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電氣創辦人黃光裕獲刑14年
(2010-05-17 22: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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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前首富,國美電器創辦人黃光裕因單位行賄、內幕交易與非法經營罪,星期二(5月18日)在北京被判入獄14 年。
新華社說,黃光裕還被處以6億元人民幣罰款,價值2億元人民幣的財產被沒收。
官方簡短報道沒有提及同案其他被告,包括黃光裕妻子,是否也被判刑。
2008年11月黃光裕被警方帶走羈押,今年2月正式被起訴。
4月22日,該案在北京第二中級法院開審。
自黃光裕被羈押後,多名高級官員先後下馬,包括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鬆有、原廣東省政協副主席陳紹基和原浙江省紀委書記王華元等。
在遭北京起訴的同時,黃光裕也被香港證監會指控在2008年1月到2月期間,利用國美電器回購股份的時機,把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套現22億港元,違反證券交易法規。
40歲出頭的黃光裕2008年以63億美元的身價排名“胡潤百富榜”榜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