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毗珥變節
民數記廿五章一至五節
1 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與摩押女子行起淫亂。2 因為這女子叫百姓來,一同給她們的上帝獻祭,百姓就吃她們的祭物,跪拜她們的神。3 以色列人與巴力·毗珥連合,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4耶和華吩咐摩西說:『將百姓中所有的族長在我麵前對著日頭懸掛,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氣可以消了。』5 於是摩西吩咐以色列的審判官說:『凡屬你們的人,有與巴力·毗珥連合的,你們各人要把他們殺了。』
(一)
以色列人已經來到一個地方稱為什亭,在這裏他們居住了一段時間。根據民數記卅三章四十九節記載,這是他們越過約但河進入迦南以前,百姓最後停留的地方,與這點相一致,約書亞被說成曾差派探於從這裏前去偵察耶利哥(書二1)。這個名稱意思是『皂莢樹』(“acacia,trees” ,譯者注,又可譯作亞拉毗來護漠樹)或者『皂莢樹的草地』(“meadow of acacia trees”),而且必定曾經是一個很吸引人去宿營的地方。但是它變得太舒適,導致有不聖潔的傾向,以致和敵對的摩押支派的年輕女子混雜地犯奸淫。這個時期變成不名譽的時期,並且在新約聖經也曾提及(啟二14;比較彼後二15)。
這種混雜的結果所發生的並不像某些人所說的,沒有引致——結果是,百姓被邀請去喜歡他們鄰邦的文化和宗教生活。這是著名的滾雪球式的罪惡。許多以色列人出席獻祭給摩押神的節日,並且專心一意地敬拜這些神隻。這是一種公然地破壞十誡第一誡:『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二十3)。
一個類似的問題本身也存在早期的教會中,那時保羅麵對著基督徒『吃祭偶像的食物』(林前八章)。他也明確地說道:『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林前六16)為了這個緣故,雖然『上帝愛世人,甚至將分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三16),我們被命令:『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麵了『(約壹二15)。帶著一種享樂和以享樂為目標的觀點去愛世界,是與上帝背道而馳;但是帶著一種拯救世界的觀點,把世人從享樂和以享樂為目的中拯救出來,去愛世界,是與上帝同行。
(二)
懲罰代表——那些『百姓中的族長』,是不尋常的,而所采取的樣式看來也是不尋常的殘酷。標準修訂本譯作:『在太陽下懸掛』(譯注:中文和合本譯作『對著日頭懸掛』,4 節),事實上是比較溫和的。這裏所用的動詞,意思不是去『懸掛』。七十士譯本翻作『暴露』他們,也許意思是把他們綁在大陽底下,去在無情的陽光酷熱中煎熬;另外一種希臘文翻譯(亞居拉,Aquila)作『刺穿』他們;武加大譯作『掛他們在絞架上』。偉大的猶太注釋家拉希(Rashi,一○四○-一一○五年間的猶太學者)把『懸掛』說成是他們首先被石頭打,作為拜偶像應得的懲罰,然後示眾以便阻止進一步的偶像崇拜。然而,這裏有一個平行的阿拉伯字,它的意思是『掉下』,因此我們在這裏可以有一個表示原因的形式,意思是這些族長被『拋擲下去』,也即從懸崖上拋下去。請比較曆代誌下廿五章十二節,路加福音四章廿九節。這樣,可能的意思是他們被從一個懸崖上拋下去,並讓他們毫無遮掩地被太陽曝曬。
當耶穌被拿撒勒會堂的權威拒絕,因為他宣告自己是上主所膏立的彌賽亞時,他們實際上想把他用這種方式從山崖推下去(路四29)。這是一種可怕的諷刺,那位關懷我們,超過我們所能想像,並且能夠帶領我們完全與真神和好的那一位,竟然要受那些導致以色列去跪拜假神的人該受的懲罰之威脅。
非尼哈大發熱心
民數記廿五章六至十八節
6 摩西和以色列全會眾正在會幕門前哭泣的時候,誰知,有以色列中的一個人,當他們眼前,帶著一個米甸女人到他弟兄那裏去。7 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看見了,就從會中起來,手裏拿著槍,8 跟隨那以色列人進亭子裏去,便將以色列人和那女人由腹中刺透。這樣,在以色列人中瘟疫就止息了。 9 那時遭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
10耶和華曉諭摩西說:11『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消了,因他在他們中間,以我的忌邪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們除滅。12 因此,你要說:「我將我平安的約賜給他。13這約要給他和他的後裔,作為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因他為上帝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
14那與米甸女人一同被殺的以色列人,名叫心利,是撒路的兒子,是西緬一個宗族的首領。15那被殺的米甸女人,名叫哥斯比,是蘇珥的女兒;這蘇珥是米甸一個宗族的首領。
16耶和華曉諭摩西說:17『你要擾害米甸人,擊殺他們;18因為他們用詭計擾害你們,在毗珥的事上和他們的姊妹、米甸首領的女兒哥斯比的事上,用這詭計誘惑了你們;這哥斯比,當瘟疫流行的日子,因毗珥的事被殺了。』
看來這個故事的某些情節曾被省略,因為在第六節那裏突然從與摩押婦人普遍的犯罪,變到『以色列中的一個人』與一個米甸的婦人之間的特別違法的結合。一到第九節,它變成很明顯,一場『瘟疫』在民營中突然發生,並在那裏以可怕的速度擴散開來。第八節提到這個行動發生在覺醒到前麵所犯的罪而百姓還一直在羞恥中哭泣。大祭司以利亞撒沒有能力處理這種形勢,但他的兒子非尼哈(一個埃及人的名字,很可能其意思是『黑人』)卻能夠且願意去處理這形勢。他為耶和華所發的熱心在這種情況下變成傳奇似的,而他被持久地置於那些許多世紀以後的反對外來征服者的英雄們之中(參見傳道經四十五23-24 ;瑪迦比壹書二26)。但他的名字也出現在其他的情況。在這時候摩西差派他出去用武力對付米甸人,而非尼哈看來在那裏成為一種勇士祭司(warrior-priest),因為他拿著『聖所的器皿和吹大聲的號筒』(民卅一6)。在約書亞記廿二章九至卅四節中,十個河西的支派(也即住在約但河西邊的支派)準備和河東的二個支派打仗,後者被懷疑敬拜偶像。委派去發現事實真相的是由非尼哈領導的代表,這一次他是外交的祭司( diplomat-priest),但是他沒有忘記帶著勇土和他在一起。再遲些,有個時期便雅憫支派抵觸其他各支派,而非尼哈帶領以色列人尋求上主的旨意(士二十27-28)。
他對耶和華之熱心在這裏藉著他的比較殘酷地闖入一個人的帳棚的寢室,用矛刺透那一對犯性行為罪的男女之行動可看得出來。很明顯地,這種罪惡停止了,但是瘟疫已經宣告『二萬四千人』遭難。估計在精確數字方麵必定有所變化,而且可以假定有不同的傳統圍繞著這些估計,使數目增加,因為哥林多前書十章八節給出的數字是『二萬三千人』。
耶和華對摩西高度地讚揚(參見王下十16關於類似的『為耶和華發熱心』的案例)。從以上事例我們得知,非尼哈表現出上帝自己的嫉妒或者熱心。正如在許多其他的舊約聖經中,以色列人的暴力行為是一點不為我們所喜歡,特別是當上帝宣告準許這樣作的時候,更是如此。
作為對他的忠心的肯定,耶和華賜給非尼哈一個『平安的約』(參見賽五十四10,瑪二4-5)。這是很吸引人的短詞。正如魯益師(C.S.Lewis)所指出的,如果我們自稱為主的門徒,我們要好像『小基督』那樣。我們必須在我們所處不正義的世界之中禱告,在各種的『貧與富』之間的差距愈來愈大中禱告,在世俗主義和多元論盛行之中禱告,甚至在教會中出現的罪惡之中禱告,上帝將會使我們為他大發熱心,但是要像他的兒子從前所指示我們的,而不像非尼哈所作的那樣。然後我們可以在我們的生活中確實地經曆他的『平安之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