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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二十四日 聖經 出埃及記二十五章

(2010-01-24 05:01:33) 下一個
家具

出埃及記廿五章一至四十節

    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2『你告訴以色列人當為我送禮物來,凡甘心樂意的,你們就可以收下歸我。3所要收的禮物,就是金、銀、銅、4藍色紫色朱紅色線、細麻、山羊毛,5染紅的公羊皮、海狗皮、皂莢木、6點燈的油、並作膏油和香的香料,7紅瑪瑙、與別樣的寶石,可以鑲嵌在以弗得和胸牌上。8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9製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

    10要用皂莢木作一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11要裏外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12也要鑄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這邊兩環,那邊兩環。13要用皂莢木作兩根杠,用金包裹,14要把杠穿在櫃旁的環內,以便抬櫃。15這杠要常在櫃的環內,不可抽出來。16必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17要用精金作施恩座,長二肘半,寬一肘半。18要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安在施恩座的兩頭。19這頭作一個基路伯,那頭作一個基路伯,二基路伯要接連一塊,在施恩座的兩頭。20二基路伯要高張翅膀,遮掩施恩座,基路伯要臉對臉,朝著施恩座。21要將施恩座安在櫃的上邊,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22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又要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

    23要用皂莢木作一張桌子,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24要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25桌子的四圍,各作一掌寬的橫梁,橫梁上鑲著金牙邊。26要作四個金環,安在桌子的四角上,就是桌子四腳上的四角。27安環子的地方要挨近橫梁!可以穿杠抬桌子。28要用皂莢木作兩根杠,用金包裹,以便抬桌子。29要作桌子上的盤子、調羹、並奠酒的爵、和瓶,這都要用精金製作。30又要在桌子上、在我麵前、常擺陳設餅。

    31要用精金作一個燈台,燈台的座,和杆,與杯、球、花,都要接連一塊錘出來。32燈台兩旁要叉出六個枝子,這旁三個,那旁三個。33這旁每枝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那旁每枝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從燈台叉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34燈台上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35燈台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燈台出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36球和枝子要接連一塊,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37要作燈台的七個燈盞,祭司要點這燈,使燈光對照。38燈台的臘剪,和臘花盤,也是要精金的。39作燈台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精金一他連得。40要謹慎作這些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對基督教的崇拜場所作一次縱覽,便顯示出其建築物的寬廣。除了為貧困所限的地方外,通常都能在其中進行一定形式的崇拜。以色列人的祖先,知道米所波大米與埃及的殿宇,很精心製作,也知道迦南簡仆的聖所。上帝對以色列人,命令他們把繁複與簡仆相結合,其中的細節誌在把上帝的啟示帶給崇拜的人。

    這些教訓,有些易於了解,有些卻比較沒有那麽清楚。我們必須常常記著,許多關於材料的細節等等,乃是受曠野條件所限,本身並不帶著神學的意義。許多世紀以來,發展出來一套環繞會幕的預表論(tyPology譯者注:指新約裏的某些事情是舊約所預表的,所以新約是舊約的應驗),它從希伯來書找到了神學基礎。當它論得過分的時候,我們將對它發出疑問,猶大人之所以不能理解它便是如此。我們將不注重那不很密切相關的象征問題。至於一般的原理,請參看本在釋之後,關於『基督徒與會幕』的討論。

    直至最近,學者們大都主張,像此處所描述的會幕從未存在過,它不過是把所罹門聖殿以較小而又輕便的規模具體化而已。支持這學說的議論,大體上可以簡化為:『建築它的技術與辦法完全沒有提到』(見杜來維Driver,第四三0頁),但是遠在摩西時代以前,在埃及便有了類似的輕便帳幕的建築。因此,這經文的真實性便要視為當然,而在這裏隻提出修訂的預表論。

          帳幕的材料(廿五1--9)

    我們在這裏看到以色列人離開時,向埃及人提出要求背後的一個目的(見十二35--36)。第四節列出『藍色、紫色、朱紅色線』(新國際本,新英文本)而第五節則是『海狗皮』(新國際本,新英文本)。通常在未確知什麽顏色是可以利用之前,不要重視顏色。『會幕』一詞在習慣上一向是那麽神聖,以致我們可以很容易明白它為什麽在新近的英文譯本中,大都可以把它保留下來。現代英文修訂本(TEV)是例外的用『帳幕』一詞。第九節的帳幕希伯來字是mishkan『住處』之意。這字與後來希伯來文說上帝住在人中間的榮耀的Shekhinah,來自同一詞根。人類的夢想乃是上帝住在他們當中;參看約翰福音一章十四節;啟示錄廿一章三節。在曠野中的帳幕不隻是必須的,而且也要教導以色列人牢固的聖殿並非必要;參看撒母耳記下七章六至七節。希伯來人不理會所羅門的與希律的聖殿,而隻注重會幕。同樣,以西結書四十至四十六章先知似乎注意會幕,多於他少年時已認識的聖殿。

          約櫃(廿五10--22)

    約櫃,在新英文本及新國際本譯作『櫃』,現代修訂本則譯作『箱』,被敘述放在帳幕之前,因為這是上帝臨在的象征,帳幕之目的乃是要保護它。約櫃包括兩個部分,櫃的本身大約是,三又四分三尺乘二又四分一尺,乘二又四分一尺。它是用皂莢木造成,這是惟一可用的木,並要用金包上。許多人在這裏看到基督兩重性格神性與人性的圖畫;但是如果原意如此的話,則木頭應在外邊。其所以未造一個純金的櫃,主要原因大抵是與重量有關。另外有一個美麗的罩子,但為廷德勒(WilliamTyndale譯者注:他為——1494—1536年英國改教家,聖經譯者,殉道者,生冀望出版英文聖經,為英王亨利八世及教會所反對,逃離英國後,在荷蘭為敵出賣,被視為異端分子,受火刑致死)及其後的譯者誤稱為『施恩座』。希伯來語kaPPoret最好譯作『贖罪罩』(新國際本)。兩端的基路伯要描述成高張翅膀,橫過那罩,這樣造成不可見的上帝的可見寶座,參看撒母耳記下六章二節;詩篇八十篇一節,九十篇一節。對於那些想像耶威如此受敬拜的人,那兩塊在約櫃內的石版便可能在他腳下,而那十語的不變性便這樣受到保證。在贖罪日祭司長灑血在贖罪罩上和贖罪罩前(利十六14--15),這樣象征在被違犯的律法與上帝之間,在律法與百姓之間形成了一道壁壘。傳統上這是十字架的影子。

    對於基路伯的描述稍有不一致。這裏敘述的,與以西結書一章五至十二節;四十一章十八至十九節;啟示錄四章六至九節稍有差異。他們顯然是這屬世受造物的守護靈;這敘述是象征式的,因此差異便無關宏旨。

    當約櫃要搬動時,贖罪罩便看不見了,因為它要小心遮蓋起來(民四5--6)。

    我們千萬不要忘記,以色列人崇拜的是一位上帝,而這位上帝本身是道德的,崇拜他的人,他對他們有道德的要求。

          陳設餅的桌子(廿五23--30)

    這裏隻描述桌子;陳設餅本身的定例要在利未記廿四章五至九節才能找到。關於陳設餅的意義,在猶太教方麵或基督教方麵都沒有完全一致的見解。雖然有一個幕隔開,但是很明顯陳設餅的桌子與約櫃最近;乃是『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無言的懇求;承認人的飲食——以色列人生活的要素,靠賴上帝。今天全球上有那麽多人挨餓,這象征便更為適切了。

          燈台(廿五31--40)

    要了解大希律時代燈台的形狀,可從羅馬提多門仿造的形狀見之。第廿七章二十節及利未記廿四章二節指出它的燈必須不斷點著,但這在廿七章廿一節上似乎給否定了;請參看三十章七至八節;利未記廿四章三節;曆代誌下十三章十一節。米示拿及約瑟夫解釋這顯著的衝突,說,一盞或一盞燈在日間點,但是夜間七盞要全點著。這可能很對,因為在曠野必須節省橄欖油。

    燈台不在乎實用,它對著陳設餅的桌子安置,表示上帝是飲食的賜予者,見證他是人生的指引(詩二九105)和賜福者及保守者(箴十三9;二十20)。

    奇怪的是在數算會幕的家具中,未提及香壇;參看三十章一至十節。未見對此有使人滿意的解釋。在列王記上七章廿三至卅九節所列的聖殿用具清單中,同樣末提及祭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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