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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十七日 出埃及記 三章

(2010-01-17 19:46:46) 下一個
燒著的荊棘

出埃及記三章一至六節

    1 摩西牧養他嶽父米甸祭司葉忒羅的羊群。一日領羊往野外去,到了上帝的山,就是何烈山。2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裏火焰中向摩西顯現,摩西觀看,不料,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毀。3摩西說:『我要過去看這大異象,這荊棘為何沒有燒壞呢?』4耶和華上帝見他過去要看,就從荊棘裏呼叫說:『摩西,摩西。』他說:『我在這裏。』」上帝說:『不要近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又說:『我是你父親的上帝,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摩西蒙上臉,因為怕看上帝。

    當摩西執行他的平凡的職業,牧養葉忒羅的羊群(這乃希伯來人的本行)時,上帝對他顯現。我們通常不覺察,雖然上帝介入我們的生活,我們還要在寂靜和退修中等待一個時期;正如保羅在亞拉伯的情形(加一17),要等一段時間才能得到充份的力量和明白其意義,這是我們常有的經驗。

    摩西遇見上帝也經由平凡事而來;但是上帝掌管著平凡,在沙漠地區,嚴酷的熱度——我們從故事後來的細節計算得知這是初夏的季節一些枯幹的荊棘,枝子自然著了火,但是引起摩西注意的乃是火焰持續下去,而且荊棘並未燒毀。

    我們可能懷疑,這件事本身是不是叫我們從它看到一些奧秘的事。『火焰』是上帝臨在的榮光,這榮光持繼不滅,它表示耶和華使者的臨在,『耶和華臨在時間與空間』。它的意思是使摩西明白,自然界的一切形態都不排除上帝的臨在,在我們周遭的生活中,上帝實施權能隱蔽的帷幕。

    很可能這燒著的荊棘後來成了摩西自己或以色列人的象征——上帝的榮光和權能可以使無能力、軟弱與無價值的事物都不被毀壞,就連長老宗的教會也借用它來表達這確切的事實。但是當摩西初次察覺他麵對上帝的臨在時,他未必有這種想法。我們必須反對,那種以為摩西不過在燦爛的花朵中看到灌木,而稱之為『燒著的荊棘』;或者以為夕陽的光芒充份的照在荊棘的枝上,產生火焰的效果。我們也許會犯這樣的錯誤,但是一個做了幾十年牧羊人,而且在沙漠中放牧幾十年的人,必不會的。

    沒有人能給一位先知的蒙召作滿意的解釋。在此處也是一樣。不過在這裏,摩西知道上帝向他顯現,並且揀選他去完成一項使命,但是……!

    『要把你腳上的鞋(就是皮草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在東方,脫鞋表示尊敬,除帽則表示平等。這或許因為奴隸是赤腳的;參閱以賽書二十章二至四節。事實上,最重要的是表示尊敬,形式是次要的。

    人人都相信,古代以神靈親自顯現之地為聖地,也就是屬於那神聖的。一方麵這是正確而又合宜的說法,但是如果過分,它可能被歪曲與走了樣,有如巴勒斯坦之許多『聖地』那樣。上帝特意要使他對摩西顯現之處成為一個不能認定的地方,而且我們以後會看到,無論傳統如何說,我們連西乃(何烈)山都不能確定它的所在。基督徒的態度應當是寇佩爾(譯者注: William Conper,1731--1800英國詩人兼聖詩作家;其聖詩選入普天頌讚修正本計有二二0,三五一,四O八,四三0等首)的聖詩所示:

          無論何處主民聚會,

          必見耶穌施恩座位;

          隨時尋主,必能見你,

          處處都是尊榮聖地。

          上主居處,原無所限,

          謙卑人心,主常作殿;

          與主同來虔誠會眾!

          與主同歸回到家中。(詞見普天頌讚修正第二二O首第一、二兩節。)
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

出埃及記三章七至十二節

     7耶和華說:『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製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8 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了那地,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就是到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9現在以色列人的哀聲達到我耳中,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欺壓他們。10故此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11摩西對上帝說:』我是什麽人,竟能去見法老,將以凶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12上帝說:『我必與你同    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

    有些贖罪(Atonement) 論似乎主張,在神人之間有一種不可克服的藩籬隔開。我們在此或許遇到舊約中最為驚人的,描述上帝與人接近的記載:『我……看見……我……聽見……我……知道……我下來是要救他們。』新約隻須再加上一步:『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羅八3)那麽,他到底為什麽要差派摩西呢?

    無論我們怎樣解釋創世記第三章,人類墮落的原因清楚地顯明是因他想獨立自主;而我們人人都有這種欲望。麻煩的是人最初以為自己被上帝所攔阻,後來卻發現他是被他的同胞所阻礙。除非愛心與忠誠能以遏製個人的野心,否則社會在麵對混亂狀態的威脅時,便要使用武力了。上帝的直接介入可以叫人聽命與順服,但不能博得愛心。為求贏取愛心,他使用人類的中保(mediator) 摩西或耶穌基督。不同之處乃是耶穌『樂意照父的旨意行』,而摩西卻降至實際上全無意願的地步。

摩西問『我是什麽人?』不過是承認事實。他還沒有學習保羅所聲稱的,『我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後十二9 )。上帝的答覆是:『我要與你同在』;再不需要什麽;參看馬太福音廿八章二十節。

    無論何時都有人以為他們是受上帝托付的,但是他們既毀了自己,也毀了那些跟隨他們的人。將我們自己的欲望,誤認為上帝的聲音,是很大的危險。謙卑的人必須求一個記號,而且隻有當它是合理而不是可疑的借口時,才算是得到了。然而,在這裏,最真確的記號是得到了:去,你的成功便表示你走的路不錯。『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上帝。』如果問到有沒有誤入歧途的危險,答案必然是『當然有,不過你謙卑順服上帝,當走差了的時候,他便會製止你。』聖經對這事的記述是在以賽亞書三十章廿一節,在向左或向右的時候必聽到神聖的聲音。

神聖的名字

出埃及記三章十三節至廿二節

     13摩西對上帝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裏,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上帝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他們若問我說:「他叫什麽名字」,我要對他們說什麽呢?』14上帝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15上帝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記念,直到萬代。16你去招聚以色冽的長老,對他們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向我顯現,說:「我實在卷顧了你們,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待你們」17我也說:「要將你們從埃及的困苦中領出來,往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的地去,就是到流奶與賓之地。」18他們必聽你的話。你和以色列的長老要去見埃及王,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遇見了我們。現在求你容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為要祭祀耶和華我們的上帝。19我知道雖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也不容你們去。20我必伸手,在埃及中間,施行我一切的奇事,攻擊那地。然後他才容你們去。21我必叫你們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你們去的時候就不至於空手而去。22但各婦女必向他的鄰舍,並居住在他家裏的女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好給你們的兒女穿戴,這樣你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

            (一)

    在過去兩個世紀,這一段比出埃及記其他任何部分都論述得多;這段落加上六章第二節以下的段落,成了以色列宗教影響深遠的和摩西五經基本資料的共認起點。我們在這裏將不理會這些問題,和對名字的解釋;雖然它很重要,涉及原文的更動。

    為什麽摩西問上帝的名字呢?這並不表示族長們所用的名字已被遺忘(三6 ,16),而且新名可能含新意---關於第六章第二節以下的意義,請參看該段的注釋。似乎有一種流傳很廣的迷信,以為對於一個人或一個神的隱密名字的認知,他會有些神妙的權能。這迷信使摩西提出這樣請求,而他是在尋求上帝對他自己和對以色列人未來奮鬥的一些保證。

    對那些無論是猶太人或基督徒,他們忘記摩西是個人,他在埃及長大;而在埃及,魔術乃是人們思想上一個極其有力的因素,不過這種想法是對摩西的毀謗。但是它似乎比何茲(J.H.Hertz.s)的意見較為實際。何氏以為摩西是在問及上帝的聲譽、經曆或權能哩柯爾(A.Cole)的意見是以色列人希望有個新的神名,如果摩西實實在在地接受了一個新啟示的話,這樣可能是動聽得多。

    其實,摩西提及百姓若問我一事理由並不充足,因為在第四章第一節,提及這不是百姓而是他自己不願意和缺乏信心地找托辭,不管上帝怎樣說。

           (二)

    耶威(Yahweh、關於這名字,請看附錄Ⅱ)的回答是把他的名字,或者毋寧說是頭銜,跟動詞是聯在一起。他說 ehyeh asher ehyeh,通常譯作我是自有永有的,這是七十士本的認識,在希臘人的思想中對上帝的不變性,這是一個主張,也是相吻合的。雖然我們可能懷疑這樣一個本質上是哲學性的概念,是否適合於摩西的時代。另外有人把它視為對上帝不可理解性的確認,人對他是不可能看透的,而且可能包括對摩西提這樣的間題的一項譴責。

    但是許多著名的注釋家,從十二世紀的一位猶太拉西拉比(譯者注:Rashi、1040--1105,法國猶太學者,名字是Rabbi Solomon ben Isaac的縮寫,相傳改教家馬丁路德也受他的著作影響)以來的注釋家都指出ehyeh,依語法而論,最好是譯作我必是,因此譯作『我必是上帝』。請參看修訂本、標準修訂本、新英文本、新國際本的旁注。何茲解釋這稱呼說:『除了他在對以色列人的指引上逐漸彰顯他永恒的信實與不變的憐憫以外,沒有文字能以撮述他必為他的百姓的上帝』。麥尼爾(Mcneile) 表示說:「作者似努力來表達對摩西所啟示的名字,乃是對神格與神聖綜述的想法。這些不能為任何一代的以色列人所充份了解,因此上帝會繼續把他為他百姓的上帝彰顯出來。這名字包含無限的適應性』。當然這對基督徒同等真切,而且可能是我們對『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8)應作的解釋。沒有人能自稱他全知上帝和他的作為的。

            (三)

    在本段其佘部分,上帝表現出他的知識與目的,與摩西不完備的了解相比對。盡管他恐懼而且以前又失敗過(二14),上帝還是預示:百姓的領袖們會與他合作(16--18節),法老會被迫依從上帝的旨意(19--26節),而埃及人會出乎意料之外地酬報以色列人的勞苦(21--22節)。最後一點在第十一章第二、三節將會論到;此時隻指出要往意標準修訂本與差不多全部現代譯本,都不用欽定本那無缺點的『借』即『要』)字了。

    在像埃及那樣的地方,大大小小的神隻數以千百計,提及希伯來人的神本不足奇,隻是因為它用單數卻是使人驚奇了。但是法老會視被奴役的外族人民的神,比埃及眾多大能的神為低劣。最後,我們看到在請求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並沒有欺詐的成分,那就是絕不與埃及邊疆防衛隊發生接觸。法老完全了解,這意味著不回頭;誠然,以色列人既是一個被寬容的外族,他們一旦離開他的領土,他便不能要求他們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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