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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十一日 聖經民數記二十章

(2010-02-11 04:26:17) 下一個

摩西犯罪

民數記二十章一至十三節

     1 正月間,以色列全會眾到了尋的曠野,就住在加低斯。米利暗死在那裏,就葬在那裏。

     2 會眾沒有水喝,就聚集攻擊摩西、亞倫。3百姓向摩西爭鬧說:『我們的弟兄曾死在耶和華麵前,我們恨不得與他們同死。你們為何把耶和華的會眾領到這曠野、使我們和牲畜都死在這裏呢?5 你們為何逼著我們出埃及、領我們到這壞地方呢?這地方不好撒種,也沒有無花果樹、葡萄樹、石榴樹,又沒有水喝。6 摩西、亞倫離開會眾,到會幕門口,俯伏在地:耶和華的榮光向他們顯現。7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8『你拿著杖去,和你的哥哥亞倫招聚會眾,在他們眼前吩咐磐石發出水來,水就從磐石流出,給會眾和他們的牲畜喝。』9 於是摩西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從耶和華麵前取了杖去。

    10摩西、亞倫就招聚會眾到磐石前。摩西說:『你們這些背叛的人聽我說:我為你們使水從這磐石中流出來嗎?』11摩西舉手用杖擊打磐石兩下,就有許多水流出來,會眾和他們的牲畜都喝了。12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因為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13這水名叫米利巴水(米利巴就是爭鬧的意思),是因以色列人向耶和華爭鬧,耶和華就在他們麵前顯為聖。(和合本新標點)民數記20:14-21

    (一)

    未達到應許之地以前,以色列人在巴蘭的曠野徘徊之後,穿過尋的曠野(民十三21)來到加低斯。在這裏他們再次發出怨言,而事實上這段插曲跟出埃及記十七章一至七節的記載是相同的。在詩篇九十五篇七至十一節所載更詳。在他們的旅途中,加低斯是一個很重要的地方,這點以後我們將會看到。同樣重要必須去注意的是,在章首引子中,我們看見摩西的家庭中沒有一個成員進入應許之地;事實上,他自己、哥哥亞倫、姐姐米利暗都沒有與以色列人一起進入應許之地。在猶太人的傳統中,這是一段悲哀的曆史。

    在第一節最先報告的其實是米利暗的死,既沒有告訴我們地方也沒有死的方式。這段報告隻講事實,也許是因她挑戰摩西的權柄(十二1-15)作出冷漠的反應,盡管因為她在出埃及時擔任的重要角色(出十五章)後來(彌六4)備受尊敬。

    那些還活著的人,發現事情不像他們所願,竟然來到沒有『水』的又一個試煉之地,因此寧願再次求死。他們再一次說話攻擊摩西和亞倫,既沒有勇氣也無信心去麵對將來。在我們的人生也經常發生這種情形,當前途看來可怕,或者毫無保障時,我們希望困境消失。這裏百姓吵著希望死了比要麵對明天的試煉還好(比較十四2 ,出十六3) 。我們必須回應呼召去天天背起十字架跟隨主。

    他們對情況的估計(5 節)並不十分準確。但是他們有的是耶和華,並且可以自由地敬拜和跟隨他。那才是真正甘美的食糧(見申八3 ,那裏情況相似,人們求耶和華提供食物,而要學習的功課是『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在出埃及十九章四節,耶和華沒有說他帶領他們到曠野,而是帶他們歸向他自己。這裏也是一樣,但是他們因以自我為中心而衝昏頭腦。摩西和亞倫再一次代求,『耶和華的榮光』也再次出現。

    耶和華告訴摩西去拿『杖』,在第九節進一步確定是『從耶和華麵前取了杖』,也許因此造成十七章十節的結果。很可能這根杖已變成公眾敬虔的重要象征,而從『磐石』流出的水,亦有這一象征。這裏啟導了兩種主要的傳統:(甲)這水跟隨他們到迦南;(乙)這磐石跟隨他們到迦南。為怕讀者輕易發笑,保羅深諳這後來的道理,並應用在哥林多前書十章四節,把基督比為磐石。

    (二)

在這幾節經文中,必然出現摩西和亞倫的罪,但是文中並無證明。按猶太人傳統,沒有寫下來的理由,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尊長免遭嘲笑。知道他們犯了罪(像其他每一個人一樣)已足夠了,耶和華也懲罰了他們。猶太教教導說,一個人越偉大,審判的標準越嚴厲,因為無論發生了什麽,摩西和亞倫顯然嚴重地得罪了耶和華。第十節是決定性的:『背叛者』要不是那些百姓,就是這兩位領袖。

這裏可以選擇的是:(甲)百姓背叛,這或多或少反映出百姓缺乏領導(見申一37);(乙)摩西和亞倫懷疑神跡的發生;(丙)上帝隻告訴摩西拿著杖對磐石說話,摩西卻用杖擊打磐石,這表示他懷疑,或者憤怒,或者自大地在上帝的命令中加鹽加醋;(丁)整體來說,摩西的行動表現出怨慰,並且無法看見上帝行事之道,表示不願順從(比較約拿)。後者曾經變成一種被人接受的解釋,詩篇一百零六篇卅二至卅三節是對它的支持。

    經文中說他們在百姓麵前不夠『尊敬』耶和華(譯注:中文和合本譯作『尊我(耶和華)為聖』)。這是很重要的,向上帝寬容的神聖特性奉上榮耀及尊敬,這點在以賽亞書廿九章廿二至廿四節可喜的預言中,已經表明出來。因此『尊敬』上帝,是為了他是上帝,不是人,而讚美他,也要讓他被視為上帝。這個詞表明上帝完全與我們有別,是分別為聖之意,而且準備和願意向我們作出承諾。

    最後一節(13節)解釋了為什麽這座城市的名字紀念耶和華被尊為聖的思想(加低斯意思是『神聖』),加上米利巴或者『爭鬥』這個名稱,參見廿七章十四節。不管他們如何,他『在他們中間顯為聖』。如何顯為聖呢?藉著神跡引出水來,盡管他們缺乏信心,不認為他能夠這樣行。讓我們讚美上帝,因為他的工作並不倚賴我們而成事。

現在讓我們過去

民數記二十章十四至廿一節

    14摩西從加低斯差遣使者去見以東王,說:『你的弟兄以色列人這樣說:「我們所遭遇的一切艱難,15就是我們的列祖下到埃及,我們在埃及久住,埃及人惡待我們的列祖和我們,16我們哀求耶和華的時候,他聽了我們的聲音,差還使者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這事你都知道。如今,我們在你邊界上的城加低斯。17求你容我們從你的地經過。我們不走田間和葡萄園,也不喝井裏的水,隻走大道(原文是王道),不偏左右,直到過了你的境界。」』18以東王說:『你不可從我的地經過,免得我帶刀出去攻擊你。』19以色列人說:『我們要走大道上去;我們和牲畜若喝你的水,必給你價值。不求別的,隻求你容我們步行過去。』20以東王說:『你們不可經過!』就率領許多人出來,要用強硬的手攻擊以色列人。21這樣,以東王不肯容以色列人從他的境界過去。於是他們轉去,離開他。

    百姓正要走過到以東和摩押這個地區,它們是緒論中提到的第三段地理區域。

    我們很難確定以色列人在這個階段所采取的路線。但是在開始時,以色列人想要喚起以東的同情,那麽她就可以越過他們的國界。摩西差派『使者』,這並不算官式的探訪,推測會很受歡迎地獲準通過。摩西說以色列是以東的『弟兄』,這個關係使人想起記在阿摩司書一章十一節和俄巴底亞書十和十二節以東的羞恥。創世記中雅各和以掃的故事也反映這種近親血統緊密存在於兩個民族之間。所以摩西盼望得到安慰和協助。

    在十六節摩西言及耶和華差派來引導百姓出埃及的天使。參見出埃及記廿三章二十節這個應許可愛的用詞:『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麵,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去。』也參見附注5。

摩西發誓將不會掠奪土地,他們僅僅希望『經過』。如果他們不獲準,以色列人將要走一條很長的迂回路,所以他強調他們全無惡意,並且應允要為任何他們路上需要的食水而付錢。摩西希望使用的路線是一條已經建造好作為商用的貿易之路,這也是官方旅行所經之途,所以受到皇室保護,因此它名叫王道( King's Highway,或譯作『皇道』、『王者之路』譯者注)。這條路在民數記廿一章廿二節再次提及,方向是從大馬色通往亞誇巴(Aqaba)的海灣,沿途經過迦南的東部。它與橫過它的其他大道相通,並且沿途堡壘密布(創十四章)。這地區經過一段安定與毀滅的典型曆史,反映出所經曆的戰爭與和平;其後他雅努皇帝(Emperor Trajan,羅馬皇帝,譯注)在公元前大約一○六年把它重建,並且改名為他雅努路。在現代的約旦有一條路是以它為基礎而建成的。

基於某些理由,以東王拒絕讓他們安全快速地通過。更甚的是他竟派人耀武揚威地與他們對抗。以色列人隻好撤回去。耶和華沒有告訴他們去作戰,而這也是頭一次他們不采取主動。在生活中基督徒亦需學習什麽時候應去戰鬥和什麽時候要卻步。

亞倫去世

民數記二十章廿二至廿九節

    22以色列全會眾從加低斯起行,到了何琪山。23耶和華在附近以東邊界的何珥山上曉諭摩西、亞倫說:24『亞倫要歸到他列祖(原文是本民)那裏。他必不得入我所賜給以色列人的地:因為在米利巴水,你們違背了我的命。25你帶亞倫和他的兒子以利亞撒上何珥山,26把亞倫的聖衣脫下來,給他的兒子以利亞撒穿上;亞倫必死在那裏,歸他列祖。』27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三人當著會眾的眼前上了何珥山。28摩西把亞倫的聖衣脫下來,給他的兒子以利亞撒穿上,亞倫就死在山頂那裏。於是摩西和以利亞撒下了山。29全會眾,就是以色列全家,見亞倫已經死了,便都為亞倫哀哭了三十天。

    關於何珥山的地點,或多或少也有些講得通的說法,但卻未能確定。所知道的是亞倫死在那裏,而且推測他被摩西和以利亞撒埋葬。按希伯來慣用語說,他是『歸到他本民』。最後一個字是眾數形式,表明最接近的親戚。它是一句溫和的短語,好像類似的『歸到某人的父親那裏』或『與某人的父親同睡』(例如士二10,王上一21,十四31)等句。然而,至倫的死仍然有部分是要懲罰他在二十章一至十三節的事件上(特別看12節),沒有完全遵從耶和華的『命令』(字麵意思是『口』)。

    亞倫的死隻記錄事實,好像記載米利暗的死(二十1)一般,平板得令人困惑。文中沒有述說很多基本的事實,編者(卅三38-39)考據出他的年齡為一百二十三歲,死的時間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第四十年五月的第一天。在這裏得知他的祭司袍從他身上除了,象征性地傳給他的長子以利亞撒,他接續他的父親成為大祭司。縫製這種外袍的描寫可見於出埃及記卅九章一至三十一節,而亞倫穿袍的慶典記載在利未記八章七至九節。這些外袍象征大祭司的主要使命是成為中保:有色的外袍、黃金、寶石代表上帝同在的榮耀,胸牌上刻有十二支派的名字,代表以色列。隻有在贖罪日進入『聖所』的時候,他才可以脫下祭司外袍(利十六4 ,23)。

    亞倫去世是百姓的重大損失,他們為此哀哭了三十天,摩西死時也得到同樣的尊敬(申卅四8) 。照猶太人的傳統,亞倫特別被懷念為一位與人和睦的偉人。拉比希利爾(Rabbi Hille)是耶穌最偉大的前輩之一,他說,他的跟隨者必須成為亞倫的門徒,熱愛和平與追求和平,熱愛他的同伴和帶領他們接近妥拉』。亞倫作為和平使者的聲譽非常高,故拉比們竟辯說他比摩西更贏得人們的懷念。這一點是以什麽為據呢?當摩西死的時候,經文記載說:『以色列人……為摩西哀哭』(申卅四8);但當亞倫死時,卻道:『以色列全家……便都為他哀哭』。

    耶穌曾經用令人驚奇的話論及使人和睦:『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太五9)。不是那些愛好和平者,無論他們盡了多少力;不是那些維持和平者,無論他們多麽忍耐;甚至不是那些為和平禱告者,無論他們可能多麽真誠;而是那些好像耶穌一樣實行與人和睦,積極地使人複和的這類人真實之行為表現,才真是上帝的兒女,他們了解他那有如慈父般的愛及祝福。而他這些兒女將會得到永遠不死的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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