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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一同事在Bronx做實地調查。我倆坐車裏監視目標,一邊閑聊。我說起我回上海的見聞,她說她剛從杜拜回來,在那兒和一幫朋友玩了十天。然後就聊到扳時差,上班累, 巴拉巴拉。不知怎的就聊到了住家。她突然問我我家是幾臥的。我這人不懂怎麽隱瞞,雖然我不想回答這個問題,但我還是說了。她一聽我是兩臥的,馬上問我可不可以出租一間給她?我都沒聽懂她啥意思?太突兀了吧?她馬上自說自話的解釋:她可能馬上會被踢出她現在住的公寓,她說她已經拖欠了不少房費。她說她在盡量“get myself back to the track financially" (她的原話)。我知道她是去年才買的房,申請到了給窮人的低門檻低息貸款。她在政府都做了快二十年了,按說盡管收入不高,工作是穩定的。怎麽忽然又欠房費?我心裏自問的是都拖欠了好幾個月的房費了,還花錢去杜拜度假?吃香的喝辣的還買了不少紀念品。這人和人真不一樣啊。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要是我肯定要積攢每一分錢付房費了,不然房子被收走了不就沒家了?她還有兩個不滿10歲的小孩。丈夫分居。
反正·就是把日子過的亂七八糟的。我心想我就是有房也不敢租給你呀。到時再欠我的房租,麻煩大了!我不能想象我能把我自己的日子過成這麽糟糕,還能沒心沒肺。本事!真心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