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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花癡——那一段情愫 by 66

(2009-12-14 18:26:27) 下一個
上一次給滄桑寫信,是我去歐洲之前,約他見一麵.

我認識滄桑,到今天已經有六年了.他發給我的第一封EMAIL還在我的信箱裏,那是2001年7月17日.而在那之前,我最少趴在論壇裏看了他半年.

六年裏,我總琢磨著要見他一麵.這次真的要成行了,兩人約好在瑞士與德國的邊境一個叫BORDENSEE的地方,美麗的湖邊.我上網查了那裏的地圖,乘什麽車到達,臨湖的小木屋一晚上多少錢.

我跟勞工說,我要去見滄桑了.

勞工說好.

我說,你不怕我們倆有些什麽?

他說:"應該的.都這麽多年了,不能光想想."

我詫異:"你到底是不是男人?你老婆跟你說,要去跟另一個心目中愛慕已久的男人私會,你說應該的."

他笑了,說:"早去早回,給你兩夜,夠不夠."

後來我就沒去.

我勞工掐準我的弱點了.他若攔著不讓,跟我吹胡子瞪眼,我就是拚了把家產兒子連同離婚證一同砸到他臉上,都會去.可他每次都說,去吧.我於是每次都去不成.

上一次,為了見滄桑,我花了N多的錢去減肥,瘦到妖嬈,美麗一塌,連自己對著鏡子裏的裸體都讚歎不已的時候,無比悲哀地發現,自己懷孕了.於是,我為另一個男人下狠心折磨自己變成破繭蝴蝶的時候,嚐到甜頭的,還是身邊的男人.

我曾經跟滄桑說,要早見,趁我美麗.我怕再晚些,乳房就下垂了.

不幸一語成讖.

我一直吹噓自己相看男人的水平一流.的確如此.能入我法眼的男人不多.昨夜去參加聖誕PARTY,幾個女朋友笑說我的位子正臨一個帥哥哥.我回頭無比放肆加挑剔地上下看了看那男人,一撇嘴說:"昨日黃草."總有女人哭訴說遇人不淑,我隻能哀歎,這叫道行不夠.若你上世修煉成精,此生對著男人瞄一眼,便知他心地是否淳厚,品格是否出眾,性能力高不高.當然,這種本事,是不能隨意外傳的,否則好男人很快就被挑走了.

我看中滄桑的時候,隻見他指間敲出的寥寥幾字.沉穩中透著幽默,我喜歡的風格.我對男人的要求,第一點就是善良.他就很善良.其次就是耐心.據說,人好比是俄羅斯方塊,總在跌摸滾爬中翻來倒去尋找正好填補自己空白的那一塊兒,並且拚裝成無縫隙的盔甲.缺耐心,這個我是知道的,這是我的弱點,我隻把所有的耐心都放在孩子們的身上了,對成人總是懶得搭理狀態,所以,男人的耐心對我很重要.但我不知道為什麽自己要把善良放在第一位,難道自己生本惡人?需要一顆溫暖寬容的心來感動我?

我天生就該是文學女青年.大事忽略不計而小事曆曆在目,這兩天又對一個大男人不吝讚美,隻因每天我帶著兒子出去放風的時候,都會遇見他悉心帶著學步的女兒半蹲著行走.

我不記得滄桑多少次在我危難時刻站出來挺我,也許眾人麵前他很沉默,並不顯現出關切,卻在MSN上或EMAIL裏說一些漫無邊際的話,讓我分神,有時候竟能把我說困了,安然入睡.

我一廂情願地愛上這個男人,無論他多少次跟我說,我有女朋友了.

可以我的聰明,一耳就聽得出其間的欲拒還迎.

有時候他會說:"我很卑劣........"他的眼下之意我明白,我卻很陶醉於這種卑劣.

其實卑劣的是我.

我總想逃脫婚姻的牢籠.就好象安逸的鳥兒關在籠子裏有吃有喝,卻假裝渴望籠外的天空.真打開門,估計嚇得慌張亂蹦,生拉硬拽都不肯出.

勞工說,他原諒我,理解我.

一個女人一生活到三十大幾了,又沒經曆過別的男人,多少會心生幻想.總覺得窗外飄進的菜香對自己的胃口.

於是勞工說,允許精神出軌,不允許肉體出軌.

實在肉體要出軌,允許同性出軌,不允許異性.

很寬容.



我是一個缺愛的女人.哪怕給我一缸的愛情,對於我這樣饑渴的大海,都是杯水車薪.我在不同年齡段都索求無度,與各色男人交往,並很容易被一種曖昧情愫包攬.這種情愫是我刻意營造的,若即若離,似有似無,看私無心,實是有意地瞟他一眼,在他回望的時刻再假裝慌亂如小鹿般無處躲閃.

早在少女時期,我就懂這一手了.非常小的少女時代.小少女.

很多小少男都吃這一套,很快掉進我的蜘蛛網裏,等著我揮舞著八爪過去捕捉,而我走近嗅一嗅,就興味索然地走開.

發乎情止乎禮.

我就喜歡那張網將破未破的狀態,若對方不小心撞破,我就趕緊避之不及,跑得比兔子還快.

所以,動物裏,我很喜歡兔子.靜如處子,動如脫兔的兔,狡兔三窟的兔,兔子尾巴長不了的兔.

兔子的樣子就是我的樣子,無辜,純潔,卻瞪著一雙被欲望衝得布滿血絲,焦躁不安的眼.我根據自己的品性判斷.其實兔子是吃肉的,但兔子卻讓所有的人以為,她喜歡吃大白菜,沒事就抱著根胡蘿卜啃,很寡淡.

我喜歡吃肉,可我對外宣稱我減肥很多年.

我喜歡性,可我對所有曖昧著的男人說,我冷感.

冷感是非常誘惑的詞匯.一個女人以冰冷的姿態,板著臉一昂下巴,蔑視淡然地說:我冷感.
省卻了好多麻煩,卻又帶來無限遐想.

你如果想和這個男人把關係拉近一點點,你就對他放低一點身段,你說,我冷感,隻有你,不一樣.他就掉進來了,以為自己比旁的男人都偉岸,而這個美麗的女人之所以冷感,是沒有進入正確的狀態,一種豪邁陡然而升,想不成為你的獵物都難.

當然,如果你真的想擺脫他,就斷然地說,我冷感.沒有一點回旋的餘地,意思是,別費力氣了,沒救了.無論他說多麽妥帖的溫存軟語,你都不進耳,他越纏你,表現得越熾烈,你就越反感.讓他知難而退,並且欣欣然,對於我這樣的冰山,所有的人都化不開,他並不是唯一受挫的.勝固欣喜敗亦驕.

你們看我好象經驗很豐富的樣子.

其實,我大多是網上談兵.在我的指導下,我已經幫最少五對掉到灰裏刨不出來的女同誌成功釣到凱子.這個凱子,不是有錢人,卻是可以依靠一輩子的老實男人.網絡最大的好處就是不見麵.而文字的魅力是無法抵擋的.幾封韻味悠然情意翩躚的小情話一說,沒一個傻男人能跑得掉.那都是我操刀的.

沒辦法,男人都吃這一套.就是愛那個吊吊,欲語還羞,借月表心.其實我這一套也是跟祝英台學的,若想說愛你,不說我愛你,卻說河裏的鴛鴦孤單了.一個非常優秀的好女人,若少了點碼字的水平,就不能得其所愛,這是不公平的.首先攻破男人愛情表麵的雞蛋殼,看似堅硬,實際上不堪一擊.破了,蛋清蛋黃一切一切,都一覽無餘.他就成了橡皮泥.你要他軟便軟,要他硬便硬.



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表現得很酷的樣子.好象一切盡在掌握中,這世界隻要我看上的男人,沒一個逃得脫.

其實不是的,那是我吹的.

我的心都痛了.

昨天收到滄桑的來信.他說:"我要結婚了."

後來在網絡上,我跟勞工說:"滄桑要結婚了."

他說:"知道了,你都說三遍了."

我根本沒意識到.

我想,我真的滿貪心的.幾年前我特別苦悶的時候,打算跟滄桑私奔.過來人都知道,婚姻有個瓶頸.其實,隻要是活著,到處都是瓶頸.學著學著,你就厭學了,這就是瓶頸.幹著幹著,你就想換個環境,討厭麵對每天同樣的人,這也是瓶頸.而我寫小說的時候,寫著寫著就厭倦了,想放棄,覺得自己在幹一件很無聊的事情,整天趴在電腦前,一中年大媽假裝純情少女編織愛情,特無聊,就想放棄.這也是瓶頸.我一直佩服窮搖女士,她都奔70去了,對愛情都沒瓶頸,始終保持無知少女狀態,單憑這種境界,就是我等小輩所無法達到的,更別提超越.

那時候,我的婚姻出現瓶頸.

結婚6,7年,無孩,不缺錢,也不多.每天睜眼就知道幹什麽,臨睡就躁動.這就是瓶頸.老沒事找勞工吵架,吵的都是雞毛蒜皮,根本不值得一吵.懶得照鏡子,衣服就七件,一周洗一次,下周接著穿,根本沒想著拾掇自己.

女人活到這份上,就好比是噴發前的火山,若不爆發,就憋死了.我要從瓶頸突破出去.我就計劃著逃離.把包裹都收拾好了,買了巨貴巨媚的衣服,頭發燙過了卻小心挽起不露一點馬腳,把所有的美麗掩藏起來,準備破繭以後迸發的美麗.

我不是淫蕩,我是悲哀.我需要一種外力,讓我覺得自己還有魅力,脫光了站在人的麵前,讓人目瞪口呆,在暗靄的燈光下,以貪婪的眼神欣賞我的裸體.

因為我和身邊這個男人睡了十年了,無論我穿露香肩的,還是露蠻腰的,還是披著大波浪,還是眼波輕曼,他都看不見.每天在電腦前耗到天昏地暗,進了臥室已經灰頭土臉,一把滅了燈,說,睡覺.根本不看渾身已經春情蕩漾,快滴出水來的我一眼.

我得在黑暗中顧影自憐,哀歎著,委屈著,幽怨著,淚盈著失眠.

我都自暴自棄了.

無論我是美麗的還是醜陋的,與他都沒有關聯.那我幹嗎要美麗呢?於是放縱自己,要多難看有多難看,難看到有一日自己無意中看了一眼鏡子,嚇得落荒而逃.

你於是知道我勞工有多麽勇敢.連我自己都看不下去了,他依舊視而不見.後來我在懷孕的時候,他曾經放出豪言:"我連鬼都不怕,還會怕你難看?"

男人啊,就怕麻木.如果你身邊的女人為你努力了一切,你得珍惜,否則你不小心磕破的,是比瓷器還細膩的驕傲.

我認識滄桑的時候,真象個怨婦.

喋喋不休,不停地抱怨我的婚姻,告訴他我象一頭大象,欲壑難填.我經常求歡,經常被拒絕.我都有一頭碰死的心了.

要不怎麽說男人的善良是第一要素.滄桑當時一定是同情我,珍惜世界上的每一條生命,於是肯花大力氣陪伴我,鼓勵我,告訴我資質一流,美女坯子,隻是需要一點努力雕琢.

我說他是我的精神蜘蛛,精神教父就是這個意思.他就好象是FATHER,從沒在我自暴自棄的時候放棄過我.陪伴我走過人生最黑暗的時刻.

我感謝他,於是為他寫下一篇一篇的美文,把所有我內心裏的美好與愛都恭敬地,仰慕地,崇拜地,略帶嬌羞地匍匐奉獻給他.

他在電腦的那頭,我在這邊.一夜,他經常無話,陪伴著我鍵盤劈裏啪啦.對他,我能做的,就是寫下最美麗的文字,象祭祀一樣神聖地請他品嚐.

這就是我的第一篇王貴與安娜.

滄桑說,我非常喜歡.

我得意極了.

無論別人說好說壞,我都不介意,反正我又不是寫給你們看的.世界上,那個欣賞我的人喜歡就行了.

前兩天,一個想買我電視版權的人說,我很喜歡王貴與安娜.

我答,ME TOO.

他說,比雙麵膠好.

我說,我也這麽覺得.

我後來就變得很冷酷,在別人沉浸在文字裏的時候,自己可以躍然紙外,完全不為所動,不被自己的故事所感,在寫完後不想多看一眼.而後來我故事的結局大多非死即殘.

隻王貴與安娜,通篇洋溢著溫暖.象冬日裏的一盞小燈,融化了冰冷的手心.那股溫暖,就是滄桑注入我心田的.到今天依舊愛不釋手銘記在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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