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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二十六日 聖經 出埃及記卅一章

(2010-01-26 04:26:51) 下一個

比撒列與亞何利亞伯

出埃及記卅一章一至十八節

    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2『看哪,猶大支派中戶珥的子孫,烏利的兒子兒撒列,我已經提他的名召他。3我也以我的靈充滿了他,使他有智慧,有聰明,有知識,能作各樣的工,能想出巧工,用金銀銅製造各物;5又能刻寶石,可以鑲嵌,能雕刻木頭,能作各樣的工。6我分派但支派中亞希撒抹的兒子亞何利亞伯.與他同工,凡心裏有智慧的,我更使他們有智慧,能作我一切所吩咐的,7就是會幕和法櫃,並其上的施恩座,與會幕中一切的器具,8桌子,和桌子的器具,精金的燈台,和燈台的一切器具,並香壇,9燔祭壇,和壇的一切

器具,並洗濯盆,與盆座,10精工作的禮服,和祭司亞倫,並他兒子用以供祭司職分的聖衣,11膏油,和為聖所用馨香的香料,他們都要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去作。』

    12耶和華曉諭摩西說:13『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因為這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使你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你們成為聖的。14所以你們要守安息日,以為聖日,凡幹犯這日的,必要把他治死;凡在這日作工的,必從民中剪除。15六日要作工,但第七日是安息聖日,是向耶和華守為聖的,凡在安息日作工的,必要把他治死。16故此,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17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

    18耶和華在西乃山和摩西說完了話,就把兩塊法版交給他,是上帝用指頭寫的石版。

    論這兩個工匠的這段經文,實際上是與卅五章三十節至卅六章二節相同。它是對常常傳聞的,說以色列中沒有建造會幕及其器具的知識的不同意的答辯。『我已經提他的名召他』(2節),使人聯想卅三章十二節及以賽亞書四十五章四節,表示這名字實際含有預定的意味。天賦的藝術天才與技巧,是無法用邏輯來解釋的。值得仔細思考的,乃是比撒列屬最大的猶大支派(民一27);而亞何利亞伯則屬較小的但支派(民一39)。上帝總是把他的恩賜分賜各方。

    比撒列的祖父是十七章十節及廿四章十四節的戶珥,這點沒有疑問。

          安息日(卅一12--17)

    守安息日再一次受到強調,就像當時在營帳中發生的那樣,這是一件使人詫異的事。但是期望百姓盡心竭力,趕快建造會幕,視之為可以重獲耶威的恩惠。然而上帝卻含蓄地告訴他們,建造會幕不應優先於守安息日;參看卅五章一至三節。

    許多基督徒過分使用禮拜日於宗教活動,失卻每周休息一天的好處。如果他們在其他日子裏更注意自己的活動,他們便會有更多時間把禮拜天獻給上帝——不一定要為他工作。

          法版(卅一18)

    拉比根據他們的想像亂猜上帝如何寫成十誡。但是把想像擱下不理基督教傳道人有時在講議中過分看重想出來的東西我們不應放過十誡所說,視為不如石板本身重要;當我們明白,那兩塊版的最終形式乃是摩西親自造的(卅四1),而那些誡命是再次由上帝親自寫上(卅四1)的時候,更是如此。

    首先,它加強了那種認為十語是聖約的根基之見解,而聖約之書隻是權威的注釋一般。其次,它強調它們不可變與不能變的性質。正因為這樣,在耶利米書卅一章卅一至卅四節並未暗示新約將會有一部新妥拉,隻是它表現的性質改變了(結卅六26--27;耶卅一33)。

    我們可以合理地自問,當約伯記的作者在那痛苦難耐的時候,當他的靈魂從幽暗的黑暗中見到第一束光芒時,所表現的確信,是否正是想到了這幾節經文:

            惟願我的言語,

            現在寫上,都記錄在書上,

            用鐵筆鐫刻,

            用鉛權在磐石上,直存到永遠!(十九23--24)

    沒有人可以自稱他盡都通曉有關上帝的事,但是當他有了信心,他可以且必然與查理衛斯理(Charles Wesley譯者注:約翰衛斯理之弟,一七O七至八八年,英國著名聖詩作者,又是名布道家,曾經協助其兄從事奮興工作)一同唱?

          如今我不怕再被定罪;?

          耶穌和他所有的屬我!

          在他裏麵,我生命更新,

          穿截神聖公義的禮袍,

          勇敢地趨向永恒寶座,?

          借著基督我頭截榮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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