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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五日 聖經約書亞記十三章-十五章

(2010-03-05 04:07:43) 下一個

擴展土地——首要原則

約書亞記十三章一節至十四章五節

    1約書亞年紀老邁,耶和華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還有許多未得之地,2就是非利士人的全境和基述人的全地,3從埃及前的西曷河往北,直到以革倫的境界,就算屬迦南人之地;有非利士人五個首領所管的迦薩人、亞實突人、亞實基倫人、迦特人、以革倫人之地;並有南方亞衛人之地;4又有迦南人的全地並屬西頓人的米亞拉到亞弗、直到亞摩利人的境界;5還有迦巴勒人之地,並向日出的全利巴嫩,就是從黑門山根    的巴力迦得直到哈馬口;6山地的一切居民,從利巴嫩直到米斯利弗瑪音,就是所有的西頓人,我必在以色列人麵前趕他們出去。你隻管照我所吩咐的,將這地拈鬮分給以色列人為業。7現在你要把這地分給九個支派和瑪拿西半個支派為業。”

    8瑪拿西那半支派和流便迦得二支派已經受了產業,就是耶和華的仆人摩西在約但河東所賜給他們的,9是從亞嫩穀邊的亞羅珥和穀中的城,並米底巴的全平原,直到底本,10和在希實本作王亞摩利王西宏的諸城,直到亞捫人的境界。11又有基列地基述人、瑪迦人的地界,並黑門全山,巴珊全地,直到撒迦,12又有巴珊王噩的全國。他在亞斯他錄和以得來作王,利乏音人所存留的隻剩下他。這些地的人,都是摩西所擊殺    所趕逐的。13以色列人卻沒有趕逐基述人、瑪迦人,這些人仍住在以色列中,直到今日。

    14隻是利未支派,摩西沒有把產業分給他們;他們的產業乃是獻與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火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

    15摩西按著流便支派的宗族,分給他們產業。16他們的境界,是亞嫩穀邊的亞羅珥,和穀中的城,靠近米底巴的全平原。17希實本並屬希實本平原的各城,底本、巴末巴力、伯巴力勉、18雅雜、基底莫、米法押、19基列亭、西比瑪、穀中山的細列哈沙轄、20伯毗珥、毗斯迦山坡、伯耶西末。21平原的名城並亞摩利王西宏的全國,這西宏曾在希實本作王,摩西把他和米甸的族長以未、利金、羅珥、戶珥、利巴擊殺了。這都是住在那地屬西宏為首領的。22那時以色列人在所殺的人中,也用刀殺了比珥的兒子術士巴蘭。23流便人的境界就是約但河與靠近約但河的地。以上是流便人按著宗族所得為業的諸城,並屬城的村莊。

    24摩西按著迦得支派的宗族,分給他們產業。25他們的境界是雅謝和基列的各城並亞捫人的一半地,直到拉巴前的亞羅洱。26從希實本到拉抹米斯巴和比多寧,又從瑪哈念到底璧的境界,27並穀中的伯亞蘭、伯寧拉、疏割、撒分,就是希實本王西宏國中的餘地,以及約但河與靠近約但河的地,直到基尼烈海的極邊,都在約但河東。28以上是迦得人按著宗族所得為業的諸城,並屬城的村莊。

    29摩西把產業分給瑪拿西半支派,是按著瑪拿西半支派的宗族所分的。30他們的境界是從瑪哈念起,包括巴珊全地,就是巴珊王噩的全國,並在巴珊、眶珥的一切城邑共六十個。31基列的一半,並亞斯他錄、以得來,就是屬巴珊王噩國的二城,是按著宗族給瑪拿西的兒子瑪吉的一半子孫。

    32以上是摩西在約但河東,對著耶利哥的摩押平原,所分給他們的產業。33隻是利未支派,摩西沒有把產業分給他們。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

    十四1以色列人在迦南地所得的產業,就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所分給他們的,都記在下麵,2是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把產業拈鬮分給九個半支派。3原來摩西在約但河東已經把產業分給那兩個半支派,隻是在他們中間沒有把產業分給利末人,因為約瑟的子孫是兩個支派,就是瑪拿西和以法連,所以沒有把地他給利未人,但給他們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牲畜,安置他們的財物。5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照樣行,把地分了。             

(一)

    將聖經時代以色列的產業的律法加以係統化並不容易。任何時候我們討論舊約時代的民族,談的當然是那個民族在一段長時期中的改變情況。中間的一段期間,我們說的是兩個相鄰而且多少屬於獨立王國的較為穩定狀態。早期我們看到的是一個分散的、較屬於部落式民族的定居和合並的圖畫。較後的聖經時代,猶太人或者飄泊在中東,或者定居在圍繞著耶路撒冷的舊猶大地,這是一個非常擴張的帝國的細小的行政區域。人們對於所有權和產業的態度隨著時代而改變。

    社會結構當然很不相同。然而,有兩種思路經常重複出現。一是土地擁有權屬於公有,而這個“公社”(“Commune”)是包羅範圍較廣的家族。在最早的部落式的社會,這種情形是顯而易見的。但是後期的習慣法律,當家庭成員麵對喪失土地的危機時,廣泛的家族成員便會出手相助(讀路得記時便能看到這種實例)。

    以下幾章所顯示的另一持續不變的思路朝向不同的方向。有時與筆者所說的發生衝突,有時卻有增強的作用。這就是全部土地屬上帝所有的觀點,既非私人所有也非團體產業。他是所有權的最高持有人,有權分配給他的族人。

    這是貫穿約書亞記後半部(十三至十九章)的主要思想,說明他不僅是至高之上帝,也是士地擁有者,站在主動的地位提醒約書亞去做未完成的工作。或者,較清楚的說明是做為以色列的上帝,對以色列的土地負有責任。與迦南的宗教衝突的一個大因素是在名稱上。巴力這個名稱,正代表了擁有者、物主、丈夫或主人。

(二)

    上帝提醒年紀老邁的約書亞說:“你年紀老邁了,還有許多未得之地”(1節)。擁有權是真正的但不是絕對的;上帝給予,但不是放棄不理。正如聖餐之前感恩禱文所說:“不因他施予而減少,也不因他不施予而見增”。對以色列人來說,“擁有”比名義上的擁有權有更積極的含意。十三章七節說把土地分給他們作為他們的產業,這土地是需要耕種和發展的。

    筆者特意將一節和七節串連起來是有原因的。聖經學者都承認接下去的幾章約書亞記,內容發展錯綜複雜,以致資料,難於一致。初稿似乎是經過增訂,而且常有打岔的情形出現。打岔的段落中又常有加插的部分。在加插過程中,一些主要的觀點有了修改。我們隻須讀第十三章幾節經文,便能找到第一個例子。

    初稿(1節的大部分,然後7節)是接在一至十二章之後,那裏談及約書亞還有廣大的地方沒有征服,還指出要把所得之地分給各支派為業。經過重寫的二至六節一段,揭示了一個副題:約書亞事實上沒有完全征服迦南地。當然,這一段顯得含糊不清。在希伯來文和英文都可作不同的闡釋。“完全征服”可以指“完全占有”或者“徹底擁有”。這樣,地理上的計算就需要解釋了。分給的方法不是按十二支派的數目劃分,而是按九個半支派計算。因此另一段的插入是提醒讀者另外兩個半支派已在約但河東邊定居。它們的疆土在八至十二節中有簡單的描述(接下去一節指出在東邊還有未被圍困的領土)。但在計算上仍然不夠清楚。聖經用兩個主要方法計算以色列共有十二支派。一個方法是將利未及約瑟支派算在裏麵;另一個算法是排除利未人而把約瑟算為二支派:以法蓮及瑪拿西。約書亞記用的是第二個方法。利未人不需要擁有土地,他們的責任與祭壇及聖火有關。隻是經文上對這件工作的描述可能值得另作考慮。第卅三節重複了十四節的話。類似的重複在聖經中是常有的,為的是讓讀者在加插部分之後仍能找到線索日日十五至卅二節阻滯我們,以便把八至十二節的內容加長。經文的初稿提及過約但河,隻要說明外約但已在掌握之中。如果約書亞記是一部以色列在約但河西邊產業的完整記錄,最好是把約但河東的產業記錄也包括在內,因此有十五至卅二節的記載。但是當利未支派又把我們帶到產業的問題上時,值得注意的是經文指出上帝本身是他們的產業。利未支派與上帝的國得失攸關。

    第十四章的開始又把我們帶回主要問題上。它讓我們麵對十三章開始所指示的方向——約但河西迦南地的分配,這裏還特別指出約書亞是由代表團協助。產業的分配是由拈鬮的方式進行,並且現在解釋了利未支派不算在內,二個半加九個半仍然成為十二支派。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的神聖職務在我們看來好像過於超現實,但我們再次得到保證他們在俗世弟兄的土地之內有他們的城邑和公用草原。

猶大領先迦勒隨後

約書亞記十四章六節至十五章六十三節

    6那時猶大人來到吉甲見約書亞,有基尼洗族耶孚的兒子迦勒,對約書亞說:“耶和華在加低斯巴尼亞,指著我與你對神人摩西所說的話你都知道了。7耶和華的仆人摩西,從加低斯巴尼亞打發我窺探這地,那時我正四十歲,我按著心意回報他。8然而同我上去的眾弟兄,使百姓的心消化,但我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上帝。9當日摩西起誓說:‘你腳所踏之地定要歸你和你的子孫,永遠為業,因為你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上    帝。’10自從耶和華對摩西說這話的時候,耶和華照他所應許的,使我存活這四十五年;其間以色列人在曠野行走。看哪,現今我八十五歲了,11我還是強壯,像摩西打發我去的那天一樣。無論是爭戰,是出入,我的力量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12求你將耶和華那日應許我的這山地給我,那裏有亞衲族人並寬大堅固的城,你也曾聽見了,或者耶和華照他所應許的與我同在,我就把他們趕出去。”

    13於是約書亞為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祝福,將希伯侖給他為業。14所以希伯侖作了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的產業,直到今日,因為他專心跟從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15希伯侖從前名叫基尼亞巴;亞巴是亞衲族中最尊大的人,於是國中太平,沒有爭戰了。

    十五1猶大支派按著宗族拈鬮所得之地是在盡南邊,到以東的交界,向南直到尋的曠野。2他們的南界是從鹽海的盡邊,就是從朝南的海汶起,3通到亞克拉濱坡的南邊,接連到尋,上到加低斯巴尼亞的南邊,又過希斯侖,上到亞達珥,繞到甲加,4接連到押門,通到埃及小河,直通到海為止。這就是他們的南界。5東界是從鹽海南邊到約但河口。北界是從約但河口的海汶起,6上到伯曷拉,過伯亞拉巴的北邊,上到流便之子波罕的磐石;7從亞割穀往北,上到底璧,直向河南亞都冥坡對麵的吉甲;又接連到隱示麥泉,直通到隱羅結,8上到欣嫩子穀,貼近耶布斯的南界(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又上到欣嫩穀西邊的山頂,就是在利乏音穀極北的邊界;9又從山頂延到尼弗多亞的水源,通到以弗侖山的城邑,又延到巴拉(巴拉就是基列耶琳);10又從巴拉往西繞到西珥山,接連到耶琳山的北邊(耶琳就是基撒侖),又下到伯示麥過亭納,11通到以革倫北道,延到施基侖,接連到巴拉山;又通到雅比聶,直通到海為止。12西界就是大海和靠近大海之地,這是猶大人按著宗族所得之地四周圍的交界。

    13約書亞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將猶大人中的一段地,就是基列亞巴分給耶孚尼的兒子迦勒。亞巴是亞納族的始祖(基列亞巴就是希伯侖)。14迦勒就從那裏趕出亞衲族的三個族長,就是示篩、亞希幔、撻買;15又從那裏上去,攻擊底璧的居民,這底璧從前名叫基列西弗。16迦勒說:“誰能攻打基列西弗將城奪取,我就把我女兒押撒給他為妻。”17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奪取了那城,迦勒就把女兒押撒給他為妻。18押撒過門的時候,勸丈夫向父親求一塊田。押撒一下驢,迦勒問他說:“你要什麽?”19他說:“求你賜福給我,你既將我安置在南地,求你也給我水泉。”他父親就把上泉下泉賜給他。

    20以下是猶大支派按著宗族所得的產業。21猶大支派盡南邊的城邑與以東交界相近的,就是甲薛、以得、雅姑珥、22基拿、底摩拿、亞大達、23基底斯、夏瑣、以提楠、24西弗、提鏈、比亞綠、25夏瑣哈大他、加略希斯侖(加略希斯侖就是夏瑣)、26亞曼、示瑪、摩拉大、27哈薩迦大、黑實門、伯帕列、28哈薩書亞、別是巴、比期約他、29巴拉、以因、以森、30伊勒冬臘、基失、何用瑪、31洗革拉、麥瑪拿、三撒拿、32利巴勿、實忻、亞因、臨門共二十九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33在高原有以實陶、瑣拉、亞實拿、34撒挪亞、隱於寧、他普亞、以楠、35耶末、亞杜蘭、梭哥、亞西加、36沙拉音、亞底他音、基底拉、基底羅他音共十四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37又有洗楠、哈大沙、麥大迦得、38底連、米斯巴、約帖、39拉吉、波斯加、伊磯倫、40迦本、拉幔、基提利、41基低羅、伯大衰、拿瑪、瑪基大共十六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42又有立拿、以帖、亞珊、43益弗他、亞實拿、尼悉、44基伊拉、亞革悉、瑪利沙共九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45又有以革倫和屬以革倫的鎮市村莊,46從以革倫直到海,一切靠近亞實突之地並屬其地的村莊。

    47亞實突和屬亞實突的鎮市村莊,迦薩和屬迦薩的鎮市村莊,直到埃及小河,並大海,和靠近大海之地。

    48在山地有沙密、雅提珥、梭哥、49大拿、基列薩拿(基列薩拿就是底璧)、50亞拿伯、以實提莫、亞念、51歌珊、何倫、基羅共十一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52又有亞拉、度瑪、以珊、53雅農、伯他普亞、亞非加、54宏他、基列亞巴(基列亞巴就是希伯侖)、洗珥共九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55又有瑪雲、迦密、西弗、淤他、56耶斯列、約甸、撒挪亞、57該隱、基比亞、亭納共十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58又有哈忽、伯夙、基突、59瑪臘、伯亞諾、伊勒提君共六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60又有基列巴力(基列巴力就是基列耶琳)、拉巴共兩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61在曠野有伯亞拉巴、密丁、西迦迦、62匿珊、鹽城、隱基底共六座城、還有屬城的村莊。

    63至於住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猶大人不能把他們趕出去,耶布斯人卻在耶路撒冷與猶大人同住,直到今日。

    這兒第一次而且很詳細的提及猶大在迦南地南麵的土地。創世記中有關雅各(即以色列)的家庭資料,把流便、西緬和利未的名字排在猶大之前。猶大的名氣不僅於此可見,而且在許多其他聖經傳統中也都反映出來:在以色列北國淪陷時,她還生存;當以色列國崩潰及被擄期間,她繼承和執行了所有以色列和聖經的傳統。舊約聖經實際上是一本猶太人的經典。猶大與長兄流便最早串演了把做夢的約瑟賣去埃及使他生存下來(創卅七章)——後來在接下去的一章,他與他瑪有了可恥的事情。但在有關早期傳統中很少提及猶大將來的角色。

    約書亞記的後半部不僅給予猶大首要的地位,而且對他有詳盡的描述。最先是在十五章一至十二節中對於疆界的詳細描述。猶大的南鄰是以東。我們常以為以東屬於南外約但。但在初期的王國和很晚的羅馬統治時期均稱以土買是從死海與撇特拉(Petra——編者往:撇特拉是死海的首府,參見本社出版聖經地理229——300頁)之間的山寨向西伸展。猶大東岸以死海為邊界。它的北麵邊界與便雅憫族為鄰(參見十八麵玲瓏5—19)。讀者若熟悉通往現代——城外的路線,會發覺北邊。界的東麵一半靠近耶路撒冷通向耶利哥的道路,而西部是鐵路路線,由耶路撒冷直達海岸平原。將地中海劃為猶大西部的邊界,是對擁有權作最大要求,因這樣做是漠視非利士城鎮在海岸平原的聯盟。對土地權作要求的最方便方法,是假定別人不存在。

    二十至六十二節記述猶大國土的綱要,及各地點的名單。對現代的曆史地理學家來說,這些地區不是金礦便是其他礦的礦區,看他們需要什麽。許多猶大城鎮以後不再在聖經中出現,但是別是巴(十五28)仍是別得溫(Bedouin)部落的主要市場,也是以色列南麵的主要城鎮。洗革拉(31節)是贈給大衛個人的禮物,答謝他對非利士人的服務(撒上廿七6)。亞杜蘭附近的山洞(35節)為大衛提供了避難所(撒上廿二1)。拉吉(39節)和希伯侖(54節)已在第十章出現。約櫃從非利士人那裏送回,在大衛未曾將它送上耶路撒冷之前,基列耶琳人把它接回去(撒是七1)。基列耶琳的另一個名字基列巴力或稱巴拉(9節),使我們明白有些人對於含有敵意的地方名字態度審慎,有些人就不那麽在意了。最後第六十二節提及死海之畔,馬賽大以北的隱基底美麗綠洲。鹽城可能是一九四七年發現了死海古卷之地庫姆暖(Qumran)的古老的小鎮。

    本章裏有兩個值得注意的例外,一個很清楚明確,一個較為隱藏不露。最後的一節承認耶路撒冷無法征服,而它的原有居民耶布斯人與四周圍的猶大人同住(這一點又令我們想起我們在第十章的討論)。審慎的讀者會留意到四十五至四十七節列了城鎮的名稱,卻沒有寫下總數。以革倫、亞實突和迦薩及一切有關聯的土地不算在內,但都有提及。這張城鎮名單較那表揚大堆沿海地方的描述更為可靠,但沒有涉及非利士一詞。

    現在就留下迦勒了。迦勒在猶大的山區與希伯侖的聯係似乎是一件值得爭論的事。有關的聖經傳統難以彼此一致。根據約書亞記十五章十四節的記載,是迦勒將巨人亞衲的後代趕出希伯侖,又從那裏攻打底璧的居民。根據士師記一章十至十一節的記載,猶大人在這些行動上有功勞。但是在約書亞記十章卅六至卅七節中,我們讀到約書亞徹底毀滅了希伯侖及其居民。十一章卅一節又說約書亞毀滅了“住在山區、希伯侖、底璧、亞拿伯、猶大山地……所有的亞衲族。”卻沒有列明作什麽貢獻。難怪那些推動迦勒要求的人兩次而且很詳盡加以報導(十四615),第一段且引用摩西自己說的話(令讀者想起民十四24及申一36的記載)。迦勒及約書亞、有的人說迦勒是精神上的領導人物——他們在以色列人過約但時,使以色列人排除懼怕迦南人的心理。迦勒終於得到希伯侖為業。後來希伯侖成為大衛的第一個首都。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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