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二月十一日 聖經民數記十九章

(2010-02-11 04:24:42) 下一個

紅母牛

民數記十九章一至廿二節

     1 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2『 耶和華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裏來,3交給祭司以利亞撤;他必牽到營外,宰在他麵前。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麵彈七次。5 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6 祭司要把香枯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7 祭司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可以進營。燒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9 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做除汙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10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這要給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作為永遠的定例。』

    11『摸了人死屍的,就必七天不潔淨。12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汙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潔淨自己,第七天就不潔淨了。13凡摸了人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汙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因為那除汙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為不潔淨,汙穢還在他身上。

    14『人死在帳棚裏的條例乃是這樣:凡進那帳棚的,和一切在帳棚裏的,都必七天不潔淨。15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沒有紮上蓋的,也是不潔淨。16無論何人在田野裏摸了被刀殺的,或是屍首,或是人的骨頭,或是墳墓,就要七天不潔淨。17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燒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裏,倒上活水。18必當有一個潔淨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中,把水灑在帳棚上,和一切器皿並帳棚內的眾人身上,又灑在摸了骨頭,或摸了被殺的,或摸了自死的,或換了墳墓的那人身上。19第三天和第七天,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為潔淨。那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潔淨了。

    20『但那汙穢而不潔淨自己的,要將他從會中剪除,因為他玷汙了耶和華的聖所。除汙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是不潔淨的。21這要給你們作為永遠的定例。並且那灑除汙穢水的人要洗衣服。凡摸除汙穢水的,必不潔淨到晚上。22不潔淨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潔浮;摸了這物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

    (一)

    拉比們看這一章為舊約中最難解的禮儀,有些人甚至到了一個程度說智慧的所羅門放棄嚐試去正確理解這些內容。他們的問題是在『它使汙穢的得清潔,卻使清潔的汙穢。』把死的屍體視為汙穢之源的思想是古老的,並且流傳廣遠,而且定下了禮儀以除掉這種汙穢,但這一種是頗獨特的。大多數猶太人和基督徒解經家以諷喻來處理這一段。例如拉比的傳統是大祭司帶著紅母牛到橄攬山去獻祭,也就是到聖殿的東邊;因為這個緣故,城的東牆被建造得較低矮,這樣他通過尼迦挪門(Gate ofNicanor) 時正好可以看到聖所,從那個地方灑下紅母牛的血。

    『紅母牛』這個希伯來字是表示一至五歲之間的母牛(比較撒上六7) 。也許這個禮儀被建立是為了對照出埃及記卅二章,該段敘述百姓製造的『金牛犢』被焚燒,它的灰與水混合,叫以色列人喝。在那裏百姓褻瀆了耶和華,本段說他定規了一個潔淨百姓的方法。那麽這頭牛必須形態完美和隻有耶和華是它的唯一主人。它是『紅』色的,也許象征著它的血的重要,並且把它用火燒,這火進一步用作象征純淨的工具(比較民卅一23)。文中不尋常的短句『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是一項標誌了它的重要性,也就是說,它是從上帝而來的刻意曉諭和特定教義。

    當然要殺了這頭牛,但是因為大祭司不能與任何不潔淨的東西接觸,第二階層的當權者,即以利亞撒便受差派去組織辦理這件事。但是更重要的是,必須注意這是唯一的一次,要在『營外』進行宰殺。因此它不可以看作是一種獻集,而是一項神聖的行動。肉有時要拿到營外去焚燒,但是隻有在為罪獻築之後才可如此(利四11-12,21,八17,九11,十六27,來十三11),並且也為了某些這裏沒有提出的理由。所以,為什麽這樣做呢?我們不知道。但是要進一步證明這行動的神聖特質,是以向耶和華彈血七次表示出來(字麵意思是『向會幕前麵彈七次』)。這項禮儀另一個不明所以的行動是『血』後來被『焚燒』。為什麽呢?這個舉動隻在此處記載。甚至『牛的皮』也首次例外地被燒(利四11,20),血則要保留倒向祭壇,或者灑在適當的地方。

    (二)

    當整隻的紅母牛被燃燒時,祭司要加上其他的三樣物品:(甲)香拍木(cedarwood) ,可能象征至高無上和永恒不朽,因為這種木頭是那樣的堅硬和耐用(見詩廿九5 ,賽二13) ,也可能表示璀燦(見歌一17,耶廿二14),(乙)牛膝草(hyssop),這是一種清潔和純淨的用品(見出十二22,利十四4 ,6 ,詩五十一7),和(丙)朱紅色線( scarlet stuff),這是從某種昆蟲蒸餾提煉的色料染成的布匹。這顏色表示血和火,兩者都是潔淨劑。會幕的外罩(出廿六1以下)和祭司的衣服(出廿八5 以下)都是紫紅色(即紫色朱紅——譯者注)。 庫穆蘭(Qumran)戰士的牧師穿著紫紅色布的衣服,當然,耶穌也有身披含意深遠的紫紅外袍(太廿七28以下)的形像。約翰在他的福音書中記載『牛膝草』也被送到在十字架上的耶穌麵前(約十九29),令人想起它們救贖的形像,約翰很可能心中記得出埃及記十二章。其他唯一把這三種東西共用的是利未記十四章,然而該章描寫它們束在一起作灑器用。這裏它們僅被焚燒。那麽,這顯然是一種極端強有力的儀節,其中蘊涵著無限的屬靈力量。

    這就是祭司所『禁忌』的潛藏力量,並且在當日其餘的時間成為不潔。神聖和不潔的都同樣被視為會傳染的(參見結四十四19令人驚訝的說明),因此祭司必須經過徹底洗淨。這個描寫洗他的衣服的詞,也用來形容一個人洗淨自己的罪(詩五十一2 ,耶二22)。在耶穌的時代,這個普通的短語表示與聖潔的接觸『弄汙了手』,不論是否有意的或者道德方麵如何。甚至讀了聖經的卷軸,也使那個人不潔淨,那個讀者要徹底洗淨。耶穌也針對這種思想說了些強硬的話:『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裏發出來的,這才汙穢人』(太十五10-20),而不是由於吃飯不洗手或者任何外在的行動;但是以色列在當時還未準備好接受這種深奧的見解。

    (三)

    從這種祭牲儀節收集的『灰』,正如所預期的,要保存在『清潔的地方』。但是另外需符合一項規定,也就是要把它放在『營外』。為什麽呢?灰容易被風吹散,所以也許這樣做對整個營來說,是格外安全的,保證營內不致蒙灰。它們與『除汙穢的水』混合,用來除去不潔。甚至這句短語都是罕有的,隻另在民數記卅一章廿三節中見到。這些灰是全部用作除掉因與屍體接觸而沾染的可怕不潔。任何拒絕如此被潔淨的人,要從以色列的整個團契中被除掉。『從會眾中』這個短語在二十節中也是獨一無二的,並且強調了這個重點。

    文中列出導致不潔的一組情況,並且形容了如何作出補救。這是為了避免出現十六節的情況,就是定立把所有墳墓刷成白色的傳統,使它們引人注目,並保持一個安全的距離。耶穌提及這種習俗時,指出某些法利賽人刻意的純潔表現,隻令人注意到他們裏麵充斥著各種不潔(見太廿三27,並比較保羅在徒廿三3 所說的話)。

    (四)

    所以把這一章重新總結,這些象征顯然標誌著與死亡的對抗。母牛和用品的紅色代表血,而生命是在血中(創九4 ,利十七11 ,香柏樹以長壽著名;『流動的水』(17節)字麵上照希伯來文被稱為『活水』。耶穌以他的寶血使我們得著這完全而奇妙的釋放,致能脫離死亡(約六52-59),並且賜給我們美好的『生命之水』(啟廿一6 。他是毫無瑕疵的,並且是唯一不曾負遇罪軛的。他是那位在上帝的城外獻上自己為祭的,他並非在被迫的情況下,而是完全信托和自願順服,這個事實使整個救贖更加完美。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