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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二十一日 聖經 出埃及記十五章

(2010-01-21 04:14:48) 下一個
感謝之歌

出埃及記十五章一至廿一節

          1那時摩西和以色列人,向耶和華唱歌,說:

           『我要向耶和華歌唱,因他大大戰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

          2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我的詩歌,也成了我的拯救;

            這是我的上帝,我要讚美他;是我父親的上帝,我要尊崇他。

          3耶和華是戰士,他的名是耶和華。

          4法老的車輛、軍兵,耶和華已拋在海中;他特選的軍長,都沉於紅海。

          5深水俺沒他們;他們如同石頭墜到深處。

          6耶和華阿,你的右手施展能力,顯出榮耀;耶和華阿,你的右手摔碎仇敵。

          7你大發威嚴,推翻那些起來攻擊你的;

          你發出烈怒如火,燒滅他們像燒碎楷一樣。

          8你發鼻中的氣,水便聚起成堆;大水直立如壘!海中的深水凝結。

          9仇敵說:「我要追趕,我要追上;我要分擄物,我要在他們身上稱我的心願;

          我要拔出刀來,親手殺滅他們。」

          10你叫風一吹,海就把他們俺沒;他們如鉛沉在大水之中。

          11耶和華阿,眾神之中誰能像你,誰能像你至聖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

          12你伸出右手,地便吞滅他們。

          13你憑慈愛,領了你所贖的百姓;你憑能力,引他們到了你的聖所。

          14外邦人聽見就發顫;疼痛抓住非利士的居民。

          15那時以東的族長驚惶,摩押的英雄被戰兢抓住;迦南的居民,心都消化了。

          16驚駭恐懼臨到他們。耶和華阿,因你膀臂的大能,他們如石頭寂然不動,

            等候你的百姓過去,等候你所贖的百姓過去。

          17你要將他們領進去,栽於你產業的山上;

            耶和華阿,就是你為自己所造的住處,

            主阿,就是你手所建立的聖所。

          18耶和華必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19法老的馬匹、車輛和馬兵,下到海中,耶和華使海水回流俺沒他們,惟有以         色列人在海中走幹地。

          20亞倫的姐姐女先知米利暗,手裏拿著鼓,眾婦女也跟他出去拿鼓跳舞。21米利暗應聲說:

          『你們要歌頌耶和華,因他大大戰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

    爆發出感謝是頂自然的事,但是我們往往忽略了因我們的得救給他人所帶來的痛苦。約翰南(Johanan)拉比看到這其中屬靈的意義,說:『當埃及人在紅海被淹時,天上的使者正要發出歡呼的歌聲。上帝卻叫他們靜下來,說,「我的受造物沉淪了,而你們卻要歌唱嗎?」』

    這指示我們那屬靈的奧秘,就是舊約所記載的:『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賽四十五7),但那至高無上的表現與解救則是基督的十字架。

    關於這首歌的曆史尚有爭論。有人以為它是米利暗之歌(21節)的延伸,但是比較可能的乃是用它作全首歌的標題。『鼓』(小手鼓)或手鼓與跳舞和慶祝勝利相伴(撒上十八6)。近代研究顯示出這首歌全是古文的,雖然許多人把其中一部分看作後世加入的。

    傳統的翻譯有時失去了古文詩歌的力量。在第一節和廿一節末尾都有『馬和騎馬的』。第二節照新英文譯本譯為:『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我的詩歌,也成了我的拯救』。『戰士』(3節)指的真正勇士(新國際木)。在聖經中有若幹標準的暗喻,其中一個是右手或右臂(6節),用以描述力量與權柄。現代人由於接受科學傳統與自然規律,會覺得舊約的神人同形同性論(anthropomorphisms)和有關的概念,尤其是在詩中的描述,有點難以想像的天真。這種詩歌稱大東風(十四21)為『鼻中的氣』(8節)。我們不但不否認自然律的真實性,而且曉得更深切地感謝我們的上帝,因為他不被他的創造物所控製,反而控製著它們。科學家常常不喜歡給科學不能解釋的事物以充分的地位,覺得『一致』才是符合他的理論的事實,可是人類曆史與個人經驗包括太多看起來難以了解的事物。既不像伊利沙伯女皇對西班牙艦隊被毀的意見,『她一吹動,它們便被擊潰』;也不是一九四四年歐洲登陸日(六月六日)海峽的水突然平靜下來,是上帝的作為,這些都不是敬虔的感慨之表示,而是對神聖旨意的誠實承認。

    勝利的問話:『耶和華阿,眾神之中誰能像你?』表示出以色列人拒絕多神的存在,達致一神信仰長途的第一階段。無論我們稱這第一階段為一神崇拜,或倫理的一神信仰,它都是承認,不必考慮天上地上還有其他的權力。

    我們對於十三至十八節標準修訂本譯作『你……領了』的解釋,主要根據我們如何解釋其中所用的時態。它以希伯來文的『完成式』開始,但是這本身卻沒有意義,因為在預言的經文中,我們經常碰到文法上所謂『預言完成式』,那就是,雖然立意說未來,卻用完成式來表示它將會發生。最熟悉的例子乃是以賽亞書九章二至七節。新國際本了解這裏的動詞,而事實上在十六至十八節(『……臨到……領進去……』) 便轉到『未完成式』,那就是未來式,像是要證明它的解釋為合理。在十七節中,『你產業的山』沒有指明是後來的,則可能是指整個迦南。巴勒斯坦的平原與山穀給人的印象,不過是山丘的延伸,而不是獨立存在的。

    雖然在民數記十二章二節,清楚地稱米利暗為女先知,早期其他地方卻沒有提過。正如我們早些時候看到的,先知乃是宣告上帝旨意和話語的人,那就是他的代言人。因為這一般是與所處的特殊情境有關,所以新舊兩約中大部分的先知的信息,並非為後世人留存的。很少有這樣的書作為講道集而定下日期。

瑪拉與以琳

出埃及記十五章廿二至廿七節

    22摩西領以色列人從紅海往前行,到了書珥的曠野,在曠野走了三天找不著水。23到了瑪拉不能喝那裏的水,因為水苦,所以那地名叫瑪拉。24百姓就向摩西發怨言,說:『我們喝什麽呢?』25摩西呼求耶和華,耶和華指示他一棵樹,他把樹丟在水裏,水就變甜了。

      耶和華在那裏為他們定了律例、典章,在那裏試驗他們。26又說:『你若留意聽耶和華你上帝的話,又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留心聽我的誡命,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將所加與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為我耶和華是醫治你的。』

    27他們到了以琳在那裏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樹,他們就在那裏的水邊安營。

      大多數關城出埃及記的聖經地圖都提示,以色列人停留各地的可能位置。不過,既然我們未確定過葦海以及西乃山的位置,我們還是不理會為妙,因為對它們的確定並不增加我們對故事的了解。說以色列人到了『書珥的曠野』,意思不過是說他們進了埃及東部的草原地帶。『瑪拉』的意思是苦,請參看路得記一章二十節。在草原的井和池每每都有鹽味的。

    『發怨言』一詞,在出埃記及民數記都很常見;請參看並比較出十四10--12;十六2--3;十七--13;民十一45;十四2--3;十六11;二十2--5;廿一4--5。我們要小心怎樣批評以色列人。我們悔改相信主時的喜樂,與基督有活潑交通的喜樂,在碰到意外的艱難時就往往會轉成深切的失望,這是很常有的經驗。我們不易把握艱難乃是上帝慈愛訓練的一部分的見解(來十二3--11),而且傳道人總是把基督徒生活描述得沒有與基督一同受苦的佘地(羅八17)。這段經文有助於解釋上帝為什麽在曠野讓以色列人受那麽多的苦。

    沒有征象給我們去認明那棵樹是什麽樹。它的希伯來字可以譯作『木塊』(新國際本),或譯作『矮樹』(海亞特的譯本)。顯然阿拉伯人相信沙漠的一種矮樹可以作苦變甜的用途,而並不一定是行神跡。我們可以這樣來解釋廿六節:上帝用消除以色列人由渡海而產生的幸運感去試驗他們,然後又向他們顯示他多麽容易對付突如其來的危機。順服他的旨意,意思便是信賴他,上帝庇護的手便臨在他身上。

    我們可以不理會把那樹屬靈化,當作為十字架,在人生痛苦的時候給人甜美的解釋。如果我們要找到它屬靈的意義,毋寧說,假使我們經曆了瑪拉,我們大可以期望接踵而來的以琳的憩息與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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