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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二十五日 聖經 出埃及記廿九章-三十章

(2010-01-25 04:44:51) 下一個

祭司的分別為聖(Ⅰ)

出埃及記廿九章一至卅七節

    1你使亞倫和他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分,要如此行:取一隻公牛犢,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2無酵餅,和調油的無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這都要用細麥麵作成。3這餅要裝在一個筐子裏,連筐子帶來,又把公牛和兩隻公綿羊牽來。4要使亞倫和他兒子到會幕門口來,用水洗身。5要給亞倫穿上內袍,和以弗得的外袍,並以弗得,又帶上胸牌,束上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6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將聖冠加在冠冕上。7就杷膏油倒在他頭上膏他。8要叫他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9給亞倫和他的兒子束上腰帶,包上裹頭巾,他們就憑永遠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職任,又要將亞倫和他兒子分別為聖。

    10你要把公牛牽到會幕前,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公牛的頭上。11你要在耶和華麵前,在會幕門口,宰這公牛,12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抹在壇的四角上,把血都倒在壇腳那裏。13要把一切蓋髒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都燒在壇上。14隻是公牛的皮、肉、糞,都要用火燒在營外,這牛是贖罪祭。

    15你要牽一隻公綿羊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這羊的頭上。16要宰這羊,把血灑在壇的周圍。17要把羊切成塊子,洗淨五髒,和腿,連塊子帶頭,都放在一處。18要把全羊燒在壇上,是給耶和華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19你要將那一隻公綿羊牽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羊的頭上。20你要宰這羊,取點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拇指上,並要把血灑在壇的四圍。21你要取點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並他兒子和他兒子的衣服上,他們和他們的衣服,就一同成聖。

    22你要取這羊的脂油,和肥尾巴,並蓋髒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並右腿。這是承接聖職所獻的羊。)23再從耶和華麵前裝無酵餅的筐子中取一個餅,一個調油的餅,和一個薄餅,24都放在亞倫的手上,和他兒子的手上,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麵前搖一搖。25要從他們手中接過來,燒在耶和華麵前壇上的燔祭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26你要取亞倫承接聖職所獻公羊的胸,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麵前搖一搖,這就可以作你的分。27那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就是承接聖職所搖的、所舉的,是歸亞倫和他兒子的,這些你都要成為聖,28作亞倫和他子孫從以色列人中永遠所得的分、因為是舉祭。這要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29亞倫的聖衣要留給他的子孫,可以穿著受膏,又穿著承接聖職。30他的子孫接續他當祭司的,每逢進會幕在聖所供職的時候,要穿七天。

    31你要將承接聖職所獻公羊的肉,煮在聖處。32亞倫和他兒子要在會幕門口,吃這羊的肉,和筐內的餅。33他們吃那些贖罪之物,好承接聖職,使他們成聖;隻是外人不可吃,因為這是聖物。34那承接聖職所獻的肉,或餅,若有一點留到早晨,就要用火燒了,不可吃這物,因為是聖物。

    35你要這樣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亞倫和他兒子行承接聖職的禮七天,36每天要獻公牛一隻,為贖罪祭,你潔淨壇的時候,壇就潔淨了,且要用膏抹壇,使壇成聖。37要潔淨壇七天,使壇成聖,壇就成為至聖,凡挨著壇的都成為聖。

    顯然地,當以色列人要草創時,必要有一個人作為成聖的祭司,而這人則以摩西為最適合。如果摩西曾從葉忒羅認識耶威這觀念是正確的話,我們可以預期他去擔當。利未記九章廿三節;十章十六節中,摩西的舉動表示出他認識到自己在本民族的宗教中,有一個獨特的地位。實際上他是以色列第一位大祭司,他為了支持他哥哥才放棄這地位。

    傑出人物常常有獨攬大權的試誘。我們從摩西樂於與他人分享民事與宗教的權力,看到他真正的偉大之處。

    在某些宗派中,有一種過分的傾向,以為按立一個人為牧師,便使這人有全權。使徒行傳六章二至四節該是對這種態度的一個警告。
祭司的分別為聖(Ⅱ)

出埃及記廿九章一至卅七節(續)

    使祭司成聖——文字的意思乃是使其聖潔,表示完全分別出來,為上帝服務。這一舉動的完全,以其七次重複表示出來(35節)。不過,不論地方教會及其職員所作何事,此人存心如何,畢竟必須是上帝才使這人分別出來,為他服務(44節)。人的按手給予終身有效這概念,給教會太多害處。

    按立的儀節以潔淨禮開始(4節),正如聖約儀節一樣(十九10,14)。洗禮的象征意義也是這樣,那些特別強調羅馬書六章四節的人正常情況下是對的,但是別忘記了它們有更深的進一步的解釋。

    接著是贖罪祭(10--14節)。雖然我們感到罪被潔淨的人在社交上比較被人接納,但是罪卻不是外表上的事,肥皂和水不能除掉;也沒有一個人,可以站在人與上帝之間作中保,而他自己又不得不承認他也需要一位中保。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堅決主張的,耶穌基督作為我們偉大的大祭司,其獨特之處乃是在於他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汙,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來七26)。

    然後是獻燔祭(15--17節),這是新任祭司完全獻身上帝的象征。接著用另一隻公綿羊的祭是這儀節中獨特的(19--28節)。在第廿二節這羊稱為『承接聖職所獻的羊』,新英文本的『就職』一詞要好得多;也許『就任』會更好些。把祭牲的血塗在亞倫右耳、大姆指和腳上的象征意義很明顯,無用多闡釋。『用血抹耳,好叫他聽上帝的話;抹手,好叫他履行與祭司職分有關的責任;抹腳,好叫他行在公義之中』(何茲)。

    正如卅一至卅四節所清楚說及的,為『承接聖職所獻』的祭,乃是平安祭,羊的肉要在上帝的壇(22--25節)與就任的祭司(26節以下)之間劃分。基本的概念(不限於以色列人),乃是被任為祭司的責任是執行祭司的工作。他們必須參與三個主要的祭,就是贖罪祭,燔祭和平安祭。

    『膏油』(7節)的成分可於三十章廿二至卅二節中找到。不作討論是危險的,但是卅五及卅六節(『你要這樣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亞倫….:』)的明顯意思,乃是在成聖儀節完成之前一周,隻有贖罪祭要重複地獻。這是可以理解的。上帝並不喜歡重複的獻身舉動(『燔祭』),因為他知道這種舉動是出於真誠與否。祭司也無須再次被立,但是他們像我們一樣,需要被提醒,他們離上帝的標準是遠或近。正如塗威爾法政牧師(Canon Twells)如此完美地在聖詩中表達出來的:

          不僅我罪求主憐憫;

          更要祈禱主之垂顧;

          既未事主也未盡心。

          我崇敬虔跪禱主前,

          或以竭誠向主歌頌;

          求主垂察賜赦免。

    我們在卅七節初次認識希伯來神學上一個影響深遠的概念。要有七天的祝壇為聖,為它贖罪——在贖罪日也要有類似的行動(利十六18)。罪是傳染的,隻要把贖罪祭的一部分帶到壇前,便玷汙了壇。同樣,聖潔也是傳染的;參看三十章廿九節和十九章十二至十三節的注釋。

    在現時代,一般基督徒大都已經忘記了世界的衝擊這句話的意思。叫人與世界同流合汙的壓力空前強勁和巧妙,而心意更新變化的需要也空前迫切。聖靈依然感化世人成聖,但是他們的隊伍卻總是太小,遠遠滿足不了要求;不過當他們出現時,他們的生命也是會傳染的。會幕中聖潔的傳染是有效力的,對聖物極有關係;因為任何事物接觸了聖物,便自然地不肖屬於其事物而成為上帝所有。在撒迦利亞書十四章二十至廿一節指出,聖、俗之物的區分最終消失了。
每日當獻之祭與香壇

出埃及記廿九章卅八節至三十章十節

    38你每天所要獻在壇上的,就是兩隻一歲的羊羔,39早晨要獻這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那一隻。40和這一隻羊羔同獻的,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與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又用酒一欣四分之一,作為奠祭。41那一隻羊羔要在黃昏的時候獻上,照著早晨的素祭,和奠祭的禮辦理,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42這要在耶和華麵前,會幕門口,作你們世世代代常獻的燔祭。我要在那裏與你們相會,和你們說話。43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44我要使會幕和壇成聖,也要使亞倫和他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分。45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他們的上帝。46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是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住在他們中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三十1你要用皂莢木作一座燒香的壇,2這壇要四方的,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壇的四角,要與壇接連一塊。3要用精金,把壇的上麵,與壇的四圍,並壇的四角包裹,又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牙邊。要作兩個金環,安在牙子邊以下,在壇的兩旁,兩根橫撐上,作為穿杠的用處,以便抬壇。5要用皂莢木作杠,用金包裹。6要把壇放在法櫃前的幔子外,對著法櫃上的施恩座,就是我要與你相會的地方。7亞倫在壇上要燒馨香料作的香。每早晨他收拾燈的時候,要燒這香。8黃昏點燈時候,他要在耶和華麵前燒這香,作為世世代代常燒的香。9在這壇上不可奉上異樣的香,不可獻燔祭、素祭,也不可澆上奠祭。10亞倫一年一次,要在壇的角上行贖罪之禮;他一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之禮,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這壇在耶和華麵前為至聖。

            (一)

    會幕的每日獻祭儀式,乃是為使公眾意識到以色列人是上帝的百姓,因此儀式中包括火祭,以殼類祭為其一部分。這裏初次提及在禮儀中用酒。稍後的經文清楚說,在贖罪祭之前有燔祭。

    神學上一個最大的困難,是上帝的超越性,他存在於創造物之外,與他在宇宙的內在性,就是他在其中臨格兩者之間的協調一致。真正的協調或許隻能在三位一體的神學中找到。我們在四十六節(『將他們……領出來的,為要住在他們中間,我是耶和華……』)看到要把兩者撮合在一起的嚐試。帳幕是上帝與以色列人相會的象征,也是上帝與以色列人相會之處;帳幕是不能保證其永久性的;請參看耶利米書七章一至十五節。人類不能利用上帝的降卑而勉強他一直臨在。我們把這些經文與耶利米書三章十六至十七節,以及耶利米書的經文與啟示錄廿一章廿二至廿六節相比對的時候,請注意啟示的逐漸加深。

           (二)

    我們在較早的時候,看到廿五章論會幕用具,並未提及香壇。這種省略沒有特殊意義,在廿七章論會幕的院子,省略了浴盆便已表明(16--21節)。

    希伯來書九章四節把香壇列入至聖所內。象征性地這樣作是可行的,因為香象征百姓的禱告上達住在他們中間的上帝的寶座(啟五8)。但就實際而論,它必須放在那隔開至聖所的簾子以外,因為大祭司隻在贖罪日進去。關於香的定例見卅四至卅八節。

    香在新約中消失了,隻留下象征性的意義,因為我們的禱告借著耶穌基督已確保必然得蒙垂聽。

    相信親近上帝必須用一種特殊的神性的語言固然危險,但以為用市儈俚俗之語言也可以,或許更為危險。我們對於至高者的反應當是盡我們之最好。顯然的,為真正的需要而發出的呼聲,應當以最自然的話語表達。雖或別人無意中聽到,會以為失敬,上帝卻不以為如此。
人口稅與其他事項

出埃及記三十章十一至卅八節

    1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12『你要按以色列人被數的,計算總數;你數的時候,他們各人要為自己的生命,把贖價奉給耶和華,免得數的時候,在他們中間有災殃。13凡過去歸那些被數之人的,每人要按聖所的平拿銀子半舍客勒,這半舍客勒是奉給耶和華的禮物,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14凡過去歸那些被數的人,從二十歲以外的,要將這禮物奉給邢和華。15他們為贖生命將禮物奉給耶和華,富足的不可多出,貧窮的也不可少出,各人要出半舍勒。16你要從以色列人收這贖罪銀,作為會幕的使用,可以在耶和華麵前為以色列作記念,贖生命。』

    17耶和華曉諭摩西說:18『你要用銅作洗濯盆,和盆座,以便洗濯。要將盆放在會幕和壇的中間,在盆裏盛水。19亞倫和他兒子,要在這盆裏洗手洗腳。19他們進會幕,或是就近壇前供職,給耶和華獻火祭的時候,必用水洗濯,免得死亡。21他們洗手洗腳,就免得死亡,這要作亞倫和他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22耶和華曉諭摩西說:23你要取上品的香料,就是流質的沒藥五百舍客勒;香肉桂一半,就是二百五十舍客勒;菖蒲二百五十舍客勒;24桂皮五百舍客勒,都按著聖所的平,又取橄欖油一欣,25按作香之法,調和作成聖膏油。26要用這膏油抹會幕,和法櫃,27桌子,與桌子的一切器具,燈台,和燈台的器具,並香壇,28燔祭壇,和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29要使這些物成為聖,好成為至聖,凡挨著的都成為聖。30要膏亞倫和他的兒子,使他們成為聖,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31你要對以色列人說,這油我要世世代代以為聖膏油。32不可倒在別人的身上,也不可按這調和之法,作與此相似的,這膏油是聖的,你們也要以為聖。33凡調和與此相似的,或將這膏膏在別人身上的,這人要從民中剪除。』

    34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這馨香的香料,和淨乳香,各樣要一般大的份量。35你要用這些加上鹽,按作香之法,作成清淨聖潔的香。36這香要取點搗得極細,放在會幕內法櫃前,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你們要以這香為至聖。37你們不可按這調和之法為自己作香,要以這香為聖,歸耶和華。38凡作香和這香一樣,為要聞香味的,這人要從民中剪除。』

          人口稅(三十11--16)

    認為調查人口隱藏著危險,這觀念以前流行很廣,現在仍然如此,參看撒母耳記下廿四章。雖然這在舊約清楚反映出來,卻從未有過解釋。大抵它與背後的動機有關,而這動機通常是為了軍役。雖然今天沒有人對調查人口作強烈的反對,可是調查人口是否恰當卻是問題。民數記一章的調查人口清單清楚說明是關於那些能作戰的人,而在民數記廿六章二節又重複一次。戰爭,甚至是聖戰,也必然引致死亡,於是那些被核數過的人要付出贖價(kopher),這字用於殺人(非謀殺)者所受的懲罰。第十二節所提及的災殃可能是指打敗仗。人頭稅的額定數是由於涉及殺人,所以與殺人罪是一樣的,不論那人收入多少,社會地位如河。

    雖然舊約記載很多戰爭,但戰爭並未受到讚許,而是相反的;參看曆代誌上廿八章三節。大抵銀子用於製卯,而卯則用於使會幕的板固定(廿六19)

    在尼希米(尼十32)以後的一段時期,那半舍客勒成了所有猶太人每年必須繳納的稅;參看馬太福音十七章廿四節。主後七十年聖殿被毀之後,羅馬人把它作為特別稅,用FiScus Judaicus的名義繼續征收。所不同的是這稅繳給古羅馬的神廟(Jupiter Capitolinus)。

          洗濯盆(三十17--21)

    約翰福音十三章十節對於這律例有所追憶。洗濯盆主要並非為沐浴之用,而是給那些在會幕事奉的人洗淨他們的赤足與汙手。用汙穢的手足事奉便是玷辱上帝的威嚴,這人便當受死。這應當作為今天蒙召事奉上帝的人一個鄭重的警告。自覺有未蒙赦免的罪,而去代表他,便冒著大危險。

          膏油(三十22--33)

    以色列人在曠野,怎麽能製造這樣的一種油,其中的成分有些竟是來自遠方的呢?這是一個合理的問題。埃及人為死人搽香油的風俗,引致這樣的香草普遍入口貿易,所以他們可以在以色列人離開時作為有價值的財寶獲取。這種香料和橄欖油混合起來則製成一種芬芳的液體了。

    有時,當剃胡子後用擦麵劑之類的東西,因其香氣遠超過其效用,我們立即感到其香氣的確是吸引人的。在路加福音七章卅七至卅八節及馬可福音十四章三至六節中所記的事跡,可從這段經文深得其意義。

          聖香(三十34--38)

    在古代世界中香的使用是廣泛的,包括迦南地,考古學家在迦南發現了一些古香壇。瑪拉基書一章十一節把香的使用作用表彰耶威的神性。詩篇一四一篇二節視之為祈禱的象征;參看啟示錄八章三至四節。雖然今天有些人不喜歡它,另外一些人卻覺得它對感官具剌激作用。但在以色列人它部分用於遮掩上帝的榮耀(見利十六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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