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拿之歌
撒母耳記上二章一至十節
1哈拿禱告說:“我的心因耶和華快樂,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
我的口向仇敵張開,我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
2隻有耶和華為聖,除他以外沒有可比的;也沒有磐石像我們的上帝。
3人不要誇口說驕傲的話,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語,
因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上帝,人的行為被他衡量。
4勇士的弓都已折斷,跌倒的人以力量束腰。
5素來飽足的,反作傭人求食;饑餓的,再不饑餓。
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兒子;多有兒子的,反倒衰微。
6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
7他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
8他從灰塵裏抬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
得著榮耀的座位。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他將世界立在其上。
9他必保護聖民的腳步,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人都不能靠力量得勝。
10與耶和華爭競的,必被打碎,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
必審判地極的人,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
哈拿之歌是一首希伯來的詩歌,與詩篇很相似。許多近代聖經譯本將它編排成為詩體,對我們很有幫助。希伯來詩歌有兩個特色,在翻譯上可以看見。第一個特色是所謂“平行體”(parallelism),差不多每一行都有“平行”的成分。換句說話,第二行回應第一行,更加強調第一行的意思。通常第二行會用不同的話講到同一件事(第六節是一個好例子);有時它會是對比(第四節是這種的例子);有時候,這些平行又會在半行中找得到(6節);有時又可能不隻兩次平行(2節)。希伯來詩歌體的另一個特色,就是經常使用暗喻(metaphors)及修辭法(figurative speech),若單從它們字麵的意思入手是很錯誤的。在這詩歌裏的地的柱子(8節),當然不是字麵的意思;又如不育的婦人生七個兒子(5節),也是一樣。很多時候,這兩種特色一起出現在希伯來詩體中,便好像產生一種黑白照片的效果,故單從字麵入手會不正確及誤解它的原意。事實上,一個不能生育的婦人怎能生下七個孩子,也不會每個大家庭的母親反倒衰微(5節),這裏主要的意思是指上帝可以高舉謙卑人,和令驕傲的羞愧。
哈拿之歌仔細回憶第一章中的兩件事,就是她競爭的對手和她的不育,以及上帝可以解決這些難題的事實。撒母耳的出生,不單對哈拿,也是對國家的祝福,故哈拿之歌可稱為“國家狂歡”之歌。真正的敵人(1節)乃是非利士人,我們在第四章初次看見他們;他們的傲慢可從歌利亞的挑戰看見(十七8,10,43—45),但無論如何,撒母耳的出生預報他們的必敗,及將在以色列開始一個強大的王國。這個盼望是肯定的,因為這位應許的上帝,他不是一小撮本地百姓的神,而是有能力統管宇宙的上帝,他乃掌管生命和死亡之主(6節)及創造者(8節)。故此那些信靠他的人,無論現在怎樣軟弱、孤獨、和缺乏,都會有光明及歡樂的未來。
哈拿之歌還有另一個層麵,非利士人當然已消失在曆史上有好幾百年;但這首歌也帶給那些因最後亞述及巴比倫的入侵而受苦的以色列人希望,這些國家終必滅亡。新約聖經更加關注我們屬靈的仇敵,最後的得勝不是一國家勝過另一個,乃是公義勝過罪惡,上帝勝過魔鬼的勢力(參弗六10—17)。在這場鬥爭中,誰站在正義一方,不是偶然的出生問題,而是經過選擇和下決心的。哈拿之歌正配合這種解釋,信實的人(faithful,譯者注:中文和合本作聖民)與惡人(9節)有很強烈的對比,更同時描繪上帝衡量所有人的行動(3節)。
這首詩歌的主角是上帝自己,這段經文詳細地勾劃出以色列充足的信心,有人說這首詩最重要和最突出的是第二節,這節聖經提及有關上帝的三方麵:
(一)他是聖的。希伯來文聖潔(qadosh)不是容易翻譯的字,它主要意思是與“玷汙”相反;換句話說,這個詞強烈地區別兩類生活模式。上帝與玷汙不潔的事毫不相幹,特別因他的兩種屬性,他的能力和完全的道德,是與所有的人和事物都有區別的,使敬拜他的人對他畏懼,表達尊敬和奉獻。
(二)他是無可比的。在一個有許多男女神的環境宣告上帝與他們是不同的,是值得尊敬的。尤其是以色列起初隻是一個細小軟弱的國家,根本沒有想到會成為一個團結強盛的國家(在大衛領導下),故她感恩地宣稱她的上帝的能力是無可匹敵的,這是比承認隻有一位上帝存在更進一步。今天我們的環境非常不同,無神論比多神論更加威脅基督徒;雖然如此,仍然值得記念——而且時常宣稱——我們上帝的能力是無可比的,科學、經濟、星座或命運,一切的力量,在他至高無上的統治下,都變為不重要了。
(三)他是值得信靠的。磐石常常是上帝的暗喻,表示他是百姓的堅固不動搖的避難所。他的能力不是一些盲目的、無固定性的力量;他的行為的目的,雖然時常奧秘難明,但他總是為他的百姓以色列最終的好處設想。過往上帝在困難時永不失信地幫助之經曆,給以色列及他的詩人在展望未來時充滿堅定信心。
以利的兒子
撒母耳記上二章十一至廿六節
11以利加拿往拉瑪回家去了。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麵前事奉耶和華。
12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13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仆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14將叉子往罐裏,或鼎裏,或釜裏,或鍋裏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15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仆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將肉給祭司叫他烤罷,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16獻祭的人若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仆人就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17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麵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
18那時撒母耳還是孩子,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麵前。19他母親每年為他作一件小外袍,同著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20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說:“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他們就回本鄉去了。21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麵前漸漸長大。
22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23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24我兒阿,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25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26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
這一幕仍然在示羅,隻是偶然提及拉瑪;現在舞台的中心是以利和他的家庭,撒母耳父母則退居幕後。說聖經故事者很細心和技巧地讓我們看見這兩個家庭,特別是他們的兒子,有很鮮明的對比。撒母耳的家庭雖卑微,但卻很快樂,團結和虔誠——有一個值得驕傲的兒子撒母耳。另一方麵,以利的兩個兒子,不單不順從父親,而且造成公開的羞醜,他們有兩方麵的罪行,引致他們及祭司的職事聲名狼籍:
(一)貪婪(12—17節)。這段經文的背景是以色列人通常的祭祀,敬拜者帶到聖所的牲畜是可吃用的,一部分的祭物是特意留給事奉的祭司。事實上以利的兒子“改革”了以前的傳統,他們按照自己的興趣,預先揀選那些祭肉。在農業社會,肉類乃奢侈品,他們靠這些牲畜來耕種。故此,他們的傲慢如貪婪一般厲害。
(二)淫亂(22節)。這種罪很明顯不用解釋。事實上迦南人的廟宇裏有許多廟妓,以利的兒子可能引進偶像以及這些不道德的行為來到示羅。迦南人(即早在以色列入住前,在巴勒斯坦的原居民)仍然保留不少的邱壇來進行宗教儀式,而且更有廟妓,他們認為人的繁殖與土地的繁殖是彼此相關的。無論如何,以利兒子罪惡昭彰的行為造成醜聞。
要記得以利不隻是示羅的主要祭司,在以色列最重要的聖所服事;他也在政治方麵有相當重要的地位,是以色列的一位領袖(“士師”,參四18),可惜他不能管教自己的兒女!在以色列中存在著領袖的危機,年老的以利已經不適合再治理,他們的兒子在道德方麵很明顯也不適合治理。當時撒母耳耳在示羅長大,得到許多前來敬拜的以色列人的愛戴(26節)。然而,比百姓的讚同更加重要要乃是上帝的決定,他喜悅撒母耳,也決定以利的兒子一定要死;廿五節不是說他們不能改變自己的思想和行為,乃是他們這樣做攔阻上帝成就將來的計劃。他們的父親警告他們罪無可赦:他們的責任乃是為人代求,而其他人卻無法為他們向上帝代求——他們是高位的祭司,卻故意藐視上帝。
在這卷有關領袖的書,以利的兒子是一個實物教材,作為不適合做國家領導的主要例子。當時,傲慢自大和自我尋求乃社會上那些有權力的人的試探,雖然以色列沒有太多政製方麵的保護,但他們有一位上帝指引他們的前途。
一篇預言信息
撒母耳記上二章廿七至卅六節
27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仆的時候, 我不是向他們顯現麽?28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麵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麽?29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30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的麵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看重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31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32在上帝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你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33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那未滅的必使你眼目幹癟,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34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35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麵前。36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求塊銀子,求個餅說:求你賜我祭司的職份,好叫我得點餅吃。”
以利對他兒子無效的管教,隨即帶來一位先知的責備。神人不像先知那樣屬於專有名詞;百姓統稱在他們中間那些有特殊的超自然關係的人們為神人。我們一般認為先知純粹是舊約的一種現象,其實是我們限製他們在日後的活動;我們趨向於一種觀點,以為他們是預言未來的作家。其實他們在古代世界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許多世紀以來,他們主要的工作是說話,而不是文字。聖經也提及其他宗教的先知(例如王上十八19),並論及先知在新約時代的活動(例如徒廿一7—14)。他們的活動各有不同,但這章聖經中不知名的先知是所謂舊約的“寫作先知”的典型例子,他預言未來的事情,也責備罪惡及宣布懲罰。
作者詳細描述他說的話,目的是進一步讓讀者知道,撒母耳記的曆史事跡不是偶然的,乃是完全由上帝所計劃的。以利擁有一個尊貴和冗長的家族(正如27節所承認的),他的家族的衰落,一定令當時的以色列人損失慘重,尤其是緊隨而來的被一個外邦敵國非利士人侵略和占領。這裏帶給在巴比倫被放逐的讀者一個功課,他們正在十分灰心地生活著;他們喪失王朝(大衛的後裔)帶給他們接近四個世紀穩定的領導。應用這幾節聖經的教訓,讓虔誠的讀者看見,同一位的上帝能預見及預定臨到他們的政治局勢的重要改變——透過幾位先知的信息預言出來。
對以利的譴責,指出他與兩個兒子的罪行有關。作為一個家族他們曾被尊敬數個世紀(27節的祖先一定指亞倫或利未),但是現在他們充滿貪婪和自我尋求,故此上帝棄絕那些棄絕他的家庭。以色列人若要看見繁榮的時候來到(給讀者的盼望),那些背叛他的人將要遭受困難,甚至死亡(31—33節)。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必會死亡,祭司的職分也傳給更合適的人選;這裏的預言超過撒母耳而至撒督(參撒下八17),這個家族執掌耶路撒冷的大祭司職分達八個世紀之久。這章的最後一節指出,以利的家庭不會一起消滅,但必變成為輔助者,淪為二等祭司。
這一段教導我們,在以利的家庭衰落和選人取代他之中,上帝在工作。我們不要忽視祭司在以色列人眼中的重要性。今日西方人時常認為神職人員是無用的旁觀者,不能影響任何政治現實;但相反地,近代伊朗的曆史,顯示在許多較不世俗的國家和社會,宗教領袖會產生巨大的影響。如果他們失去了這個大祭司家庭,而沒有任何代替的話,以色列會受極大的損失和道德方麵的影響。
同時,這裏也提醒讀者,上帝不會,隻是一時的念頭,而興起一個家庭和貶低一個家庭。如果上帝的決定有時奧秘,他行動的則不奧秘,三十節清楚指出這個管治的原則:尊重我的,我必看重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藐視。有關這節聖經,何頓(Stuart Holden)曾這樣寫:“尊敬上帝不一定要為他作偉大的事,而是心裏不斷以他的決定為依歸,用他的標準衡量每一件事的價值,竭力貢獻生命的每一分力量,來榮耀他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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