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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二日 聖經約書亞記四章-五章

(2010-03-02 03:55:29) 下一個

立石的意義

約書亞記四章一節至五章一節

    1國民盡都過了約但河,耶和華就對約書亞說:2“你從民中揀選十二個人,每支派一人,3吩咐他們說,‘你們從這裏,從約但河中,祭司腳站定的地方,取十二塊石頭帶過去,放在你們今夜要住宿的地方。’”4於是約書亞將他從以色列人中所預備的那十二個人,每支派一人都召了來,5對他們說:“你們下約但河中,過到耶和華你們上帝的約櫃前頭,按著以色列人十二支派的數目,每人取一塊石頭扛在肩上。6這些石頭在你們中間可以作為證據。日後你們的子孫問你們說,‘這些石頭是什麽意思?’7你們就對他們說,‘這是因為約但河的水在耶和華的約櫃前斷絕。’約櫃過約但河的時候,約但河的水流斷絕了,這些石頭要作以色列人永遠的記念。”

    8以色列人就照約書亞所吩咐的,按著以色列人支派的數目,從約但河中取了十二塊石頭,都遵耶和華所吩咐約書亞的行了。他們把石頭帶過去,到他們所住宿的地方,就放在那裏。9約書亞另把十二塊石頭立在約但河中,在抬約櫃的祭司腳站立的地方。直到今日,那石頭還在那裏。10抬約櫃的祭司站在約但河中,等到耶和華曉諭約書亞吩咐百姓的事辦完了,是照摩西所吩咐約書亞的一切話。

    於是百姓急速過去了。11眾百姓盡都過了河,耶和華的約櫃和祭司就在百姓麵前過去。12流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都照摩西所吩咐他們的,帶著兵器在以色列人前頭過去。13約有四萬人都準備打仗,在耶和華麵前過去,到耶利哥的平原,等候上陣。14當那日耶和華使約書亞在以色列眾人眼前尊大,在他平生的日子,百姓敬畏他,像從前敬畏摩西一樣。

    15耶和華曉諭約書亞說:16“你吩咐抬法櫃的祭司從河裏上來。”17約書亞就吩咐祭司說:“你們從約但河裏上來。”18抬耶和華約櫃的祭司從約但河裏上來,腳掌剛落旱地,約但河的水就流到原處,仍舊漲過兩岸。

    19正月初十日,百姓從約但河裏上來,就在吉甲,在耶利哥的東邊安營。20他們從約但河中取來的那十二塊石頭,約書亞就立在吉甲、21對以色列人說:“日後你們的子孫問他們的父親說:‘這些石頭是什麽意思,’22你們就告訴他們說,‘以色列人曾走幹地過這約但河!’23因為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在你們前麵使約但河的水幹了,等著你們過來,就如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從前在我們前麵使紅海幹了,等著我們過來一樣,24要使地上萬民都知道,耶和華的手大有能力,也要使你們永遠敬畏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五1約但河西亞摩利人的諸王和靠海迦南人的諸王,聽見耶和華在以色列人前麵使約但河的水幹了,等到我們過去,他們的心因以色列人的緣故就消化了,不再有膽氣。

    我們並沒有停下來考慮過約但河的第一部分記錄中,存在著任河緊張狀態,但在此章的緊張情形卻不容放過。由以色列十二支派代表帶過河的十二塊石頭,經常成為主題。有一處的記載是他們取自東岸,立在約但河中;另一處卻說是取自約但河,立在西邊。每一處記載都有權威性的解釋。有些讀者或會認為如果譯文和諧一致會很精采動人,甚至認為這些有記念性的石頭,是分別在兩個階段,由東邊搬到西邊,立在河中經過一段時間。但這種意見顯然因兩處經文有不同的記載而被排除了。前一處經文是第九節說,河中的石頭“直到今日止還在那要”;後一處是第二十節說:“從約但河中取來的那十二塊石頭,約書亞就立在吉甲。”吉甲這個名詞可能是指“石堆”。(編者注:中文和合本關於這兩種不同記載是清楚的,但英文則有些含糊,故作者作此解釋。)

    無論我們是否有宗教信仰,我們對於彼此互異的忍受能力各不相同。有的很樂意接受多元化信仰,有的卻是主觀很強,認為真理的存在是直進式的。這一類的人對於約書亞記四章的說法感到難以接受。無論我們是否接受,也不論讀者是猶太教徒或基督教徒,天主教徒和新教徒,自由派和保守派,或者屬靈派和惟物派,對同一聖經事實的看法也各不相同。有些聖經學者爭論著聖經裏存在著高度分歧甚至相反的記載。這至少是說明這種情況的好例子。

    本章裏我們有了十二塊紀念性石頭的基本傳統,也有了一個基本信念,即是使他們的記念代代保留下去。但是有關石頭來源和立石頭的地點,說法則不相同。惟一共通點是石頭與約但河暫時性的幹涸有關。它是紀念性的重要實例,也是帶著神秘性的法定宗教紀念日。

    猶太傳統特別重視代代相傳的全國性紀念日,這種作風可溯源於申命記裏的傳統。書裏集中了有關教訓、學習和指導等字眼的運用。上帝教訓摩西;摩西教訓以色列人,聽見摩西教訓的以色列人教訓他們的下一代。這種做法清楚的表達在以下經文中:

   “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耶和華我們上帝吩咐你們的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什麽意思呢?’你就告訴你的兒子說:‘我們在埃及作過法老的奴仆,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申六20—21)

    出埃及記(十二26—27;十三14—15)用同樣的指示,去回答熟悉的逾越節崇拜中,男孩子所提的問題:“為什麽有這些定例?”“為什麽守逾越節?”“為什麽要贖回長子?”以及這裏的“十二塊石頭是什麽意思?”

    我們當然也會懷疑,為什麽會有兩個關於十二塊石頭的故事?約書亞記的後部或能對此提供線索。以下我們將根據第廿二章的記載,以及為了築壇幾乎引致內戰的傷心事作詳盡的處理(該座祭壇也靠近約但河)。廿二章廿四至廿八節預見到日後河兩邊的子孫對同一祭壇得出不同解釋的危險。

    第四章所記載的十二塊石頭,已經失蹤,我們未能進一步得到有關的證明,而且有關它們的事也傳說紛雲。我們隻希望這些不同說法不致於引起互相攻擊。既然聖經中存在著這些彼此矛盾的說法,那就需要我們去好好研究了。(編者注:中文聖經無此矛盾。)

    如果人們喜歡去回憶,差別很大的過去比較容易並存;現在的互相爭競則難以共存。但是對於那些目前處境完全由他們已往的經曆去決定的人來說,最危險的曆史報導是彼此間有抵觸的一類。

    最後一點:帶以色列人過約但河並不需要有河水停住的奇跡出現,但這件事具有戰略上的意義。喇合已經對探子說過,耶利哥的居民聽聞了他們逃出埃及的經過,以及約但河東二王的遭遇,就都害怕起來。現在第五章一節告訴我們,河水幹涸,令約但河西和靠海的亞摩利人和迦南人的諸王聽了為之喪膽。

接受割禮除恥辱

約書亞記五章二至九節

    2那時耶和華吩咐約書亞說:“你製造火石刀,第二次給以色列人行割禮。”3約書亞就製造了火石刀,在除皮山那裏給以色列人行割禮。4約書亞行割禮的緣故,是因為從埃及出來的眾民,就是一切能打仗的男丁,出了埃及以後,都死在曠野的路上。5因為出來的眾民都受過割禮,惟獨出埃及以後,在曠野的路上所生的眾民都沒有受過割禮。6以色列人在曠野走了四十年,等到國民,就是出埃及的兵丁,都消滅了,因為他們沒有聽從耶和華的話。耶和華曾向他們起誓,必不容他們看見耶和華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我們的地,就是流奶與蜜之地。7他們的子孫,就是耶和華所興起來接續他們的,都沒有受過割禮,因為在路上沒有給他們行割禮,約書亞這才給他們行了。

    8國民都受完了割禮,就住在營中自己的地方,等到痊愈了。9耶和華對約書亞說:“我今日將埃及的羞辱從你們身上輥去了。”因此那地方名叫吉甲,直到今日(吉甲就是輥的意思)。

(一)

    我們對行割禮看法,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的文化和經驗。許多基督徒認為那隻是猶太人的標記。保羅曾爭論說:非猶太人並不需要在肉身上先成為猶太人,才可以成為基督徒;信靠上帝,就使亞伯拉罕被稱為義,這是在受割禮之先。基督徒的信靠即是仿效亞伯拉罕的榜樣。

    在西方國家,雖然部分醫學界人士認為行割禮是時尚,但這儀式並不普遍。在另一些國家,行割禮是必然的事,不太引起注意。就像古代以色列人的情形。當時這風俗在以色列的鄰國流行,一直到最近,割禮仍是中東回教傳統的一部分。

    威脅古代以色列國士的大敵非利士人絕不接受這規矩。大衛罵歌利亞未受割禮;掃羅寧願死在自己劍下,不願受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所殺。他們的觀點並非說明宗教信仰的差異,而是軍營中的揶揄、笑罵,用來指敵人沒有男子氣概。容許這種醜態的敵人存在是不可能的。(另外:我們可能留意到今日的以色列人的憎恨,仍然按照他們古代敵人的名字稱呼外麵世界的疆土為巴勒斯坦。古代的衝突所留下的記憶仍在加強他們為爭取為業之地及其名稱而努力。)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就是一件簡單而值得慶祝的事。百姓接受割禮是在立下石頭之後,在業地的第一次逾越節之前舉行。從一方麵說,慶祝的內容並沒有特別之處,隻是生活回複正常。進住迦南是一種自然狀況。在曠野的日子一切風俗習慣中斷。阿摩司書第五章說,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間並沒有獻上祭物(25節)。阿摩司在那裏指出,獻祭不是以色列人與上帝關係的本質。獻祭需要有神龕,神龕對於施行割禮並不重要;但經文清楚說出在曠野的一段時間,割禮也暫停。

(二)

    在繼續討論之前,我們必須回顧第四章一個仍然彌留我們腦際的傳統性分歧問題。現在,這種差異並不是在同一段經文中出現,而是來自古代不同版本的經文,尤其是舊約聖經中的一些經卷是由希伯來原文譯成希臘文(古希臘教會傳留下來),它們與猶太社會保留下來的希伯來聖經譯本,有些感覺得到的分歧。其中有幾卷,包括約書亞記在內,選用了較為簡短的希臘經文,就像四與五節的經文,它們可以簡化為:

    約書亞這樣替以色列人行割禮:那些在曠野路上所生及離開埃及時未受割禮的,約書亞都為他們行割禮。

    傳統是不變的,在曠野四十年間沒有施行過割禮;至於初期在埃及所行的割禮是否合標準則意見分歧。如果我們未能肯定以前受割禮是怎樣的情形,約書亞行割禮的重要性就更難決定了。

(三)

    奇怪的是舊約聖經中竟然很少討論割禮的事。在申命記(十16;三十6)及耶利米書(四4;九25—26)裏,這儀式用這樣的言語表達:將心裏的汙穢除掉。聖經儀式的起源因此蒙上一層神秘氣氛。創世記十七章指出那是上帝對亞伯拉罕的命令,所有的男子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做為雙方立約的證據。之後,上帝應許亞伯拉罕從撒拉得一兒子。該章的結尾說受割禮的時候,亞伯拉罕是九十九歲,他兒子以實瑪利十三歲。利未記十二章三節提出婦人產子後要經過潔淨的儀式,且在第八天給嬰孩行割禮。但是出埃記四章廿四至卅六節的記載很特別,說摩西的兒子接受割禮好讓摩西避免死在上帝憤怒之下,許多釋經者認為西坡拉把兒子的血塗在摩西的腿上時,她的原意是讓摩西也像是受了割禮。創世記的故事是在出埃及記之後寫成,目的是使割禮成為曆史悠久的宗教儀式。我們可以假定有些熟悉創世記十七章的文士,他們的社會本身又是遵守利未記十二章所提儀式的,可能設法矯正約書亞記五章第一節的譯文,認為他們的祖先在埃及時對割禮不太注意。

    上麵引用的約書亞記五章的較短譯文,當然不是指在埃及的父老不太重視割禮。這裏所描述的出埃及沒有受割禮的人,隻是男童和少年人。而我們認為在那時候的割禮是在青春期或結婚之前舉行——大多數遵守這風俗的人認為這是正常時間。

    本段經文用一雙關語做結果,指出吉甲與希臘文動詞“輥”字有關。我們已留意到這個名稱可能是指一個輪子或圓圈。我們的作者利用此動詞的意義,也指出這地方的名稱是“除掉”“埃及的羞辱”的意思。對他來說,曠野的歲月隻不過是埃及苦難日子的延續。他認為出埃及的事本身不是釋放,隻是誓約的兌現:帶領以色列人平安進入迦南。

逾越節與上帝的大軍

約書亞記五章十至十五節

    10以色列人在吉甲安營。正月十四日晚上,在耶利哥的平原守逾越節。11逾越節的次日,他們就吃了那地的出產;正當那日吃無酵餅和烘的穀。12他們吃了那地的出產,第二日嗎哪就止住了,以色列人也不再有嗎哪了。那一年他們卻吃迦南地的出產。

    13約書亞靠近耶利哥的時候,學目觀看,不料,有一個人手裏有拔出來的刀,對麵站立。約書亞到他那裏,問他說:“你是幫助我們呢?是幫助我們敵人呢?”14他回答說:“不是的,我來是要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約書亞記就俯伏在地下拜,說:“我主有什麽話吩咐仆人?”15耶和華軍隊的元帥對約書亞說:“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的地方是聖的。”約書亞就照著行了。

    擱下割禮的問題之前,也許該談一談前麵留下來的一個暗示。以色列早期施行割禮的步驟很可能與別處流行的做法一致,這儀式是為進入成年期或結婚做準備。一個有趣的植物學規則,可以很好證明割禮的構想在古代以色列社會也很流行。按照利未記十九章廿三至廿五節的字麵意義,果樹頭三年結的果子要當做不潔淨,不可以吃的。第四年結的果子要視為正式初果,拿來獻給上帝。第五年結的果子可以食用。因為頭三年是“未受割禮”,意即不成熟,未能麵對將來。

(一)

    雖然約書亞記第五章對逾越節緊接在割禮之後這一點沒有詳細說明,但提醒我們想到另一方麵。出埃及記十二章冗長的逾越節記載,堅持隻有受了割禮的人才可參加這個節慶;即使是奴仆和寄居的人,也要先受割禮才準參與。約書亞記第五章符合了這一點。雖說這簡短的一章中有關逾越節的記載隻有三節(10—12),仍然需要加予注釋。第一點,它是一個社會性的節日。這可能是環境的壓力:以色列人全部匯集在一個地方。但在較後期,逾越節成為三大朝聖節期之一,在約西亞改革期間的聖所中舉行(王下廿三21—23),包括了在耶路撒冷慶祝的逾越節,那是自從土師治國以來都沒有這樣慶祝過的。

    但如果我們第一點解釋是積極的,強調這個節期的社會性,另外兩點則是屬於消極性的,既不提埃及也不談羔羊。我們知道逾越節是慶祝以色列人逃出埃及的大節期。讀了幾章約書亞記,已是不止一次提及這件事,隻是沒有機會把它們連係起來。值得再提及的是摩西與亞倫向法老第一次提出請求(出五1—3),容許他們的百姓進入曠野走三天去慶祝一個節期,免得上帝用疾病或刀劍消滅他們。逾越節是一年一次平息滅命者之怒氣的節期,免得五穀,或者牲畜或人類的新生命被摧毀。早在傳統的決定命運的那夜,當滅命者向埃及人發怒之前,就有這樣的慶祝。有關逾越節的奇異的記載就像早期的行割禮報導一樣,可能帶我們回到比我們所讀的摩西五經更早時期的以色列人的思想。任何人隻要他熟悉聖餐禮的不同形式,都知道字麵的解釋或有變更,但儀式嚴肅的一麵,長期以來則較為維持不變。

    這要也沒有提到我們所熟悉的獻祭羔羊。可能是在這簡短的報導中強調了節日吃無酵餅以便對嗎哪有個交代。藉著使滅命者的怒氣平息了,他們有機會吃到迦南地的土產;有了食物供應,也就不再需要嗎哪的特別接濟了。從另一方麵說,旅程完結,他們回到家裏了。

(二)

    過約但河的事令我們聯想到逃出埃及越過紅海的清形。行完割禮之後守逾越節的事,也令人聯想到過紅海之前的逾越節。本章最後三節完成了這一連串的鏡麵反照。約書亞在耶和華軍隊的元帥麵前脫下鞋來,令我不期然地想起當日摩西站在著了火的荊棘叢麵前。我們或會認為約書亞本人就是耶和華的元帥。但是,在我們研讀第六章攻取耶利哥城的報導之前,我們最好記住是耶和華支配以色列的軍隊。

    聖經中沒有其他地方提及耶和華的軍隊或大軍,也不提軍隊的大元帥。申命記四章十九節形容太陽月亮和星辰是“天上的萬象”(或譯為星體),警告百姓不可敬拜萬象。在約書亞記的後麵部分,我們看到上帝怎樣利用太陽和月亮來教導以色列人。另一方麵,舊約聖經裏清楚的指出耶和華住在神性的法庭(divine court)。摩西作歌說世界列國被按照他們的神明而彼此分開(申卅二89,譯者按:此段經文可參考現代中文譯本);但以理書的後幾章提及王(Prince希伯來文是元帥),他代表每一民族的利益。(我們說的“守護天使”即源於此。)耶和華軍隊的元帥是眾權柄之首。他在攻城行動開始時便站在約書亞麵前,應該是戰爭勝利的預兆。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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