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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九日 聖經 創世紀二十五章

(2010-01-09 06:06:16) 下一個

家譜

創世記廿五章一至十八節

1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2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柵、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3約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孫是亞書利族、利都是族和利烏米族。4米甸的兒子是以法、以弗、哈諾、亞比大,和以勒大。這都是基土拉的子孫。5 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6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7 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歲。8亞伯拉罕壽高年邁,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那裏。9 他兩個兒子以撒、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裏。這洞在幔利前,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侖的田中,10就是亞伯拉罕向赫人買的那塊田。亞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都葬在那裏。11亞伯拉罕死了以後,上帝賜福給他的兒子以撒。以撒靠近庇耳拉海萊居住。12撒拉的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是以實瑪利。13以實瑪利兒子們的名字,按著他的家譜記在下麵:以實瑪利的長子是尼拜約,又有基達、亞德別、米比衫、14米施瑪、度瑪、瑪撒、15哈大、提瑪、伊突、拿非施、基底瑪。16這是以實瑪利眾子的名字,照著他們的村莊營寨,作了十二族的族長。17以實瑪利享壽一百三十七歲,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那裏。18他子孫的住處在他眾弟兄東邊,從哈腓拉到埃及前的書珥, 正在亞述的道上。

本章的兩個家譜,是繼續第九章未了至十及十一章的,那些在上冊已經討論過的家譜之後。正如它們一樣,這兩個應視為提供關於希伯來人對於周圍的民族與他們的關係如何看法的寶貴資料,而不是告訴我們關於實際個人的任何事情。在這方麵值得覆述我在上冊引用過的,華德(Bruce Vawter)有用的類比。他建議,好像我們以如下的的方式記錄我們自己的曆史:歐洲的後裔是:不列巔、法蘭西、西班牙…不列巔成了美國、加拿大的父親…西班牙也生了兒女:加利福尼亞、墨西哥…美國的後裔:維珍尼亞、喬治亞、卡羅來納…喬治亞成了亞特蘭大、奧加斯大、沙彎納的父親…。』等等。正如我們在第十章有一棵虛構的,遠及亞、非洲的民族樹,作為地理的課程,這課程伸展到第十一章米所波大米的亞蘭人,就是與希伯來人有最密切的血統關係的民族。所以第廿五章的這些名單集中在亞拉伯的閃族人,這些民族與他們也有血統關係,不過沒有十分接近罷了。

(一)

那麽我們對於亞伯拉罕與基土拉的婚姻,意見如何呢?可能是亞伯拉罕在夏甲離去與撒拉死了之後,娶另一個妻子,雖然我們未能在別處得到關於她的任何資料。但是不可能的乃是本章開端各節所提及她為他所生的兒女。可以鑒定的名字(例如底但,米甸)並不是一個人的名字,而是北亞拉伯的地名或區域名。同樣的!在本章所列以實瑪利後裔的名字(例如基達、度瑪、提瑪),提瑪則指北亞拉伯及敘利亞沙漠更東的地區。

稍加思索我們便知道,國家與氏族不會這樣由一個祖先直接而成。所以,這些家譜暗指亞拉伯氏族的創始者或祖先,乃是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在巴勒斯坦誕生而從那裏遷徙到這些氏族後來居住之處;他們不可能是準確的曆史記錄。他們在說一些對希伯來人關係重要的事,但是並不是我們所了解的曆史。對於在迦南最接近的東部的摩押人和亞捫人,照第十九章末的記載,是羅得亂倫所生的兒子的後裔;而它東南的以東人,按照以下第廿六章的家譜,他們是以掃的後裔,其情形也是一樣。

我在地圖二粗略地繪出,與這些不同民族有關的在巴勒斯坦鄰近的位置。顯然由地理與種族觀點看來,迦南人應當在他們當中,但是要記得,由於希伯來人的成見,他們在第九和第十章卻被列為含族或非洲人。這應當提醒我們,在這些名單中所保存的資料,不隻有價值而且有時也有偏見的。(參看上冊九章廿至廿九節的注釋。)

(二)

有些懷疑的學者主張,不隻家譜,連族長故事全都是關乎種族集團,而不是關乎個人的換句話說,所有的族長都是民族、或氏族、或家族的化身,但是事實不可能如此。十分簡單的理由乃是:大多數族長和他們的妻子亞伯拉罕、羅得、撒拉、夏甲,甚至以掃與雅各,都與種族沒有直接關係。它們一般地沒有用作種族的稱呼,而且事實上它們在家譜中突出得如同大姆指一般。

由此我們必得承認創世記十二章以下,存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氏族傳統:

(甲)族長作為個人的故事;那就是關於以色列遙遠過去的真實男女主人翁,他們開拓曆史的回憶錄,被珍藏而又在他們的後裔中一代一代地傳下去的。

(乙)家譜的名單,其中的名字,大多數是與它們有關的民族、氏族或地方。有時族長們被引進作為父親或祖父,以求增加一個特別密切的血統色彩;但是嚴格說來,他們並不直接由他生的。

這兩種傳統,大多數是截然不同的。不過有時我們也得承認,它們有一部分是互相重疊的。例如,以實瑪利是一個族名,也是一個人名。而以掃和雅各都有第二個名字——西珥或以東和以色列——後者是種族的名字。這意思是關於民族傳統,有時硬擠入關於個人的故事中,我們必須小心盡力把它們區別出來。

解決這些問題可能是一件巧妙的工作,給學者們之間引起許多紛爭的機會。但是就我們這注釋的目的,許多時候常識可以作相當滿意的指導。例如我們無須專家告訴我們,在第廿五章後部所描述以掃出現的幾個場麵,與以東族有關多於與他個人。反之,我們也不必專家的指導,才明白第卅三章以掃與雅各複和的故事,與種族沒有關係(因為在曆史上,以東與以色列通常都是死對頭)。相反的,第十九章三十節以下對摩押與亞捫的記載,則與種族有關。

(三)

讀者們有意進一步追蹤這些古舊事件的,可以查考聖經辭典或其他較大的專門注釋。我所以費時間在這些事上,原因與使我在討論亞伯拉罕在埃及的故事之後,把創世記當作曆史寫的注釋相同。我們學會查出什麽地方外加的材料在創世記十二章往後的故事中混雜進來是很重要的;它是本章的家譜材料,或是第十二章以後添入其他的材料呢?惟有把這樣的材料分別出來,把它放在一邊,我們才可能麵對那實在的亞伯拉罕和以撒,並且從他們的經驗中充份地得到益處。

把創世記的主要信息傳達的乃是故事。那些故事並非我們所稱為『曆史』的,我們不應被它騙過(參看獻祭Ⅱ的討論)。它們是一些比曆史更好得多的東西,是進入上帝古代百姓生活的大路。我們在它們裏麵所得到的,比較在最辛勤而又仔細的曆史記錄中,所提供我們的遭遇和知識更多。

死亡

創世記廿五章一至十八節(續)

第廿四章末,當利百加看見以撒前來,問及他是誰時,仆人說:『是我的主人』。這暗示當他仆人在米所波大米時,亞伯拉罕便死了。在他埋葬以後,以撒似乎從希伯侖先遷到庇耳拉海萊(夏甲看見異象之處),然後遷去別是巴一帶地區(他早年所在之處)。大抵仆人回到希伯侖,知道亞伯拉罕的死和以撒的離去,便繼續前去,直至趕上他的新主人。故事的希伯來特殊方式讓我們去推論這一切,而它集中注意力在以撒與利百加最後的戲劇性會麵。它提到撒拉較早的死去,因此在某種意義上,利百加取代了她的地位;但是不覺得必要提說亞伯拉罕較近的死。

(一)

當我們在本章終於知道這大人物死了,而且葬在麥比拉洞裏他妻子旁邊的時候,整個報告十分簡潔。它放在兩個家譜的名單之間,這是我們所難以想像的,就連希伯來人在思想上也不會以為重要。這族長的高壽提過了,卻沒有其他內容。我們不能不回想第五章,在那裏記載,洪水以前的主人翁,像瑪土撒拉有更長的壽命,並且有如連禱詞一般地重複地說,他們都『死了』。亞伯拉罕在死前,竟然未得一見他的未來媳婦作為安慰。應許的延續便交在上帝手中,這上帝是造他們的,也是決定人類的延續的,對此聖經隻廖廖幾行就帶過去。記下以實瑪利參加喪禮是客氣而又溫和的一筆,沒有想使人了解什麽,我們也不知道兄弟倆有沒有進一步的會麵。

那奇特的『歸到他列祖那裏』一語,也在十七節用於以實瑪利,後來在卅五章廿九節又用於以撒,四十九章卅三節用於雅各,又在申命記卅二章五十節用於摩西和亞倫。在列王紀下廿二章二十節作了比較充份的解釋,在同樣奇特的說及上帝召集約西亞王平平安安的歸到墳墓,歸到他列祖那裏。試比較那同等奇特的話『與他列祖同睡』,用於大衛、所羅門和以色列其他君王(王上二10;十一43;十四20等)。不要把這些話解作相信死後有生命的意思。希伯來人指望高壽而平平安安地死去,當他們的身體葬在他們的先祖旁邊,而他們的『影』(“shades”)與所有其他的『影』一同拖延一段時間,在地下的陰間裏極其軟弱(參看伯三13-19;賽十四9-11)。當身體朽壞成為塵土時,這陰魂般的影子也消失了。直到舊約時代要結束時才有死後有意義的生命的概念。『死亡實際上就是終局』,舊約對這種觀念毫不介意。死亡臨到萬人,而且像這裏所強調的,它也臨到亞伯拉罕。

對於我們相信死後還有生命,而且通常對於死亡無憂慮的人,不太歡迎舊約對於死亡的簡明而又嚴肅的敘述。也許我們應當覺得受他們非難。希伯來沒有我們基督教的盼望,然而他們能勇敢地麵對死亡,而且以現實主義和尊嚴接受它。在他們,這短短的段落表示的並非盡是哀傷,而是給生命如實地一個適當的注釋:就如亞伯拉罕的生命,一個短暫過去的段落,人類在這段落時,對於永恒可以有些微的一瞥,但是惟有在他們把自己與她發生聯係才可以;惟有他永恒,她在他們未出現之前便已在場,而當他們過去時,她仍在那裏。

我的年日如日影偏斜;我也如草枯幹。

惟你耶和華必存到永遠;你可記念的名也存到萬代。(詩一○二11-12)

這裏有一種對於未來充滿信心的寶貴見識,是我們的主從死中複活給予我們,而這種見識給我們的盼望乃是我們可以尾隨她進入永生。

(二)

這樣的結束的確是一種敘史詩的結束,一個在人生經曆之火中鍛煉成長的信心,終於如純鋼一般出現了。亞伯拉罕衷心地相信上帝的應許,並且憑著信心的力量;向著一個更不確實的未來,作一次並不確知的旅程。上帝從未放鬆過他;他要經曆艱險,才學到信心與權宜之計的不相調和。他對於他的妻子在老年時得子發笑,並反對把他的另一兒子以實瑪利拒於應許之外;但是他終於承認,接受上帝這樣的特殊天命,乃是信心的主要內容。他為他的固執侄兒盡力,卻不得不承認失敗。他終於看見,正如在他以後的少數後裔所看見的,上帝的目的所包括的不隻他自己那小小的家族,而是要他更勇敢地為所多瑪蛾摩拉代求,但是他在那裏也失敗了。最後他聽到上帝命令他犧牲他所最珍惜的給她,就是獻上上帝給他的那兒子——雖然他不明白這裏麵的理由,而且他也非常心痛,他卻順服了。

這人明白幸福嗎?也許有時明白,好像當以實瑪利和以撒生下來的時候,或者當上帝在摩利亞地攔住他的手的時候。但是那並不重要。他的命運——如果你喜歡的話,可以說就是他的十字架——乃是要表現信心,好一再地使他從失望與絕境中起來,回到人生的戰鬥之中。他聽到響亮的應許,卻要在他死前最稀薄的日子裏應驗;拚命跟隨上帝撤退的影子,因為他知道再沒有其他值得跟隨的東西了;在深幽之穀中放下他流浪者的杖,卻隻看見遙遠的山上太陽升起微弱的曙光。這人的信心間歇無常,冷酷而又自私,名過其實,對我們竟是個榜樣!亞伯拉罕並不完美,創世記也不假裝他完美。他配得或賺得那向他顯示的恩典之處並不高過我們,但是他確實配得,而且他確實贏得猶太人後代的子孫——包括基督徒和回教徒——所給他的銜頭:『信心之父』。

亞伯拉罕,作為一個善良的希伯來人而死,死後他可能沒有留下什麽值得注意的。但是加上一點基督徒的特許,我們可以把本仁約翰在天路曆程中真理勇士口中的話,放在他口中,那是勇士受召進入天國時說的。我想這是最恰當的墓誌銘。

『雖然我經曆千辛萬苦才到達這兒,可是如今我對於我所經曆的一切煩惱,並不後悔。我把我的劍給那繼續我旅途的人,而把我的勇氣給那肯得到的人。我身上的記號和痕疤作為我的見證,我已經打了它美好的仗,他如今是我的頒獎者…。』就這樣他死去了;而另外一邊,所有的號筒為他響起來了。

衝突

創世記廿五章十九至卅四節

19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麵。亞伯拉罕生以撒!20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利百加是巴旦亞蘭地的亞蘭人,波土利的女兒,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子。21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她祈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22孩子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她就說:『若是這樣,我為什麽活著呢?」她就去求問耶和華。23耶和華對她說:

『兩國在你腹內,

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

這族必強於那族,

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24生產的日子到了,腹中果然是雙子。25先產的身體發紅,渾身有毛,如同皮衣。他們就給他起名叫以掃。

26隨後又生了以掃的兄弟,手抓住以掃的腳跟!因此給他起名叫雅各。利百加生下兩個兒子的時候,以撒年正六十歲。

27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裏。28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

29有一天,雅各熬湯,以掃從田野回來累昏了。30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因此以掃又叫以東。31雅各說:『你今日把長子的名份賣給我罷』。32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份於我有什麽益處呢?』。33雅各說:『你今日對我起誓罷。』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份賣給雅各。34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份。

創世記的第二個族長的曆史,始以兩個簡短故事,就是雅各和以掃的誕生,及長子名份的交易。它們立即帶來家庭的衝突與陰謀的情調。我們所得的不過是事情的輪廓,但是透過它則牽涉到人性複雜性的論斷!初估它們似乎無所見,但上帝奇特的旨意卻在背後運行。

(一)

利百加有如聖經中其他許多的生育故事一樣,是不育的。以撒向上帝祈求兒女,他的禱告得到雙胞胎的應允。這是個美好而又敬虔的場景,可是利百加尚未把他們生下來,便有了苦惱的徵兆。她解釋她腹中的踢動為她的嬰兒互相爭執,這解釋得到神諭肯定。這像迷語般地說到胎中的兩族,但是她所要記住的卻是那預言說,將來那小的兒子是兩者中之較強者;而大的要服事小的。當孩子生下來的時候,第二個抓住第一個的腳跟,利百加一定肯定是上帝給了她對於未來的一個秘密的悟力。

當這兩個孩子長大時,場景迅速轉移了。我們被告知那大的,名叫以掃,是個喜歡野外生活的人,擅於打獵;而那小的名叫雅各,乃是一個文靜的人,喜歡牧人的常規生活,比較接近帳棚。但是這並未有什麽特別,也可能是因為他們的父親就他們的個性,指定他們的任務。然而世界上許多偉大故事的典型衝突的種子,卻在那裏了;那就是行動的人與思想的人,務實的人與沉思的人,勇敢的人與謹慎的人,隻作的人與計劃的人之間的衝突。

當我們發現不隻是兄弟倆的性格那麽的相反,而且那虔誠的父母倆都表示出不同偏袒時,我們便知道家庭的大分裂隻是時間問題而已。以撒偏愛以掃的一個理由,乃是——他給他肉食(我們幾乎可以聽到他說!),而雅各卻一天到晚坐在那裏無所事事。未提到利百加喜愛雅各的理由,但是我們可以設想這與她在懷孕中所得的神諭有關。果真如此的話,這便含有她的偏愛很有來因,而且表明她並未告訴以撒上帝對她說的話,因為顯然以撒對這事毫不知情,其後他在祝福他們時也未知道。一個對丈夫並不完全誠實的妻子,和一個以其口腹之欲為首要之務的丈夫。他們絕不能把家庭管理好,使之和諧相處!

(二)

到處是衝突。在第一段簡單的插曲中,已經構成雅各整個陰謀的縮影。

我們簡述之:在以撒與利百加之間有衝突;這是衝突的基礎。在廿七章中有雅各與以掃之間的衝突;這是衝突的中心。雅各與他的舅父拉班之間的衝突占了廿九至卅一章的大部分,其中又有雅各的妻子拉結與利亞之間嫉妒的衝突。

我們要等到卅一章末才聽到雅各與拉班之間有希望的勉強協定的聲音,接著卅三章雅各與以掃之間的比較慷慨大方的複和,不過應當指出的是慷慨主要的是以掃方麵的。但是在此以後這個家庭決未一體同心。卅四章包括一個情欲與複仇的可怕故事,這故事表現出雅各的兒子們的複仇之心,並且大大地給他們的父親以煩惱。又在這長篇的記事中,最後所記載的事件乃是關於雅各的長子流便與他父親的妾辟拉同寢(卅五22)。最後一件事是以掃的離開:『他往別處去,離了他兄弟雅各』(卅六6)。沒有人可以設想在這一切故事裏麵,有一個幸福的結局可言。

但是還有更甚者。或許在故事中最為使人不安的事件,乃是上帝斷斷續續地對雅各顯現。在伯特利(廿八10一22),在瑪哈念(卅二2),在毗努伊勒(卅二24-32),再在伯特利(卅五9-15),每一次都發生在他生命的危機時刻:而每一次似乎——至少在表麵上——目的在於安慰他和加添他力量,並且使他確信上帝支持他。甚至在毗努伊勒——雅各在那裏更名為以色列;他在競爭中勝了拉班,而且正在克勝以掃的途中,雅各竟與上帝角力,並且得勝。

所以在這驚心動魄的記事中,除了充滿人的衝突,還要加上雅各與上帝之間的衝突,而他贏得全部!

(三)

在這吵鬧不寧的一係列故事中,不容易發現屬靈的教訓。誠然,雅各贏了,但是他的勝利比之亞伯拉罕卻大不相同。故事的結束正如它的開始一樣,是在猜疑爭執氣氛之中,似乎並未因暫時平息爭吵而有所改進,而且從始至終上帝竟如這些人一樣成為一份子。除了以掃之外,看不到任何人有生活改進的證據,而以掃卻是得到報酬最少的人。

不過我們確信這裏麵有教訓。這些教訓不是公開的,即關於宗教與家庭關係愉快的講道式信息。要想明白這樣的事情,比較聰明的作法乃是在下一個關於約瑟的故事尋找。這裏的益處是遠較基本的。他既是誤入歧途的,卻也是英勇的角色,在這故事中冒險仍在未決之中,要為公開的地位奮鬥,也要打擊卑鄙——並且也奮鬥以求保持那應許作他支持者的上帝。我們所發現的教訓必須與這劇情相稱。

雅各與以掃兩個名字的注釋

從曆史的觀點,我們對於那包含在以掃與雅各名字裏麵的解釋,要比較不信任。它們告訴我們的是關於希伯來聽眾好玩弄的字意這種喜愛我們以前已經提說過不隻一次了其字意多於以撒和利百加在這兩個孩子誕生時心裏的想法。

雅各名字中的動詞意思是『跟在腳跟之後』,這名字實際上是他父母的一個真誠禱告,就是求那在孩子誕生時保護他的上帝,一生一世繼續保護他。所以,惟有後來當雅各的性格為人所知的時候,它才諷刺地與他的手在誕生時抓住他兄弟的腳跟這事實聯係上。以掃在廿七章卅六節本著類似的道理,以諷刺的反語說他的兄弟名叫雅各正恰合;因為他『奪取』或『突擊』他兩次,就是以前在他長子名份上,而現在則在他的福份上。

關於以掃的名字,其情形卻比較不同。希伯來人大抵都知道,它的實際意義是未知的。但是,雅各名字的意義從關於他的故事突出出來,以掃名字卻與作為一個種族的以東人有關係,多於把他作為個人。他從胎中出來是『紅色』(希伯來語 admoni),多毛(希伯來語sear),就因為多毛便被稱為以掃( 希伯來語 edom),因為他紅色,但是在誕生報告中一點未提及這事!因為對這名字的一個解釋與下一故事中他求雅各給他的『紅』豆湯(希伯來語adom)有了關係。縱然一個英語讀者也能看出以東和那『紅色』這兩個詞有較為接近的發音,過於以掃與『多毛』之間的相似。惟有在我們知道以東有另外一個名字西珥(希伯來語seir)(參看卅二3;卅六9),事情才開始有個條理。語言學首先應用這些名字的字源,其次是在希伯來傳統把它們轉移到以掃上麵來。

那麽!以掃原來與以東地的關係,並不高過羅得與摩押和亞捫(參看十九 30 以下的注釋)。他因職業之故成了一個比雅各更粗野的人!但是紅色與多毛則實在並不是描述他,而且描述巴勒斯坦南部與東南部的以東或西珥地的被曬黑的土人,穿上獸皮的衣服。此外還有另一個種族的或民族的傳統,與族長故事混在一起。就像我們所見的,利百加在懷孕期間所接受的神諭中,『民族』與個人之間也存在類似的混亂。

長子的名份

創世記廿五章十九至卅四節(續)

雅各如何詐取以掃的長子名份的故事,充滿惡毒與金錢主義。雅各的是惡毒,以掃的是金錢主義。

(一)

從努茲所發現的經文(我們已經為說明十五章亞伯拉罕與仆人以利以謝的交易時,提及過這些經文),證明在族長時代,出賣長子名份是流行的事。這些經文中有一段記載出賣一個的價錢是三隻綿羊!但是那大抵是窮人之間的交易,而長子名份所值或比這個多不了多少。就當前這例子,它卻包括一個相當大的家族之長子名份,這在當時乃是相當的遺產,在這遺產中,長子應得雙份(參看申廿一17)。

我們也不能不計算神聖的應許中的光榮的未來,它是這個特別家族的一份相當大的生活所在,而其族長將視此為珍寶,並且為未來的子孫保管的。作為以撒的長子的以掃,長子名份非同小可,而當他舍去的時候,所關涉的就不隻是尊榮與財富了。

(二)

我們很想查出,雅各利用以掃的饑餓而作的不體麵的舉動背後,所受他母親的影響。他是利百加的寵兒!很可能他已經暗中知道她秘密地相信他有一天會勝過他的哥哥。又很可能,如果她告訴他信心來自祖先蒙上帝的神諭,又與他談及上帝對他的祖父亞伯拉罕的大應許,於是雅各對於他哥哥將繼承的內容有個很明確的觀念。我們可以設想他和他母親有過許多次『密商』,並詳細討論如何從他手中搶走這福份。

如今以掃是任由他擺布了!他很了解他哥哥,他便大膽要求他用長子名份換取他在煮著的『紅豆湯』。當以掃同意的時候,他又不忘叫他起誓使這契約具有約束力。沒有這樣的莊嚴誓約,以掃以後可能輕易地否認。

簡單地說,其後的故事中,雅各是個冷酷的雇主,自私又有奸猾,耐心等候時機,時機一到,便狠心腸地勒索。但是也有另一方麵,雅各知道這長子名份所帶來的是什麽,他得到了便絕不放手了。當我們對他的品性作最終的評估時,我們必須記著這是他的長處。

(三)

以掃疲累而又饑餓,衝進帳棚,我們能感覺到他難過的情形。如果一個獵人一無所獲,他會饑餓;如果他打了長時間的獵,當他回來的時候,他已經處於可憐的情境。以掃的渴求食物並不像他父親的情形。以撒通常有許多吃的,隻是想換個口味,吃點野味。以掃的饑餓乃是獵人經過了在田野中漫長,而又空無所得的日子之後的饑餓,也許是暫時性的,但是有時——而這便是那時——卻差不多是生死關頭。

如果他曾經想過的話,他或許隻想賣掉他父親財產中他的雙份,而不是他在家族中的家長權力。在那情形之下,他或者曾經掙紮過,到底是他父親死時多得一點財產,還是當前急切的需要更重要呢?這裏也暗示他以為『紅色』的混合物是濃厚的血湯,而不是所感覺的稀薄的豆湯。

但是對於他的行動,我們無須走到那麽遠去找理由來解釋。他的長子名份對他的處境根本不相幹,飯餐上有什麽他也不在乎。如果雅各要求月亮,而他又可以的話,也會給他。雖然他隻得到一片腐臭的麵包片作為報酬,他也會給他。他感到自己要餓死了,而在他麵前的乃是滿足饑餓的辦法。此外什麽也不在乎了。他甚至未想起,如果他稍為多等幾分鍾,他便可以享有他所想要的全部食物。

(四)

可能說故事的人像我們一樣,為以掃感到可惜,所以當我們讀到『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份』的評論時,我們不要急忙用道德意義來解釋。

如果我們隻從它得到一個警告,叫我們在處理我們的日常事務時,不要把肉體的欲望放在上帝的要求之先,我們便是隻從這故事中得到片麵的認識。那教訓,正如雅各為了應許的實現而表現出來的固執一樣——隻要我們不理那刺激他的無情冷酷及有惡意的恨惡。以掃在最迫切的時刻,誠然表現出金錢主義和物質主義,他便必得到果報。但是我們必須記得他的長處,就是後來他主動去求與他的兄弟複和。我們從以掃的情形,是最能得到他善惡的平衡了。

說故事者的意思主要是承認從這事件無可避免地必然產生可悲和帶譏諷性的結果。它並未直接把上帝的旨意引進來。不過我們不能不回到幾節之前,在利百加懷孕時『求問耶和華』,上帝給她的答話。她的孩子還沒有成人而上帝揀選的天命已經開始。這事以掃沒有辦法雅各也同樣沒有辦法加以阻止。

希伯來書的作者從這場麵找出他自己的教訓,要求他的讀者不要讓『毒根』在他們當中長出來。不要『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加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份賣了』(來十二 16 )。我想他的形容詞不太適合於創世記的以掃,但是他在下一節對於以掃行動的沉痛悲傷,卻真能刻畫出來:『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這是你們知道的。』他在這章末尾( 25-29 節),當他說及棄絕那從天上來的警戒,宇宙的震動,和得不能震動的國,以及照上帝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上帝的時候,他把道德教訓提升到很高層麵上了:『因為我們的上帝乃是烈火。』我相信這是說故事者想要我們在本解釋中著重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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