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一月五日 聖經 創世紀第十四章

(2010-01-05 04:16:57) 下一個

創世記十四章一至二十四節

      1 當暗拉非作示拿王,亞略作以拉撒王,基大老瑪作以攔王,提達作戈印王的時候,2 他們都攻打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3 這五王都在西訂穀會合。西訂穀就是鹽海。4 他們已經事奉基大老瑪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5 十四年基大老瑪和同盟的王,都來在亞特律加寧,殺敗了利乏音人,在哈麥殺敗了蘇西人,在沙微基列亭殺敗了以米人,6 在何利人的西珥山殺敗了何利人,一直殺到靠近曠野的伊勒巴蘭。7他們回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殺敗了亞瑪力全地的人,以及住在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8 於是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都出來,在西訂穀擺陣,與他們交戰;9 就是與以攔王基大老瑪、戈印王提達、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亞略交戰,乃是四王與五王交戰。10西訂穀有許多石漆坑,所多瑪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裏的,其餘的人都往山上逃跑。11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12又把亞伯蘭的侄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13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亞伯蘭正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那裏。幔利和以實各、並亞乃都是兄弟!曾與亞伯蘭聯盟。14亞伯蘭聽見他侄兒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裏生養的精練壯了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15便在夜間,自己同仆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色左邊的何把,16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侄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17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穀迎接他。沙微穀就是王穀。18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上帝的祭司。19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上帝,          賜福與亞伯蘭。 20至高的上帝把敵人交在你手裏,是應當稱頌的。』

    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21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罷。』22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上帝耶和華起誓,23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24隻有仆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咯、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

    以下的故事指出亞伯拉罕仍然關懷他那迷妄的侄兒。這個故事的精髓乃是他對那入侵南巴勒斯坦的大軍的襲擊,這支大軍曾經打敗了所多瑪王和他的盟友,而且擄掠了許多戰利品和許多俘虜。在俘虜之中有羅得在內,他曾首先嚐到因他的選擇而得的愉快生活。亞伯拉罕窮追那向北撤退的敵軍,使它潰竄,救出羅得與其他戰俘,並且奪回被掠的戰利品。但是說故事的人實際上感興趣的,乃是在這著名故事之後所發生的,那就是在回程中,亞伯拉罕碰上了那未來的耶路撒冷王。此遭遇給這地方性事件一個更大的意義,而且使我們聯想到十二章二、三節『祝福』的應許,和它對世人的含義。

            (一)

    這一次,我們在故事裏,得到曆史家所想得到的,那些關於亞伯拉罕的細節。開頭的十一節,讀來有如一部古代史的副本,這曆史古到真正需要把那些地方和民族,按他們後來的名字鑒別出來,聽這故事的人才能領悟所發生的事。

    不幸的是到目前為止,遠至以攔(波斯)和示拿(巴比倫)的大君王,沒有一個確定的等於己知的統治者。但是把這紀錄仔細分析,顯示出他們並不是隻來平息這地區五個小王的反叛,而是要鎮壓約但河外興猶大全區(參看地圖一)。這一場征伐,可能像十二年前那次,目的在於護衛通商航路,特別是『皇道』南從大馬色(在這裏它連接較早提及的『沿海之路』)至亞喀巴灣,繼續前去南亞拉伯的示巴(故事中提名的地方);參看民數記二十章十七節與廿一章廿二節。帝王的軍隊認為已經『揚威』夠了,於是轉回頭來,經過南地,到達西訂穀;依第三節所說,它是位在後來的死海。就在那裏,在一場正規的陣地戰役中打敗了當地的軍隊。

    可能古代的曆史至此而止,其後的乃是由希伯來傳統抽繹而得。它說到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大抵是羅得的人,把消息帶給希伯侖的亞伯拉罕。希伯侖雖然是在群山之上,卻不是相去很遠。亞伯拉罕用不過三百多人去追趕那得勝的軍隊,取得了五王所不能贏得的勝利,粉碎敵人,使他們被趕得倉惶退回家去。

            (二)

    亞伯拉罕在必要時進行作戰,這並不足為奇。他是個現實的人,活在一個現實的世界,而他的親人陷在危險之中。但是要擊敗全軍,這必然是不容易!不過這樣設計以便抬高亞伯拉罕的地位,實際上是高過四王。聽眾必然極其喜歡這種想法,而且以它為『祝福』在實現的一個徵兆。但是事實上也可能亞伯拉罕的小小隊伍隻不過攻擊了那擁有俘虜和戰利品的殿後部隊。因此,在大馬色北部的何把,可能並不是他們被窮追,而是在若幹不成功的劫掠之後,精疲力盡,使亞伯拉罕部屬終能以達成對羅得的救援。

    這次勝利對亞伯拉罕是一項相當的榮譽,並且提醒我們,他在埃及所表現的懦怯,不過是他品性的一麵。有些後來聽故事的人,可能把他當作那種人,以為他難使人相信是上帝差派去消滅外來強敵的戰士。
            (三)

    接著是撒冷王麥基洗德為亞伯拉罕的祝福。故事先說所多瑪王出來祝賀亞伯拉罕的成功!在接近耶路撒冷,後來稱為王穀的地方會見他(見撒下十八18)。但是那時突然出現了麥基洗德,帶著茶點,奉至高上帝的名,為亞伯拉罕祝福;他聲稱這曾經賜給亞伯拉罕勝利的上帝,也會同樣在未來幫助他。

    老實說,這真正是一個美妙的場麵,而它加強了聽眾本來已經在想著的勝利念頭。在詩篇一一○篇再次提及這事,說上帝對大衛和他的繼承者起了誓:『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那詩篇應許大衛王要使他的仇敵作他的腳凳(第一節),使他在他仇敵中掌權(第二節),並且邀請他在上帝發怒的日子打傷列王,又使屍首通滿列邦時,站在上帝的右邊(第五、六節)。

    伊勒愛理安(El Elyon),或至高的上帝在拉斯沙慕拉(Ras Sharnra)的泥版中是一個伊勒( El)的頭銜,乃是迦南萬神殿中的首領(巴力是他的兒子)。顯然的伊勒乃是迦南人的耶路撒冷所喜愛的神靈。在大衛奪取了那城之後,便把這頭銜轉用在以色列的上帝。例如,在詩篇五十七篇二節就是這樣稱呼的。但是,在族長時代,它隻指迦南的伊勒。

    所以,創世記第十四章故事中號稱的麥基洗德,雖然是個外邦人,但是他像亞伯拉罕那樣,同敬拜一位創造主上帝。他在此好像代表希伯來的繼承者大衛、所羅門,與其他的以色列王;而他(又是一個祭司),也代表耶路撒冷的大祭司。麥基洗德這些對民族先祖亞伯拉罕的祝福和接受他奉獻十份之一的戰利品,另一方麵預示忠心的以色列民,後來把他們所得的獻上十份之一給聖所。

            (四)

    希伯來書比這更進一步,並且用它慣用的象徵暗示(見第七章),亞伯拉罕實際上是從遠方對耶穌基督表示敬意,她才是以色列惟一真正的君王與她百姓惟一的真祭司,因此乃是這位不可思議的麥基洗德惟一真正的繼承者。這些新約中最富想像的經文說明早期基督徒如何解釋耶穌應驗舊約的許多記載。

    然而在這事上,我想我們最好承認它並未選擇最恰當的經文。創世記第十四章顯示給我們,舊約就是以色列和耶路撒冷在上帝的眼中居特殊地位而視為光榮,而且重視他給她的百姓戰勝一切其他民族的屬世勝利。亞伯拉罕方麵獲得的傳奇式武裝成功,和他與當時仍為異邦的耶路撒冷王的會麵,因此被猶太人的興趣過份的誇大和宣傳。

    如果這便是應許『祝福』的意思,我是不願與它有什麽關係的。它比我們在上文所批評的勝利主義和物質主義的聖詩並不好些;我想它們都應歸因於上帝百姓中亞當的罪性在作怪,多於神聖靈的感動

之故。當族長們失卻上帝的恩寵時,創世記的故事講述者並不饒過他們。我們應當承認他們自己有時也失去上帝的恩寵而且失敗得令人震驚!

            (五)

    值得高興的是亞伯拉罕與所多瑪王的會麵比較現實。被打敗了的工作了一個自以為慷慨的獻猶:隻求他的百姓回來,但卻容許亞伯拉罕保有勝利品。但是他沒有提出任何這些主張的資格,而亞伯拉罕也用極度輕視的態度拒絕他。他那裏有權向亞伯拉罕討價還價?我們也許可以說,他隻能取那足以償付他和他的部屬的費用。

    亞伯拉罕雖然蔑視他侄兒在所多瑪所選的生活方式,和他定居周圍的人物,但同時他卻為他去戰鬥,並且在戰鬥中表現很不錯。這件事告訴我們許多關於他和他所喜愛的事物。可惜那故事至此而止,並沒有繼續下去。

『希伯來人』一詞的注釋

      在創世記第十四章希伯來人的亞伯拉罕之稱,是聖經中第一次使用的。誠然除了幾處個別的情形之外,它隻在這裏和其他兩種特殊上下文中出現!那就是作為在埃及的一個家族(例如創卅九14;四十15;四十一12;四十三32;出二61113;三18;五3),和早期以色列對非利士人作戰期間(例撒上四69;十三319;十四1121;廿九3)。這個名稱不像『以色列人』,或者更正確地譯作『以色列的兒子』或『兒子』,那樣普遍應用。

      這簡樸的用法!一度曾被視為莫名奇妙,但是考古學的發現已經指出,這裏麵有聖經的傳統,在許多方麵看來,很是可靠的。因為「希伯來人」事實上乃是與米所波大米的卡比來(Khabiru)和埃及文阿比來(APiru)同一個字,這些名詞常常在主前二千年的資料上出現,用來敘述當時不同的流動人口,或遊牧民族。這名詞並不是種族性的,因為稱為卡比來或阿比來的人不隻包括閃族人,也包括其他族裔的集團。它毋寧是個社會學的名稱,現代最為接近的名稱是『難民』或『被逐離鄉的人』;它也可能指『越過邊疆的人』之意。

      雖然聖經時代晚些時候!這名稱被假定為一個種族的名稱,隻用於以色列人(或他們的語言)。似乎從它們有限製的用法看來!氏族的故事講述者是知道它原來的非種族性的用法的。那麽,創世記第十四章稱亞伯拉罕為『希伯來人』,因為他襲擊四王的軍隊,他就像一個典型的遊牧『不滿份子』,乘著那時的不安定情形而采取行動。同樣,在埃及的以色列人之被稱為『希伯來人』,因為他們乃是外國人,而且暫時在那裏居住,有點像從土耳其或阿爾及裏亞來的,在今天德國和法國的『客卿』。最後!士師時代入侵的部族之被稱為『希伯來人』,是因為對其他較穩定的勢力,如非利士人而言,他們很像外來的可厭人物,不久便會消逝的。

      就種族論,族長們是亞蘭人(申廿六5),就他們的生活方式而論,卻是希伯來人。『至於以色列的兒子』,正確地說;指的是那些從雅各或以色列而生的後裔,是一個部族整體的名稱,雖然後來也成了一個種族和民族名詞;但直至以色列人統治了舊約迦南地,而使用巴勒斯坦這個名字時才發生。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