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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沒我們兒子,早離婚八百回了.(3)

(2009-06-01 19:34:54) 下一個
水糖果(河邊綠草)原創於搜狐婆媳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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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學以前,都是在姥姥姥爺家長大的.我理解是,老人家幫忙帶孩子,是理所應當的.幫媽媽解決了後顧之憂,我爸媽就賣掉了房子,處理好了家裏的一切,搬遷到我們所在的城市了.我爸爸也是比我媽大十來歲,那時候已經退休了.找年紀大的老公,似乎是我們家的傳統.

我媽非要我給孩子喂母乳,我才不那麽傻呢(現在想起來,那時候真的是傻)喂孩子體型就完了,我可不想讓人家一眼就看出來,我是一個生過孩子的少婦!

我爸爸媽媽和我們一起住了三年,期間的煩心事兒,說也說不完.幾次氣得要離婚,老公說:離婚我甭想見孩子一麵!你說:我還敢離婚嗎?好容易熬到孩子上幼兒園,我老公就在我家住的高尚小區裏麵.又買了一套房子,給我父母住.房子寫的是我的名字.這是我們的第二套房子.第一套寫的是老公自己的名字,房子是公婆給買的.
我家後來買的七八套房子,都是寫我們兒子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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