。
十二1耶戶第七年,約阿施登基,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是巴人。2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3隻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仍在那裏獻祭燒香。
4約阿施對眾祭司說:“凡奉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之物所值通用的銀子,或各人當納的身價,或樂意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5你們當從所認識的人收了來,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6無奈到了約阿施王二十三年,祭司仍未修理殿的破壞之處。7所以約阿施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和眾祭司來,對他們說:“你們怎麽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呢?從今以後,你們不要從所認識的人再收銀子,要將所收的交出來,修理殿的破壞之處。”8眾祭司答應不再收百姓的銀子,也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9祭司耶何耶大取了一個櫃子,在櫃蓋上鑽了一個窟窿,放於壇旁,在進耶和華殿的右邊;守門的祭司將奉到耶和華殿的一切銀子投在櫃裏。10他們見櫃裏的銀子多了,便叫王的書記和大祭司上來,將耶和華殿裏的銀子數算包起來。11把所平的銀子交給督工的,就是耶和華殿裏辦事的人;他們把銀子轉交修理耶和華殿的木匠和工人,12並瓦匠、石匠,又買木料和鑿成的石頭,修理耶和華殿的破壞之處,以及修理殿的各樣使用。13但那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沒有用以作耶和華殿裏的銀杯、蠟剪、碗、號,和別樣的金銀器皿,14乃將那銀子交給督工的人修理耶和華的殿;15且將銀子交給辦事的人轉交作工的人,不與他們算賬,因為他們辦事誠實。16惟有贖愆祭、贖罪祭的銀子沒有奉到耶和華的殿,都歸祭司。
17那時,亞蘭王哈薛上來攻打迦特,攻取了,就定意上來攻打耶路撒冷。18猶大王約阿施將他列祖猶大王約沙法、約蘭、亞哈謝所分別為聖的物和自己所分別為聖的物,並耶和華殿與王宮府庫裏所有的金子都送給使蘭王哈薛;哈薛就不上耶路撒冷來了。
19約阿施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紀上。
20約阿施的臣仆起來背叛,在下悉拉的米羅宮那裏將他殺了。21殺他的那臣仆就是示米押的兒子約撒甲和朔默的兒子約薩拔。眾人將他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裏。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
(一)
暴行現在從以色列傳布到南方的猶大。耶路撒冷王室的部分重要成員已被耶戶消滅(十12—14)。亞她利雅意圖完成剿滅王室。標準修訂本譯成“王室全部成員”,意思不準確。格雷(Gray)用“王室子孫”,不但意思準確,且較具吸引力。
她屠殺家庭的成員,而她自己亦是家庭中的一分子,後果可能使耶戶對猶大王室的襲擊達到頂點。但她的目的是否相同?耶戶是決心要消滅暗利之家及對巴力的敬拜,雖然崇拜巴力不是由這家族創始,但至少它容許百姓這樣行。第十一章不明說亞她利雅的動機,但它留下的蛛絲馬跡令筆者認為她的目的完全不同。
她的主要敵人是耶和華殿裏的大祭司耶何耶大和她的親戚約示巴(按代下廿二11的記載,約示巴是耶何耶大之妻,資料是否可靠就不得而知了)。兩人的名字都帶著耶和華的字眼。亞她利雅被殺後,接著的是巴力廟被拆毀及巴力祭司被殺。我們或會認為暗利王室的女兒實際上是在極盡所能的去保存王室的傳統。她可能深深地廢疑自己對下一個繼任者的影響力不及作為亞哈謝母親的身分有效。
在本卷的作者看來,她不僅是個極差的統治者,甚至根本講不上是統治者的身分。雖說以色列王位可用強力奪取;在猶大,統治者必須是大衛家的男丁。根據本章的記載,既不談她的就任,她在耶戶統治期間何時掌權,她何時埋葬,或由誰繼承她——隻說約阿施“登基”(21節),但並非“代替她”任位。
(二)
約阿施開始登基的確定日期是耶戶第七年(十二1)。他的悲慘死訊也以標準形式加以描述。但是,這一章的主要內容帶來了幾個難題。有些事件與曆代誌下廿四章相當雷同的資料比較,是更清楚地集中在焦點上。
標準修訂本可能過分強調王在他的任期內做的事都是正確的,因為有耶何耶大指示他怎樣做(十二2)。按曆代誌作者的神學論點,是不準他報導收場不好的王過著沒有過失的生活。這就難怪他的觀點是“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約阿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代下廿四2)。這裏的希伯來文就沒有標準修訂英譯本那麽準確了。“因為”一辭若是代以“隻要有”,英文讀者與希伯來文讀者麵對的問題便相同了,即是耶何耶大有智慧的影響力影響王的終生或直至他去世為止?這位祭司是他年輕時的老師,或是終生的指導者及後盾?
君王與祭司製度在修茸及保養聖殿的財政措施上的確出現了緊張的局麵。但要清楚指出爭執的範圍也不容易。五與七節說祭司從“所認識的人”收了錢,可能是指“秘密交易”的敲詐行為。但聖經中找不到這個字眼,而且雖然曆代誌不廿四章怪責利未人的話可能反映出類似的解釋,已對這個少用的字也有十分不同的說法。在有關的言語中,亦可找到較配合經文的詞語,來翻譯這個字,如“施主”、“評估人”或“財政”等。但一言以蔽之,還沒有一致的詮釋。
一個折衷辦法是在聖殿進口設一個櫃子,由值班祭司將一切奉到的銀子投在櫃裏,然後由王室書記官和大祭司數算後包起來供作“教會及國家”之用(9,10節),隻是當歸給祭司的銀子則不為此例所限(16節)。我們都清楚知道這種折衷辦法。它像是一種預支的書麵決定,備受歡迎,而在實質上並沒有大改變。
許多解經家的主要問題是在約阿施的時代,這故事與現實狀況是否相符。有不少證據說明猶大王朝期間,聖殿方麵的結構與財政方麵的責任都落在王身上。約阿施與他以前及以後的王一樣,感覺到可以自由用財物收買亞蘭王哈薛(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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