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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二十日 聖經申命記九章-十章

(2010-02-20 18:44:28) 下一個

自滿的卮險

申命記九章一至五節

     1『以色列啊,你當聽!,你今日要過約但河,進去趕出比你強大的國民,得著廣大堅固、高得頂天的城邑。2 那民是亞衲族的人,又大又高,是你所知道的,也曾聽見有人指著他們說:「誰能在亞衲族人麵前站立得住呢?」3 你今日當知道,耶和華你的上帝在你麵前過去,如同烈火,要滅絕他們,將他們製伏在你麵前。這樣,你就要照耶和華所說的趕出他們,使他們速速滅亡。

     4『耶和華你的上帝將這些國民從你麵前攆出以後,你心裏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麵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要正直,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耶和華你的上帝將他們從你麵前趕出去,又因耶和華要堅定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應許的話。』

七章十七至廿四節中鼓勵以色列人大膽而且無懼地向迦南人作戰,告訴他們:『無一人能在你麵前站立得住』(24節)。這裏強調的卻完全不同: 『誰能在亞衲族人麵前站立得住呢?』(2 節)。這兩章裏的應許相同——由於上帝的幫助,以色列人有勝利的保證——但是,要學的功課頗為不同。在第七章中的功課是『你不要懼怕』(18節);這是給膽小容易誇大想像中的困難和阻礙的人的信息。而在第九章這裏的經文則將困難誇大,特別提出亞衲族人比以色列人先住在迦南的一群人,他們以高大的身軀以及驍勇善戰而聞名(『又大又高』的民族)。這裏的目的當然不是為了恐嚇以色列人,而是提醒他們,隻有籍著上帝的幫助,勝利才有可能。申命記包含好些獨立的講章(見緒論),顯然地,它們的目的不全是為著同樣的聽眾。第七章是給那些懼怕的人;第九章是給那些自大的人。

本章中四和五節為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的權利提供了一個神學的解釋;說得更恰當一點,它辨明了早期的居民喪失這塊土地的原委。這裏說了兩個原因:(一)那些民族作惡多端(雖然這裏沒有解釋或詳加說明);(二)耶和華老早就應許將這塊地給以色列人。這裏警告以色列人不要自我稱許,不要為他們本身的義而感到驕傲。這裏暗示許多以色列人一到巴勒斯坦,就將他們本身的道德標準和迦南人相比較,結果覺得自己的道德非常的高尚。我們都很容易有這樣的想法,認為其他民族的風俗和行為規範比不上我們自己;輕視在任何方麵與我們有別的人似乎是人類的一個通病。(這樣的精神照樣感染了教會,使得一個宗派輕視另一個宗派。)聖經的駁斥是很尖銳的,上帝的恩賜與他的子民是否正直無關。很可能是因為以色列人中間盛行的這種態度,引起了自滿的問題,這問題先知一代接一代鬥爭,試圖要使以色列人信服,他們的行為在上帝眼中看來是被定罪的。在去掉別人眼中的刺之前,首先得拿掉自己眼中的梁木這個眾所周知的挑戰裏(太七3-5),耶穌將自滿看成是人類心靈上的一個永久的危險。

祭司或者先知

申命記九章六至廿三節

     6『你當知道,耶和華你上帝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7 你當記念不忘,你在曠野怎樣惹耶和華你上帝發怒。自從你出了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你們來到這地方,你們時常悖逆耶和華。8你們在何烈山又惹耶和華發怒;他惱怒你們,要滅絕你們。9 我上了山,要領受兩塊石版,就是耶和華與你們立約的版。那時我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10耶和華把兩塊石版交給我,是上帝用指頭寫的。版上所寫的是照耶和華在大會的日子,在山上、從火中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11過了四十晝夜,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就是約版,交給我。12對我說:「你起來,趕快下去!因為你從埃及領出來的百姓已經敗壞了自己;他們快快地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為自己鑄成了偶像。」

     13『耶和華又對我說:「我看這百姓是硬著頸項的百姓。14你且由著我,我要滅絕他們,將他們的名從天下塗抹,使你的後裔比他們成為更大更強的國。」15於是我轉身下山,山被火燒著,兩塊約版在我兩手之中。16我一看見你們得罪了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鑄成牛犢,快快地偏離了耶和華所吩咐你們的道,17我就把那兩塊版從我手中扔下去,在你們眼前摔碎了。18因你們所犯的一切罪,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我就像從前俯伏在耶和華麵前四十晝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19我因耶和華向你們大發烈怒,要滅絕你們,就甚害怕;但那次耶和華又應允了我。20耶和華也向亞倫甚是發怒,要滅絕他;那時我又為亞倫祈禱。21我把那叫你們犯罪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又搗碎磨得很細,以至細如灰塵,我就把這灰塵撒在從山上流下來的溪水中。

     22『你們在他備拉、瑪撒、基博羅哈他瓦又惹耶和華發怒。23耶和華打發你們離開加低斯巴尼亞,說:「你們上去得我所賜給你們的地。」那時你們違背了耶和華你們上帝的命令,不信服他,不聽從他的話。』

    你如何使人們脫離他們的自滿,而且強迫他們檢查他們本身的行為和標準呢?自以為義是很難克服的一種態度。這一章找到一個相當有效的克服自以為義的方法。當時的聽眾或讀者,對他們國家本身曆史的許多傳統都很熟悉,而且不否認在某些曆史事實中明顯看出以色列人的背景有很嚴重的缺陷。有人可能認為以色列最忠實和虔誠的時代,即她與耶和華關係中的密月期,是在西乃山(或何烈山,12節)立約以及頒布律法的時候。不幸事實決非如此。就如出埃及記卅二章所記載的,摩西剛剛轉身要單獨與上帝交談並且接受法版,以色列人就轉身行可恥的偶像祟拜。甚至作為所有以色列人祭司始祖的亞倫也受到了牽連(20節)。當上帝親自寫下了十誡(就如以色列人所信的那樣,10節)時,他的子民就破壞了其中的一條。這個故事指出上帝極其憤怒;他幾乎決定因此消滅以色列人。摩西摔碎兩塊法版(17節)的舉動具有象征的意義:它是一個公開的表記,表明上帝和以色列之間所立的聖約已遭破壞。(有證據顯示,在古代的近東,合約文件公開被砸碎是合約遭到破壞的一個表記。)

    這一整段的主要教訓相當明顯,當以色列人的背後有著這樣一種滄桑的曆史,就沒有一個以色列的後代再敢於自滿。而且在希伯來人整個王朝期間,以色列人當中有那麽多的拜偶像和鑄像的事;它們的存在是對自滿的一個挑戰。隻有非常少數的王,像約西亞(王下廿三4-25),曾經采取強硬的行動對付它們。因此,任何自滿的以色列人後代隻要環顧四周,就可看見他們國家背道的記號。

    本段包含了一種有趣的對比。正如我們已經注意到,亞倫和任何其他人同樣有罪;但是,摩西不僅無罪,就某種意義來說,他也是拯救以色列人免遭滅亡的那個人。他為上帝的子民向上帝祈禱,也為亞倫祈禱,隻因他的代禱,上帝才寬容了他們(18-20節)。雖然這個故事是以個人的口吻在講述,重要的是認識摩西象征以色列人的先知,而亞倫象征以色列人的祭司。換言之,後代的以色列人要聽從以色列的先知,不應當對他們的話置若罔聞。同時,也不該完全地信賴祭司,這樣作才是明智之舉。因為一直監督獻祭和祭物的製度,祭司可能引起自滿;而一般人民因為作什一奉獻,和獻上所當獻的牲畜,他們就會認為他們與上帝的關係很好。許多經常上教堂的人也表現出相同的自滿,這種自滿是基於履行宗教禮儀的正確形式。先知向民族的良心挑戰;但是許多人不肯聽。古今皆然,祭物比講章更為大眾化。

曆史的教訓

申命記九章廿四節至十章五節

     24『自從我認識你們以來,你們常常悖逆耶和華。

     25『我因耶和華說要滅絕你們,就在耶和華麵前照舊俯伏四十晝夜。我祈禱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不要滅絕你的百姓。他們是你的產業,是你用大力救贖的,用大能從埃及領出來的。27求你記念你的仆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不要想念這百姓的頑梗、邪惡、罪過,28免得你領我們出來的那地之人說,耶和華因為不能將這百姓領進他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他們,所以領他們出去,要在曠野殺他們。29其實他們是你的百姓,你的產業,是你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領出來的。」

    十1『那時,耶和華吩咐我說:「你要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上山到我這裏來,又要做一木櫃。2 你先前摔碎的那版,其上的字我要寫在這版上,你要將這版放在櫃中。」3 於是我用皂莢木做了一櫃,又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手裏拿這兩塊版上山去了。耶和華將那大會之日、在山上從火中所傳與你們的十條誡,照先前所寫的,寫在這版上,將版交給我了。5 我轉身下山,將這版放在我所做的櫃中,現今還在那裏,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我的。』

    這本小注釋書的讀者可能會對九章廿二節所列的地名感到陌生,並且發覺很難說出在每一地點發生過什麽事;但是,很明顯,申命記的作者殷切期望他的讀者立刻知道他的意思是什麽。他是指著眾所周知的事件。以他備拉(參見民十一1-6),以色列人大大抱怨曠野裏的艱辛,並且回想在埃及的奢華,而不是在埃及為奴!在瑪撒(出十七1-7),當缺水的時候,他們對摩西表現出同樣的背逆。在基博羅哈他瓦(民十一7-34)他們實際上拒絕了上帝所賜那神秘但能令人滿足的嗎哪。發生於加低斯巴尼亞(23節)的事,在一章十九至四十六節裏已經說得更為詳細。不必多加詳說,申命記中這篇講章已能夠指出,以色列人在西乃——何烈山對待上帝的態度的本身,並非一種年輕不成熟之表現是能夠迅速克服的表現,而是一種根深蒂固和持續不斷的悖逆心在作祟(24節)。在新約裏,司提反所說那篇很長的演說(徙七章),回顧了以色列人許多世紀的曆史,刻畫出一個硬著頸項的民族困擾的圖畫。

    像這樣的曆史回顧是否公平?曆史畢竟是複雜的,而且是多方麵的。不管能列學的是如何有限,每一個國家都可指出自己一些值得驕傲的時刻、勝利與成就。但事實是各國典型地隻記得輝煌的時刻,少有國家紀念失敗!因此,這一類的回顧幫助人們填補了過份挑選的記念。同時,更重要的問題是,在一個國家的曆史上,那些事件才是典型的呢?以色列的特征應該被描述為對耶和華忠誠還是悖逆?申命記無疑對這個問題至少可作為答案!對這位聖經作者在教會曆史上究竟會選擇那些事作為基督徒行為的典型.殉道者的血,還是宗教改革時期殘酷的戰爭呢?對此我們隻能驚訝!

    當然,本篇講章的要旨不是在給古代的以色列尋找正確的類別;更確切地說,它是在呼籲著者當時代的人檢討自己,而非檢討他們的祖先。隻要上帝的子民能夠摒除任何自滿,而且願意麵對他們不愉快的事實,他們始終有一條回路——或更確切地說,有一條向前走的路。其實,這一段裏並沒有說到以色列方麵任何有關悔改的事。所強調的仍是摩西身為一位代禱者所作美好的服事,和盡管發生了那麽多的事,上帝仍然願意賜福給他自己的子民。

    本段以重製兩塊法版(十1-5)作為結束,象征聖約的重建。這一段有一個雙麵的教訓。一方麵,以色列人可能得到鼓舞。因為上帝和他們立約,他對他們的愛是穩固的『現今還在那裏』(5節)。另一方麵,聖約的實際象征包含了十誡(4節),他們也要將它牢記在心裏——現今還在那裏,聖約之下的人民必須留意,而且要去遵守。

約櫃

申命記十章六至十一節

    (6以色列人從比羅比尼亞幹(或譯:亞幹井)起行,到了摩西拉。亞倫死在那裏,就葬在那裏。他兒子以利亞撒接續他供祭司的職分。7 他們從那裏起行。到了穀歌大,又從穀歌大到了有溪水之地的約巴他。8那時,耶和華將利未支派分別出來,抬耶和華的約櫃,又侍立在耶和華麵前事奉他,奉他的名祝福,直到今日。9 所以利未人在他弟兄中無分無業,耶和華是他的產業,正如耶和華你上帝所應許他的。)

     10『我又像從前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那次耶和華也應允我,不忍將你滅絕。11耶和華吩咐我說:「你起來引導這百姓;使他們進去得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所賜之地。」』

    十章一至十一節的主要目的是描述西乃聖約的更新,這是在第九章中概略敘述以色列人的罪和摩西的代禱之後所發生的事。這一段中插入的一小段(6-9節),似乎阻礙了流暢的敘述;標準修訂本明智地將這些經文加上了括號(編者注:中文和合本亦然)。然而,這裏有一個相關的主題,我們可以將其看成是對祭司的安排。正因它們所包含以及所代表的是那麽重要,物體的法版必須仔細地加以保存和照顧,以及運送(直到最後把它們存放在所羅門聖殿中為止)。因此,一至九節簡單地說明了安排這些無比神聖物品的事項:一至五節描述了裝法版的器具——一個用皂莢木(一種既硬又耐用的木頭)作的木櫃,它在舊約裏通常叫約櫃(8節);六至九節提到被指派管理約櫃和石版的神職人員。六至九節中的細節是引自民數記二十章廿二至廿九節和卅三章卅一至卅三節,其中稍作了修改。亞倫後裔和利未人,這兩種人許多世紀以來共同履行以色列人的祭司職務,他們的角色有上帝的認可:神聖的約櫃也是上帝自己所命定的(1 節)。沒有任何東西是偶然或是隨一意特設的。(見十八章一至八節進一步對利未人的討論。)

    明顯的,這些經文強調法版顯著的重要性;相對之下,聖櫃和祭司職員占了一個從屬的地位。事實上,祭司與利未人當然有許多其他的任務;而約櫃在以色列人的宗教裏也有它本身特有的角色。它象征了耶和華的寶座,成了上帝肉眼不能見之同在的可見象征;出埃及記廿五章十至廿二節描述了它華貴的裝飾。(許多人認為在曠野裏到處被搬運的約櫃,遠不及日後停放在所羅門聖殿裏的約櫃來得講究。(對於這個聖物原始的作用和目的,學者中一直有諸多的討論,它無疑是以色列人聖所中最寶貝的聖物。無論如何,申命記極可能是要以色列人注意約櫃中所包含的上帝的話,過於注意約櫃本身。約櫃很容易變成一種魔術般的物件,誘使人作迷信的崇拜;它真的可能變成一個替代的偶像。但是,聖約講得全是關於遵守所記錄下來上帝的希望,而不是關於對木櫃的崇敬。

    禮儀(所有教會都有他們的儀式!)的危險是:象征可能變成上帝的一個代替物——或更壞的是,我們可能變得對那些象征很虔誠,以致我們沒有時間或意願去傾聽上帝所說的話。

上帝的要求

申命記十章十二至廿二節

     12『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上帝向你所要的是什麽呢?隻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遵行他的道,愛他,盡心盡性事奉他,13遵守他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為要叫你得福。14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上帝。15但耶和華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像今日一樣。16所以你們要將心裏的汙穢除掉,不可再硬著頸項。17因為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他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上帝,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18他為孤兒寡婦伸冤,又憐愛寄居的,賜給他衣食。19所以你們要憐愛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20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事奉他,專靠他,也要指著他的名起誓。21他是你所讚美的,是你的上帝,為你做了那大而可畏的事,是你親眼所看見的。22你的列祖七十人下埃及;現在耶和華你的上帝使你如同天上的星那樣多。』

在思考了許多的往事之後,尤其是那些圍饒著西乃山所頒布律法的事件,作者突然轉而說到他當日的時代:『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上帝向你所要的是什麽呢?』這在當時(現在也如此)是一個很適當的問題,而且提供了答案。十二和十三節列出了五項要求:上帝的子民應當敬畏他、愛他和服事他,他們應當『遵行他的道』以及遵守他的誡命。這五項中的第一項——敬畏——主要指的是一種崇敬的態度,而非恐懼,因為上帝愛以色列人(15節),不希望他們受傷害。因此,崇敬和愛是上帝所期待的態度;這些最能在禮拜(即崇拜)以及順服中看出來。遵行上帝的話是一個概括性的觀念,它實際上包含所有其他的要求。二十和廿一節以不同的用語加以證實。這些請求:『他是你所讚美的』,實際的意思是『他是你讚美的對象』,這是進一步在呼籲不要忽略了對他的崇拜。

十四和十七節表現出上帝可畏的偉大,不是為了驚嚇他們,而是要使他們對全能的造物主會『專心』地愛以色列人感到驚訝,特別是對聽或在讀這些話(15節)的那時代的人。十七節強調了上帝的公正無私;這點清楚地說明,以色列人不可以將上帝選他們作他的子民理解為是一種偏愛。然而,作者在這裏想到的是個人而不是國家;上帝同樣地關心著富人和窮人。孤兒和寡婦在古代近東通常是很苦命的,外來的移民(寄居者)在世界各地仍然容易被看成是二等的公民。現在,我們見到另一個要求:以色列人在麵對社會中窮人時,要效法他們的上帝(18節以下)。事實上,這裏有雙重的動機:他們對軟弱與窮困者有一個責任,這不隻是因為上帝立了榜樣,同時也是因為他們自己以前在埃及的經驗的緣故。令人驚訝的是,那些在社會中出了頭(或富裕)的人,多麽經常忘記或者甚至輕視那些較為不幸的人。對這樣的人耶穌說過一個信息:在馬太福音十八章廿三至卅五節的比喻中對寬恕的問題有切題的論述。

    這一段中進一步的挑戰也不可忽略,就是十六節中所呼籲要接受內心的割禮。割禮在摩西時代已經是一種古老的風俗(見創十七9-14),在隨後的許多世紀裏,它可能被人嚴格地遵守,但卻失去了真實的意義。申命記似乎將它解釋為表示委身接受一個痛苦的手術(為很幼小的嬰孩施行之手術);十六節說到虔誠的猶太人並不以小男嬰的割禮為滿足,而是要謙車地順從上帝的心願,使之成為他生命的一個特征,即使付出一些代價或令自己感到不快,也在所不惜。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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