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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十八日 聖經申命記四章

(2010-02-18 03:21:37) 下一個
律法的條文

申命記四章一至八節

1『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上帝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2 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上帝的命令。3 耶和華因巴力毗珥的事所行的,你們親眼看見了。凡隨從巴力毗珥的人,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都從你們中間除滅了。4惟有你們專靠耶和華你們上帝的人,今日全都存活。5 我照著耶和華我上帝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6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7 哪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在我們才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8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麵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

第四章是往後各章中所有律法的一個導論,它作為申命記中一個主要部分(四至廿八章)的開始。第三章已經完成曆史的回顧,雖然第四章裏也有一些回顧。呼召『要聽從』(1節)上帝律法,和一些以色列人在一個叫巴力毗珥(3節)的地方所表現嚴重的不顧律法的警告形成對照:這個故事記載在民數記廿五章。(有可能巴力毗珥和三章廿九節的伯毗珥是同一個地方。)巴力毗珥是奉獻作為異教崇拜的一個城市;那裏有一個迦南人的神巴力的神龕。以色列人正預備進入迦南地,而迦南的文化和宗教習俗將會強烈吸引較欠老練的以色列人。因此,要對耶和華忠貞的重要性怎樣強調都不會過分。這對公元前六世紀從被擄巴比倫回到自己國土的猶太人,無疑也是一個清楚的信息;當他們也迫切需要在自己祖國過一個新的生活時,必須忠於上帝的律法,必須知道悖逆將會帶來新的災難。

表麵上,第二節看來是一種死板的律法主義,因它似乎極力強調律法的字句,而毫無修改的餘地。無疑的,像這類的經文在猶太教的某些圈子裏,一直被用來作為一種主張僵硬和帶有限製性的律法主義的依據;雖然新約中有許多地方警告我們要防備這種態度(特別是羅七6 ;林後三6 ),在基督教裏也有這種情形。故此,有幾點必須說明。

(甲)這個教訓是給民眾的而非給律法師。這裏並無阻止或妨礙正常發展律法程序的意思;而一般的以色列人都被力勸不可破壞律法。

(乙)我們處理的既是世俗的也是宗教的律法;顯然地,沒有社會會準許一般國民去玩忽諸如『不可殺人』(五17)等類的律法。申命記中的法規同樣認為遵守第一誡的重要性(五7);或增或減這條律法將不可避免產生泛神論(或無神論)。

(丙)申命記的律法是有『智慧的一種標誌;它明顯是比那些周遭國家的法典來得更優越(6 節)。若是這樣,那麽,這些律法就不可能是隨意的、無意義的法則和規條。倘若這些律法隨著時間的進展而變化,它們就會失去意義且變成毫無智慧。如果我們自製的宗教規條使其餘的人感覺毫無意義和愚蠢,我們就必須暫停下來捫心自問,上帝是不是希望增加或減少它們的精確的係統陳述。

(丁)申命記的律法是以『公義為記號的』(8節)。這節聖經也駁斥任何認為這些律法是隨意的和沒有意義的想法。摩西律法的倫理標準代代相傳,證明仍然吸引許多第一世紀羅馬帝國中的非猶太人,其中有許多人成了基督徒。

第二節主要強調的肯定不是永久僵化的宗教習俗;而是敦促要極其嚴肅地看待上帝的律法,而且我們不可以隨意調整它們,以求順應我們的自私、輕率或錯誤的意念和陰謀。
拜偶像的危險

申命記四章九至廿四節

9『你隻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10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上帝麵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於,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11那時你們近前來,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焰衝天,並有昏黑、密雲、幽暗。12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你們隻聽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像。13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14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15『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麽形像。16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仿佛什麽男像女像,17或地上走獸的像,或空中飛鳥的像,18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魚的像。19又恐怕你向天舉目觀看,見耶和華你的上帝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萬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它。20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領出來,脫離鐵爐,要特作自己產業的子民,像今日一樣。21耶和華又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起誓必不容我過約但河,也不容我進入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的那美地。22我隻得死在這地,不能過約但河;但你們必過去得那美地。23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們上帝與你們所立的約,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耶和華你上帝所禁止你做的偶像;24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乃是烈火,是忌邪的上帝。

這一段回想以色列人立國的經驗:以色列人脫離在埃及為奴的地位(20節),以及事後在稱為何烈山或西乃山(10-14節)舉行頒布律法的儀式——整本出埃及記講的就是這兩件事。這個簡述強調的是他們以往在埃及所忍受條件的殘酷,和以色列人被從這樣水深火熱中獲救後,轉變到和一位『烈火』般的上帝建立密切的關係(24節)。這樣一位上帝他們應當心存敬畏(10節),正如對任何的政治敵人,埃及、亞述或巴比倫一樣。和埃及不一樣的是,這位上帝是既可怕又可愛的(六5);但是,以色列人要學習的第一個功課是上帝存在的實在以及這其中所包含的意義。

這一段主要是嚴厲警告各類形式的偶像崇拜(15-24節),包括製造代表耶和華的偶像。十六節至十九節中論到宗教的敬拜物和儀式,這樣偶像在古代世界,至少在亞摩利與迦南極為常見,但在今天的西方世界卻是完全陌生的;然而,這裏說到這類習俗和敬拜耶和華之間的基本分別,仍然是中肯的和重要的。這是可見之物和不可見之物之間的區別。例如我們這個時代大家都深知無形的電子巨大的能力,而古時候的人也同樣深知土地肥沃的神秘力量。但是,在每個時代,人往往過於相信他能看得見的,隻注意眼前的事物,而忽略了比較不能觸摸的實在。我們為明天,而非為下個星期作計劃;我們寧可診洽表麵的征狀,而忽略潛在的感染。我們也許比較喜歡敬拜金錢、舒適、便利、或地位,而非敬拜那位給我們挑戰,時時不斷一再要我們注意他的話(12節)的上帝。拜一個偶像,向一個十字架鞠躬,開一張支票給當地教會等,要比聆聽不可捉摸的上帝的聲音容易得多。決非隻有以色列人才傾向於選擇一個形體勝於選擇一個聲音。

這一段中的一個鑰字是『約』( 13 , 23 節)。其他人所知道的不過是像敬拜星宿等類的東西( 19 節),但是,以色列人卻已經進到一個隻敬拜獨一的上帝,不拜其他神隻,那種嚴肅立約的階段;他們隻屬乎上帝( 20 節),就像一位結了婚的女人屬於她的丈夫,而她的丈夫也屬於她一樣。任何類似這樣嚴肅的誓約必定都有其契約的規定,而以色列人基本的契約規定就是十誡( 13 節),這些規定將列在第五章裏。猶太人從未忘記他們是立約的百姓;基督徒時常需被提醒,他們受到『新約和基督的律法(來九 15 ;雅一 22-25 )所約束。

拜偶像的後果

申命記四章廿五至卅一節

25『你們在那地住久了,生子生孫,就雕刻偶像,仿佛什麽形像,敗壞自己,行耶和華你上帝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26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們作見證,你們必在過約但河得為業的地上速速滅盡!你們不能在那地上長久,必盡行除滅。27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在他所領你們到的萬國要,你們剩下的人數稀少。28在那裏,你們必事奉人手所造的神,就是用木石造成、不能看、不能聽、不能吃、不能聞的神。29但你們在那要必尋求耶和華你的上帝。你盡心盡性尋求他的時候,就必尋見。30日後你遭遇一切患難的時候,你必歸回耶和華你上帝,聽從他的話。31耶和華你的上帝原是有憐憫的上帝;他總不撒下你,不滅絕你,也不忘記他起誓與你列祖所立的約。

這裏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兩個不同的曆史時期,藉著廿六節遠望了一下,引致了一個相同的觀點,就是以色列人占有了巴勒斯坦地(西元前十三世紀),以及在將近七百年後,他們經曆了被擄離開那地。前段裏介紹拜偶像的危險的主題,繼續在此加以延伸和發展。固執地敬拜偶像將使征服巴勒斯坦的事實變成前功盡棄,這正是廿七節中清楚提出的警告。但是,這一段主要的是在懇求,而不是在警告。然而,在未思考這個懇求之前,我們不妨先問一個問題,到底拜偶像是不是真的造成了『被搶到巴比倫的原因。當然,曆史的大事件背後有著網狀的複雜的成因,而曆史學家無疑也可以提出一係列的原因。在征服和流亡期間,拜偶像誠然困擾了以色冽人;在經過被擄的慘痛經驗後,對外邦神隻崇拜越發遭到猶太整體民族所唾棄。我們本身宣稱敬拜以色列的上帝的人,若否認上帝的手在引導著曆史,那真是愚不可及的事。我們有理由相信,以色列人拜偶像不僅削弱了民族的道德素質,同時也削弱其內在的力量和合一,以致輕易地成了像亞述與巴比倫等強國的擄物。

那些在六世紀被放逐的以色列人發覺,他們沒有機會按以往所確立的聖殿禮儀和獻祭來敬拜上帝,因為他們被放逐離家數百英哩遠的地方。倘若聖殿的儀式是他們所要的,那麽此刻拜偶像就是他們僅有的選擇( 28 節)。他們這樣選擇了;但是,這一段申命記卻對被擄的人提出一個莊嚴和誠心的呼籲,要求他們作不同的選擇,那就是『尋求耶和華』( 29 節)。這句話幾乎可說是一種術語,意思是作一個聖地的朝聖者;而這點在眼前卻不可能作到,於是,廿九節乃呼籲他們作一個精神上的朝聖者,進行心與魂的朝聖,也就是情感和意誌的朝聖。耶穌說:『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不一定需要在耶路撒冷或撒瑪利亞(約四 23 )。我們可能期望一個應許,那些響應這個呼召的人將會回到他們的家鄉;他們則被邀請去『歸回耶和華』( 30 節)。雖然卅一節補充說,上帝不會忘記他早先對亞伯拉罕和創世記中其他族長們的應許,其中最重要的包括了那個應許之地。與上帝有密切的關係,遠比住在地上任何特別的地方更為重要,不論那地方在上帝看來是多麽重要或對我們是多麽的可愛。

上帝和他的律法

申命記四章卅二至四十九節

32『你且考察在你以前的世代,自上帝造人在世以來,從天這邊到天那邊,33曾有何民聽見上帝在火中說話的聲音,像你聽見還能存活呢?這樣的大事何曾有,何曾聽見呢?34上帝何曾從別的國中將一國的人民領出來,用試驗、神跡、奇事、爭戰、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像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在埃及,在你們眼前為你們所行的一切事呢?35這是顯給你看,要使你知道,惟有耶和華他是上帝,除他以外,再無別神。36他從天上使你聽見他的聲音,為要教訓你,又在地上使你看見他的烈火,並且聽見他從火中所說的話。37因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用大能親自領你出了埃及,38要將比你強大的國民,從你麵前趕出,領你進去,將他們的地賜你為業,像今日一樣。39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記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他是上帝,除他以外,再無別神。40我今日將他的律例誡命曉諭你,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子孫可以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

41『那時,摩西在約但河東,向日出之地,分定三座城,42使那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可以逃到這三城之中的一座城,就得存活:43為流便人分定曠野平原的比悉;為迦得人分定基列的拉末;為瑪拿西人分定巴珊的哥蘭。』

44摩西在以色列人麵前所陳明的律法——45就是摩西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所傳給他們的法度、律例、典章;46在約但河東伯毗珥對麵的穀中,在住希實本、亞摩利王西宏之地;這西宏是摩西和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所擊殺的。47他們得了他的地,又得了巴珊王噩的地,就是兩個亞摩利王,在約但河東向日出之地。48從亞嫩穀邊的亞羅珥,直到西雲山,就是黑門山。49還有約但河東的全亞拉巴,直到亞拉巴海,靠近毗斯迦山根。

這個對被擄的人的呼籲仍然是奠基於早先的曆史,卅二至卅八節生動地強調,上帝如何在時間的來臨以前就一直恩待他們,並向聽眾和讀者挑戰,看他們能否在其他民族及其他神明中找到相應的經驗。的確,至終的真理是,再沒有別的上帝。這個一神論的明白表示是本段的高潮,明載在卅九節裏。倘若那些被擄歸回的人能夠徹底學得這個教訓,他們的後代就能安居在自己的祖國裏(40節)。因此,這是一個非常實際的呼召。

對耶和華忠貞的意思不隻是棄絕拜偶像,同時還要完全遵守全部的律法,包括『律例』和『誠命』。申命記用我們的觀念和詞語來說明所謂的律法,它包含了禁令與積極的要求,另外加上對破壞律法者的懲誡。但是,這裏要我們怎樣去看待律法呢?卅六節將律法描述為如同上帝的聲音,目的是為了要教育他的子民。翻譯成『指示』,要比『教訓』來得恰當。希伯來文torah(通常譯成『律法』)的基本意思似乎是指『教導』或『指示』。和新約中的登山寶訓一樣,舊約中上帝所頒布的律法,巧妙地被冠以『為人生而設計的』之標題。這點對我們了解律法,特別是申命記的目的有幫助。也許,我們應當在這個標題上加多一句話:申命記提供的設計是為著共同的生活,是為著整個國民的設計。以現代的標準來看,其中有一些懲罰極為嚴厲(我們往後就可看見),但是,這對保護整個社會的健全似乎是十分緊要的。

我們不能將申命記中的律法規範原封不動地應用在任何現代的社會裏,它隻是為以色列人所設計的,而且純粹是為了活在兩千年以前的以色列人而設計的;它甚至也不能適合於今天的以色列。這樣說來,這個法典是否已經廢止了呢?麵對現實這隻說對了一半;我們最好將它看成是一本指導的書,隻要我們能夠使這些教導適應於我們的時代和情況,那麽,我們也能像古代的以色列人那樣從中學到教訓。

四十四至四十九節說到頒布律法的背景,並且將第二和第三章的內容作了一個概述。地理的背景是外約但,就是分配給流便、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的地區(參申三 12-17 )。藉此,申命記的編輯發覺可以便利提到外約但的三個特別的城市,它們在執行律法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41-43 節);十九章將更詳盡地討論這個角色。
學習材料來自神家,感謝主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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