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押戰役
列王紀下三章一至廿七節
1猶大王約沙法十八年,亞哈的兒子約蘭在撒瑪利亞登基作了以色列王十二年。2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但不至像他父母所行的,因為除掉他父所造巴力的柱像。3然而,他貼近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總不離開。
4摩押王米沙牧養許多羊,每年將十萬羊羔的毛和十萬公綿羊的毛給以色列王進貢。5亞哈死後,摩押王背叛以色列王。6那時約蘭王出撒瑪利亞,數點以色列眾人。7前行的時候,差人去見猶大王約沙法,說:“摩押王背叛我,你肯同我去攻打摩押嗎?”他說:“我肯上去,你我不分彼此,我的民與你的民一樣,我的馬與你的馬一樣。”8約蘭說:“我們從哪條路上去呢?”回答說:“從以東曠野的路上去。”
9於是,以色列王和猶大王,並以東王,都一同去繞行七日的路程;軍隊和所帶的牲畜沒有水喝。10以色列王說:“哀哉!耶和華招聚我們這三王,乃要交在摩押人的手裏。”11約沙法說:“這裏不是有耶和華的先知嗎?我們可以托他求問耶和華。”以色列王的一個臣子回答說:“這裏有沙法的兒子以利沙,就是從前服事以利亞的(原文是倒水在以利亞手上的)。”12約沙法說:“他必有耶和華的話。”於是以色列王和約沙法,並以東王都下去見他。
13以利沙對以色列王說:“我與你何幹?去問你父親的先知和你母親的先知吧!”以色列王對他說:“不要這樣說,耶和華招聚我們這三王,乃要交在摩押人的手裏。”14以利沙說:“我指著所事奉永生的萬軍耶和華起誓,我若不看猶大王約沙法的情麵,必不理你,不顧你。15現在你們給我找一個彈琴的來。”彈琴的時候,耶和華的靈(原文是手)就降在以利沙身上。16他便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在這穀中滿處挖溝;17因為耶和華如此說:你們雖不見風,不見雨,這穀必滿了水,使你們和牲畜有水喝。’18在耶和華眼中這還算為小事,他也必將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19你們必攻破一切堅城美邑,砍伐各種佳樹,塞住一切水泉,用石頭糟踏一切美田。”20次日早晨,約在獻祭的時候,有水從以東而來,遍地就滿了水。
21摩押眾人聽見這三王上來要與他們爭戰,凡能頂盔貫甲的,無論老少,盡都聚集站在邊界上。22次日早晨,日光照在水上,摩押人起來,看見對麵水紅如血,23就說:“這是血啊!必是三王互相擊殺,俱都滅亡。摩押人哪,我們現在去搶奪財物吧!”24摩押人到了以色列營,以色列人就起來攻打他們,以致他們在以色列人麵前逃跑。以色列人往前追殺摩押人,直殺入摩押的境內,25拆毀摩押的城邑,各人拋石填滿一切美田,塞住一切水泉,砍伐各種佳樹,隻剩下吉珥·哈列設的石牆,甩石的兵在四圍攻打那城。26摩押王見陣勢甚大,難以對敵,就率領七百拿刀的兵,要衝過陣去到以東王那裏,卻是不能;27便將那應當接續他作王的長子,在城上獻為燔祭。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或譯:招人痛恨),於是三王離開摩押王,各回本國去了。
(一)
這是令人失望的一章,有好幾點的內容簡陋得難以令人滿足。我們不應該隻顧設法修補漏洞,以致在解釋經文方麵受了限製。開頭幾節(1—3)隻簡單用標準的說法去介紹新王朝,且對每一個以色列王作同樣的咒詛。約蘭的名字可能含“耶和華被高舉”之意,他也可能改善了從父母承繼的宗教實況。但是,隻要耶羅波安背叛大衛之家及所羅門聖殿的結果被檢舉出來,他“貼近”尼八兒子的罪也受指摘。除了與第一章十七節所說他在約沙法的兒子在位時登基的事實有所抵觸之外,一切都順理成章。
米沙王背叛以色列不僅在本卷的開始(王下一1)即已提出,在近代文件中也會有機會讀到。所謂摩押石碑是一塊我們擁有的內容最長的碑銘,刻於猶大及以色列王朝的前期。它記載摩押民族雖不拜耶和華而拜基抹(Chemosh)為他們偉大之神,他們也說希伯來語。碑上也說明米沙怎樣破除以色列統治了四十年的王位,由暗利登基作王,加強北麵邊防。它完全沒有提及本章結尾所提的可怕措施,而這措施令以色列軍撤退。但可能這塊記載著米沙勝利的碑石是他在北麵取得勝利之後豎立的,那是在南麵進軍大捷之前。但在我們以純曆史記錄的眼光讀王下三章時,我們可能想再一次停下來思想。
(二)
我們已經留意到一章十七節與三章一節在日期上的衝突。這衝突可能因——碑石所稱在暗利兒子統治時代他宣布獨立而加劇——雖然“兒子”可能是指“後裔”。“以東王”以第三夥伴的身分出現,與列王紀上廿二章四十七節及列王紀下八章二十節所說的猶大統治它的東南麵鄰國有了衝突。再者,這敵事重複列王紀上第廿二章的重要敘述,說約沙法與一位以色列王在約但河東商量進軍,且在條件上取得協定,不分彼此(7節與王上廿二4),虔誠的約沙法且堅持要求問“耶和華的先知”(1節與王上廿二7)。曆代誌作者的情形也是一樣,他在另一方麵更詳盡地透露列王紀中有關約沙法的一些資料,卻沒有提及這次進軍計劃。筆者認為這一章與列王紀上廿二章不同,仍未包括在曆代誌作者所熟悉的列王紀譯本中——他一定會同意第十四節“我若不看猶大王約沙法的情麵”的說法。它可能屬於後期聖經傳統中的記述,目的在加強以利沙的權威以及猶大諸王高於以色列諸王的聲譽。
(三)
在這一章裏以利沙不僅令人聯想到米該雅,他且又一次得與他的主人以利亞並列(11節)。約沙法隻聽到以利沙曾經服事過以利亞,便肯定“他必有耶和華的話”(12節)!以利沙最初對以色列王所說介紹自己的話(14節——在上一節他不想作認真的回答)也與以利亞介紹自己的話相同(王上十七1)。接下的故事描述他協助掌管雨水之神,正如迦密山上試真偽的情形一樣(王上十八),這裏第二十節也正如列王紀上十八章卅六節一樣,記載上帝在“獻祭的時候”參與盛事。
這個故事也關心到靈感的方式。上帝的力量——希伯來人說得更具體一點是他的“手”——在琴師彈琴時出現(15節)。許多釋經家在這一點提醒我們撒上十章五至十三節所說有一群先知由樂隊帶路——但那是掃羅與眾先知處於危機的故事。筆者想到的倒是大衛獨自為掃羅彈琴,懇求上帝的靈回來,驅逐那擾亂他主人的惡魔(撒上十六14—23)。
(四)
出乎意料之外的,以利沙在被描述為典型的高貴來客之後,竟提出軍事上的照會(19節)。在以色列的戰爭法則中,排除了經濟戰爭或者藉著促使土地不適宜於耕種的報複行為。申命記二十章十九至二十節也特別禁製在圍困城池時砍掉果樹用作木材:
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間的樹木豈是人,叫你糟蹋麽?惟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砍伐,用以修築營壘,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直到攻塌了。
以上帝傳言人身分出現的以利沙,在故事的結尾便告消失。摩押人因敵方退軍及他們自己對自然現象的誤解,被騙走出他們的鞏固大本營。故事的這部分出現了一個雙關語(22節)。“紅”字的希伯來文(adom)與以東(edom)很相像,都是“血”(dam)的雙關語——而朝向以東的一片紅濕地麵,看上去像血!
以利沙已許下諾言,說上帝會將摩押交在聯軍手裏;但是情況並不是這樣。我們找不到任何蛛絲馬跡說明以利沙有越權行動或上帝改變了主意。但是米沙采取了一個按聖經傳統乃令人驚訝的步驟。我們應該記得亞伯拉罕正準備做同樣事情的時候,上帝出麵幹涉(創廿二),還有這個故事以及耶弗他所許的願(士十一)帶來的可怕後果我們都讀過。以色列人麵對圍城上的絕望情景,就隻好撤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