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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11 日 列王紀上廿一章

(2010-04-11 04:01:37) 下一個

拿伯的葡萄園

列王紀上廿一章一至廿九節

    1這事以後,又有一事。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個葡萄園,靠近撒瑪利亞王亞哈的宮。2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因為是靠近我的宮;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你要銀子,我就按著價值給你。”3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4亞哈因耶斯列人拿伯說“我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就悶悶不樂地回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吃飯。

    5王後耶洗別來問他說:“你為什麽心裏這樣憂悶,不吃飯呢?”6他回答說:“因我向耶斯列人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我給你價銀,或是你願意,我就把別的葡萄園換給你’;他卻說:‘我不將我的葡萄園給你。’”7王後耶洗別對亞哈說:“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隻管起來,心裏暢暢快快地吃飯,我必將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

    8於是托亞哈的名寫信,用王的印印上,送給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胄。9信上寫著說:“你們當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10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對麵,作見證告他說:‘你謗瀆上帝和王了’;隨後就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11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胄得了耶洗別的信,就照信而行,12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13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麵,當著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上帝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14於是打發人去見耶洗別,說:“拿伯被石頭打死了。”

    15耶洗別聽見拿伯被石頭打死,就對亞哈說:“你起來得耶斯列人拿伯不肯為價銀給你的葡萄園吧!現在他已經死了。”16亞哈聽見拿怕死了,就起來,下去要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

    17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18“你起來,去見住撒瑪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他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現今正在那園裏。19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又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

    20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21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22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又像亞希雅的兒子巴沙的家;因為你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23論到耶洗別,耶和華也說:‘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24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

   (25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後耶洗別的聳動;26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麵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

    27亞哈聽見這話,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28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29“亞哈在我麵前這樣自卑,你看見了嗎?因他在我麵前自卑,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到他兒子的時候,我必降這禍與他的家。”

(一)

    我們現在才明白為什麽以利亞離開迦密山,奔在亞哈前頭,直到耶斯列(十八40):王在那裏有的宮殿也有一個難以應付的鄰居,這人是個堅持原則的人。

    繼續保有先人留下的產業是極為重要的事。這也是在以色列地的生活中,猶太人繼續強調的重要部分。家族的土地與國家的土地,家族命運與國家命運在阿摩司對亞瑪謝的可怕咒詛中是分不開的:

        你的妻子必在城中作妓女,

        你的兒女必倒在刀下,

        你的地必有人用繩子量了分取;

        你自己必死在汙穢之地,

        以色列民定被擄去離開本地。 (摩七17)

    贖回習俗的部分目的(見姐妹經卷路得記中的討論)是在家庭成員減少的情況下,阻止財產被割讓。自己的土地當然希望繼續擁有,但不排除購買或交換土地的可能:亞哈對拿伯所提的辦法並不算是不合情理。

    拿伯可能是一個鬱鬱寡歡隻顧自己的人——他之所以那麽輕易被消滅,說明他在耶斯列是個不受歡迎的人物。但他拒絕了亞哈的投標卻顯示了一些重要的感情。葡萄園像橄欖園一樣,並不僅僅是家族長期以來擁有的一塊土地,它代表了多年來不問收獲而終於得到成果的努力。但亞哈為了種植蔬菜而罔顧這一切——今天目下的一切,明天即將消失!更重要的是亞哈與耶洗別促使長久以來所培養的民族傳統壽終正寢。可能也隻有這麽一個以利亞有勇氣或不受拘束地率直指控亞哈“使以色列遭殃”(十八18)。但是拿伯的回答,“先人留下的產業”的語意(3節)隱晦不明,似乎暗示亞哈企圖向拿伯所索取的並不止於他的土地。

    筆者認為還有兩點強調這件事實。一是亞哈在悶悶不樂的時候對自己覆述拿伯所說的話(4節),但他告訴妻子時卻抑製著語氣(6節)說他的鄰居拒絕這一件簡單的轉讓。另一點是“憂悶”或“悶悶不樂”也正是上一章末了用來形容以色列王感受的字眼(見二十43),那時候他作了判定之後才認出對方是先知。亞哈也知道拿伯所說的話所包含的細節。他知道自己被擊敗了。

(二)

    耶洗別就不同了。通常妻子與丈夫對他們配偶名氣的嫉妒,比決鬥者更甚。有時夫妻竟是敵對的雙方!耶洗別的行動比她說話的聲音更響。她說的是:“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7節),她著手進行的是:托亞哈的名發信,蓋上王的印(8節)。而在這當兒,亞哈隻需開開心心的作王。

    拿伯必須在他城裏的民眾大會中接受莫須有的死刑,他必須“坐在民間高位上,在眾目睽睽之下有翅難展,還有長老而不是從犯者陪伴以增添光采。這還不夠,還有男性擔任訴訟團,有兩個匪徒出麵檢控。長老們知道王室對他們城裏經濟的重要性。地方團體會留意到葡萄園事件造成的緊張局麵。而且,通過嚴肅的禁食及在禁食期間當眾控告罪狀,民眾便會相信拿伯犯了謗瀆罪。難怪會有人說魔鬼最勤讀聖經……其中竟有這種窮凶惡極的詭計!

    禁食行動進入高潮時,拿伯很快就被處決了。耶洗別向亞哈報告這不勞而獲的消息。他買不到的東西現在不用花錢買了,被殺死的可憐人失去地產,任何他的家人也一同遭受懲罰。

(三)

    以利亞現在進入現場來證明犯罪受審判的原則。拿伯麵對雙重的控罪,他謗瀆與咒詛以色列民的統治者(10節,另見出廿二28)。亞啥麵對雙重的控罪(19節),即是謀殺與偷竊。耶斯列的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亞哈的血。不僅是拿伯受苦,亞哈家的男丁也一樣的遭受消滅的命運,這裏用的毫無保留的說法(21節)與前麵十四章十節有關的討論中所用的相同。耶洗別也會在耶斯列城外遭遇相同的命運;“上帝播種”的方式很多,不僅是降下大雨(十八41—46)。

    以色列諸王中,亞哈遭受最嚴厲的批評(25節上半)。出賣己身的字麵意思是成為某人的奴婢——申命記廿八章六十八節令我們想起這是暗示藉著自由及法律,也藉著法津下的自由,使以色列回複被拯救出埃及以前的情況。但是亞哈的故事並不在他受審判後告一段落。他受了以利亞責難之後的謙卑態度(27節)使降禍於家人的事押後了。耶洗別共謀串通的權力也顯得減輕了(25節下半)。這是否暗示在婚姻關係中他出賣自己做對方的奴隸?總之,筆者寫的是偶像崇拜者及背教者的墓誌銘(26節)。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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