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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二十六日 聖經申命記二十九章

(2010-02-26 03:55:41) 下一個

普遍的義務

申命記廿九章一至十五節

     1 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地吩咐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話,是在他和他們於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

     2 摩西召了以色列眾人來,對他們說:『耶和華在埃及地,在你們眼前向法老和他眾臣仆,並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們都看見了,3 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和神跡,並那些大奇事。4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5 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你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6 你們沒有吃餅,也沒有喝清酒濃酒。這要使你們知道,耶和華是你們的上帝。7 你們來到這地方,希實本王西宏、巴珊王噩都出來與我們交戰,我們就擊殺了他們,8取了他們的地給流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為業。9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好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享通。

     10,11『今日,你們的首領、族長(原文是支派)、長老、官長、以色列的男丁,你們的妻子兒女,和營中寄居的,以及為你們劈柴挑水的人,都站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麵前,12為要你順從耶和華你上帝今日與你所立的約,向你所起的誓。13這樣,他要照他向你所應許的話,又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起的誓,今日立你作他的子民,他作你的上帝。14我不但與你們立這約,起這誓,15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我們上帝麵前的,並今日不在我們這裏的人,我也與他們立這約,起這誓。』

突然間我們發覺自己讀的是另一個聖約!似乎可以肯定,以色列人變得習慣於這項經常性(可能每年一度)更新他們與上帝聖約的儀式,因此,這個重複的主旨將不致使古代讀者感到驚訝。我們也必須記得申命記寫作的性質,無疑的,作者有意強調以色列人對上帝應盡聖約的義務至為重要,而他也成功達成其目的,這成功部分要歸功於重複敘述。因此,像先前的章節一樣,作者詳細提起往事作為這新約的開始(29-30章)。從地理位置上大體而言,摩押與本書開頭的背景相同(一1) ;以色列人就是從摩押領土渡約但河而攻進應許之地的(見地圖)。

回顧早期的事件提及三件事:埃及人遭受的大災難(2-3節);以色列人在曠野的經驗(5-6 節);及以色列人在約但河東的首捷(7-8節)。這三件事表明了上帝的大能和良善。那些災難是上帝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施展奇跡的方法。在曠野,他們很容易因饑餓及損失而滅亡,但因著他以奇跡供應和照顧他們。在約但河東(又譯作外約但,編者注)上帝使他們戰勝兩個強大的攻擊者,他們原可能輕易就打敗以色列人。四節暗示以色列人容易因這些成就而感到驕傲,不將它們歸功於上帝。這裏該學的教訓是:除非上帝顧念他和他們所立的聖約,否則他們注定是軟弱、喪失和失敗;但是,這個聖約卻是依賴他們的遵守(9 節)。將過去視為當然是人性的本色;當時看為奇跡的事,在回顧時很快就看為普通。此外,成功也很容易助長自滿。

因此,新的聖約的慶典似乎是心理上的需要。它盡量包羅廣泛,甚至年幼的小孩及寄居的外邦人也在參加之列(11節)。劈柴挑水是最卑微的工作,但最低微的國民也是聖約子民的一分子,他們也參予這項儀式。關於聖約,沒有所謂精英主義。十四和十五節甚至注意到那些未能參加的人;作者藉此意指以後的世代。因此,無人可以逃避履行聖約之義務。

    在基督教裏,由於我們強調信心(在律法及行為上)居先的地位,我們很容易忘了個人對上帝的責任。我們今日西方強調的是個人,也許我們需要提醒自己(在兩約中)上帝的計劃是要『立你作他的子民』(13節):我們共同促長他的旨意的實現(見彼前二9 10

災禍的緣由

申命記廿九章十六至廿八節

     16『(我們曾住過埃及地,也從列國經過;這是你們知道的。17你們也看見他們中間可憎之物,並他們木、石、金、銀的偶像。)18惟恐你們中間,或男或女,或族長或支派長,今日心裏偏離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去事奉那些國的神;又怕你們中間有惡根生出苦菜和茵陳來,19聽見這咒詛的話,心裏仍是自誇說:「我雖然行事心裏頑梗,連累眾人,卻還是平安。」20耶和華必不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如煙冒出,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加在他身上。耶和華又要從天下塗抹他的名,21也必照著寫在律法書上、約中的一切咒詛,將他從以色列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受禍。22你們的後代,就是以後興起來的子孫,和遠方來的外人,看見這地的災殃,並耶和華所降與這地的疾病,23又看見遍地有硫磺,有鹽鹵,有火跡,沒有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好像耶和華在忿怒中所傾覆的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一樣。24所看見的人,連萬國人,都必問說:「耶和華為何向此地這樣行呢?這樣大發烈怒是什麽意思呢?」25人必回答說:「是因這地的人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26去事奉敬拜素不認識的別神,是耶和華所未曾給他們安排的。27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像今日一樣。」』

    這段發出一個慷慨激昂的懇求,要求個人、家庭及國家不惜任何代價摒棄偶像之崇拜。拜偶像被看為是以色列潛在最深且最為迫切的危險,也是被擄至巴比倫的真正原因(28節)。這裏強調,偶像崇拜對以色列人而言,事實上是『外來的』;明顯的,拜偶像是他們在埃及才開始目睹的(16節)。就定義而言,崇拜外邦的神明,表示對以色列的上帝徹底不忠。十七節似乎是在對照以色列人肉眼不能見的上帝,和其他國家肉眼可見且能觸摸之偶像。

    為何偶像崇拜會吸引人呢?隻因為乖僻的心思產生刻意的行為(18節);這種心思在今日將會轉而追求東方宗教之儀式或神秘的教派,為的不過是想與人『有所不同』。十八節說這種行為的結果是『生出苦菜和茵陳』。下一個遭到斥責的態度是頑梗的自滿(19節);這種態度產生的結果是失去一切。在申命記看來,頑固拒絕對上帝守信是不可寬恕的罪。(20節)

    假宗教是迷惑人的,這段暗示:十六至廿一節是對個人的一項警告,但廿一節突然說舉國背道之後全國將跟著變為荒地。廿三節生動描述荒涼的一幅畫;最早的讀者對所多瑪及蛾摩拉傾圯的故事(創十九24,25)非常熟悉,其中有些人可能親身清楚知道那裏的地勢是如何堅固和險峻,這些城市從前就是位於取名適當的死海的附近。上帝對所多瑪和蛾摩拉所作的,照樣將作在罪孽深重的以色列人身上。

    我們可從另一個觀點思考這一段。這幅荒涼的圖畫理當提醒我們核子浩劫帶來的一個後果。假如有一天發生了核子災難,任何生還者想起這件事將不致責怪上帝,要怪就怪人類的愚蠢和邪惡。換言之,人類冥頑不靈的弱點將為自己招來懲罰。就是說,就某種意義而言,這段申命記在說:倘若有一天,以色列人因殘暴的軍隊入侵和蹂躪的恐懼而向敵人屈膝哀求,他們要對此負完全的責任。在我們的情況,我們常對世界中潛伏的危險無奈地聳聳肩,像是對它們一點辦法也沒有。十六至廿一節是個有益的提醒,告訴我們任何社會的罪惡和失敗都是先從個人與家庭開始的。倘若我們不能改變這個世界,我們至少可以影響我們自己的社會——我們生活圈子裏的朋友、我們的同事及鄰居。

隱秘及明顯的語言

申命記廿九章廿九節

     29『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本章以一個能見和不能見之間的挑戰對照收尾。古時候的以色列人不能預知未來;我們也不能。人類總是想排斥加諸我們的這個限製。我們在十八章十和十一節中,看見古代的人徒然利用許多方法想要窺知未來。同一章裏指出,上帝給了他子民先知,這些先知擁有預知未來的恩賜,這是事實;但即使是一位先知也不能對未來的事完全知道。一些事情始終是『隱秘的事』。這裏第一個教訓是謙卑,且坦白承認我們的局限。另一個教訓是確信,因隱藏之未來屬於耶和莘,他不是某些無位格的命運之類的東西,而是我們的上帝。對上帝有寧靜的信心的人,無須知道未來如何;明天是握在一位慈愛天父的手中。

然而,這節講的首先既不是要我們謙卑,也不是再度向我們保證。它的要點是說我們可以看得很清楚!當然,上帝在許多事上保留秘密不叫古代的以色列人知道,但他卻完全明白和清楚表明他的旨意,這旨意在申命記陳述的律法中具體體現出來。上帝的旨意不是隱秘的。因此,以色列人眼睛要注意的不是明天的驚奇,而是今天的責任。基督徒不受申命記的法典所支配,但他也在新約的記載中發現上帝旨意的完全展現。詩篇作者正確的意識到:『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未來可能看不見且摸不著,但我們在向它邁進時握著一把火炬。

本節也提醒讀者關於未來另一方麵的事。人類始終認為未來已經預定好,且為無情之命運所操縱;古代的以色列人和現代的基督徒也可能受試探去這樣思想。但是,一般而言,聖經不是以任何這類觀點描述未來;聖經乃是認為,我們用自己的行為模造我們的將來。申命記的確采取這種觀點,本章正是表達這種觀點:順從上帝的律法就能創造一個愉快的未來,違背律法至終帶來災厄。果真如此,憂慮我們前途將遭遇何種『命運』就變得沒有意義了;我們應當關心的是我們將為自己帶來怎樣命運的問題。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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