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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輩更比一輩強~~(B01)

(2008-12-28 23:20:23) 下一個
(從這裏開始:第一人稱"我",是本文第二作者,第一作者的老伴.在果果的強烈號召下,她開始寫本文的最後一部分)

我和我老伴是在一九七三年六月三日,經我們單位同事張大姐介紹認識的.

說來也是有緣分吧!早在一九七二年時,我們單位另外一位同事就給我介紹過他.當時說他年齡是21歲.那年我22歲.就是說,我比他大一歲,我們那兒有句熟語,說:"女大一,不是妻."所以我就沒同意,也沒有見麵.

等到第二年,同事張大姐給我介紹他時候,說男方是他家的鄰居,和我同歲的.她對我們雙方都很了解,認為我們兩個年輕人,很般配.見麵細聊以後,才知道.之前那個同時給我介紹的,也是這個人.原來上次那個介紹人講的是周歲,而我講的是虛歲.實際上我們兩個都是一九五一年出生的,同歲.

當時,我在某國營企業作會計工作,踏實某印刷場的工人.

我們見麵以後,雙方對對方都沒有沒什麽壞的看法(男主角說:這句話應該改成"對對方印象很好!",果果分析:是女方對男方沒有壞的看法,男方對女方印象很好).認為可以先處一段時間看一看.

就這樣,我們開始相處.當時工作製是每周工作六天.隻有星期天才休息一日.所以我們每周隻見麵一次.我們那個年代的人,特別鉤點兒(鉤點兒[方言]:不好意思,難為情)

談對象,怕人看見了笑話.所以,見麵的時候,坐著都不坐在一起,中間有一定的距離.外人看見了,都不覺得這兩個人有什麽關係;一起出去,走路的時候,前後相距也有十來米遠.
我們談話,也就是說各自單位和各自家裏麵的一些事情.還有社會上新發生的什麽事情.從來沒有什麽山盟海誓,或者什麽我愛你,你愛我的這些子感情的話.我們談對象期間,從來沒有拉過手,也沒有照過相.一直到我們的兩個孩子都十多歲了,照了全家福,我們才第一次在一起合影.

我們相處過了一個階段以後,雙方都有了點責任感.我和他一起回家見了我的父母.當時,我們回去的時候,按照當地的習俗,買了"四盒禮"包括:酒兩瓶,糖塊兩包,蛋糕兩塊,罐頭兩瓶.我們回來的時候,我爸爸給未來女婿,買了一本精裝的<毛澤東選集>,並且告訴他,要好好學習毛主席著作!~

戀愛期間,有一次我感冒了,開始在宿舍裏麵休息.由於我做的是財務工作,所以很多單位的同事,經常有事情找我.我也休息得不好.後來,我就回了我媽家.離我工作的地方,有 40裏路.那時候,由於愛麵子,連電話都沒有給他打.我就回去了.結果他去我們宿舍幾次,都沒有找到我.後來碰見我們宿舍的另一個朋友,才打聽到我的下落.他就急急忙忙找單位領導請假,並且買了食品罐頭蛋糕等,前往我家去看我.那時候,我已經好了.他去的時候,是星期六到星期日.之後,我們兩個就一起回了單位.其實,他買給我的東西,我也一點兒都沒吃,都留給我父母吃了.


(果果fans可以參考果果大作<多年的媳婦兒變成婆>,同一事件,不同人講述,是完全不一樣的..哈哈...都是真人真事哈!!~,個人覺得,第二作者更有文采呢!~)

我們相處了一年半,一九七五年一月份,我們去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那時候,結婚登記,國家號召計劃生育,登記時候,要求男女雙方年齡加起來,必須夠50歲才可以登記.結婚證書也很簡單.是一張32開的紅皮紙,上麵寫著毛主席語錄:

"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備戰備荒為人民.

我們作計劃,辦事,想問題,都要從我國有六億人口這一點出發,千萬不要忘記這一點."

另外的格式有: 姓名,性別,年齡

正文是:某某某,自願登記結婚,經審查,合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於結婚的規定,發給此證.

結婚證書上,連個照片都沒有.登記也不收費.就這麽簡單,我們一分錢都沒有話,就順利地領回了結婚證書.此證,我們到現在仍然保存著.

我們領證以後,準備結婚.那時候各人家沒有買房,都是住的公房.房子特別緊張.我們的工資都很低,每月工資才32元.我們兩個都是68年參加工作的.都是外地工作不能在家吃飯.住集體宿舍,在食堂吃飯.每個月除了吃飯錢和購買些生活必需品,如牙膏,牙刷,肥皂等,還有逢年過節,回家看望親人要買的用品外,自己都舍不得花錢買點好吃好用好玩的物品.常言道:"刮風下雨不知道,你自己口袋裏麵有沒有應該知道."

我們穿的衣服都是三顏色:藍,綠,灰.就想毛主席詩詞裏麵寫的:"不愛紅裝愛武裝."我們穿的衣服往往都是打著補丁的.襪子更是補了又補.

我愛人那時候參加工作七年多了,才積攢了300多元錢.我也攢了一點兒錢.準備買點生活必需品.例如新婚必須的四套新被褥.我們買了布和棉花.我自己動手做了行李.例其中有一套是我大姑姐送給我們的.結婚成家過日子,還必須有的物品:水缸,水桶,燈泡,肥皂,暖瓶,手表,做家具用的木料等,這些都是必須置辦的.

那時候買東西特別難,很多東西,是有錢也買不到的.因為市場不繁榮,缺貨嚴重,有些東西更是根本就是沒得賣.例如,好點兒的香煙,什麽大前門,上海牌,鳳凰牌都得到有關部門批條,或者限量憑票才能購買到.那時候,有個詞叫"走後門",隻要你認識有關的同誌,就可以請他幫忙.隻要說一聲,都會幫忙的,當時,我們很多東西,上海牌手表,水缸,自行車,暖瓶等,都是請人幫忙才買到的.

當時,我們什麽家具都沒有.一是沒錢買不起,二是也沒有地方放.因為我們沒有房子住.
我二姨對我們很好,很關心我們,給我們做了一對兒木箱.老式的.規格是80X50X52(工分).還給我們一個菜板.這些就是我們結婚時後的家具了.我們剛成家的時候,就連一個碗,一雙筷子都是我們自己購買置辦的.可真是白手起家啊!

(貌似很有錢)

真是通常百姓說的"爹死,娘嫁人,各人顧各人!"

因為我婆婆改嫁以後,又生了七個孩子.婆婆沒有工作,後公公每個月,隻掙40元錢,他們家,兩個大人七個孩子,九口人,平均每個人不到5塊錢,哪能有結餘的錢給我們結婚??

他們自己的日子都過的很艱難.整天介吃的都是些玉米麵,大查子(玉米查)都很少吃細糧.過年才買三斤肉.那時候,他們家九口人,最小的才5,6歲.這些孩子們,一是上學要用錢,而是有時候,鬧毛病,去醫院看病也是要花錢的.他們家人穿的衣服,都是補了又補,大的孩子穿完,小的接著穿.當時,他們的日子過的實在是太緊了.

當時正是批林批孔運動,正處於"一打三反"運動中,即打擊現行反革命,反對大吃大喝,反對請客吃飯,反對鋪張浪費.結婚也不允許大操大辦.我們也順應曆史潮流,沒有辦婚宴.

當時規定婚假是三天,加上星期天,另外單位又多給了我們兩天.這樣我們就有了一周的假期.我們利用這幾天時間,去了幾家親屬家串門.就算是旅行結婚吧!

一九七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是一個星期天.天空特別晴朗.我們出發了.先去了較遠七台河市他二大娘家串門.之後去了我姨媽家.還有我娘家和婆婆家..那時候物價特別底.我們去過的親戚家,都給他們買了點食物和衣物.回來以後,計算了一下費用.包括我們結婚前所購買的被子,褥子,服裝(當時買的衣服,布料都是" 的確良"的,每件衣服大約十塊錢)等物品,當時買的衣服,還有給親戚們買的物品,我們旅行的費用,買手表花了120元.總計用去人民幣500多元.

從此,我們的小家庭就成立了!!

當時大家夥都是住的公房,房子特別少.分房子也得排號.我們旅行結婚回來,沒有自己的房子住,還是各自回去自己原來單位的集體宿舍住.住了幾天以後,我們單位的領導,就算照顧我新婚,在我們宿舍裏麵,騰出了一個間給我們住.我們這才生活在一起.

吃飯有時候自己在房間裏麵做,有時候在食堂買飯吃.

很快幾個月時間過去了.秋天的時候,我們單位建了一棟新房子,是家屬房.可是我們工齡少,年齡小,不符合分新房子的條件.後來找了人,走了後門,才分到一個一門四家的小後屋.麵積僅7.2平方米.

雖然房子小,但是畢竟是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家了!我們終於有了自己的小窩.我們高高興興地搬進了自己的新家.新的生活從此開始了.

我們分到的是一門四戶的北側的小後屋.北側是陰麵,陰暗潮濕,常年不見陽光.冬冷夏熱.冬天,頭天晚上,把炕燒得很熱,可是到了第二天早上起床,還是會看到棚(天花板)上掛滿了白霜,就像剛剛用白灰刷過一樣.放在廚房裏麵的水缸,裏麵的水都會凍成實心的!~為了用水,我們隻好把水缸放到房間裏麵.

夏天,由於房間太小,室內悶熱的不得了,晚上到很晚才能睡著.有時候,熱的實在受不了了,就得去外麵透透風.我們四戶人家,公用一個廚房.那個房間,既是廚房,也是走廊. 兩邊每側兩個鍋台相互對應.中間隻有60公分寬的過道,由於走廊太窄,如果有兩個人同時對麵走,就根本過不去!必須要有一個人謙讓,等一下,另一個人走過去,再走才可以.

我們家對麵的那戶人家,有一天掃地,汙水都濺到我家鍋蓋上了!我看見了,什麽也沒有說.我是一個特別能忍讓別人的人.我覺得,忍一忍海闊天空,否則就可能變仇人.我相信他也不是故意的.也是由於當時的條件和環境不好造成的.兩邊的鍋台,距離的太近了!要是換到現在,每家都是單獨的房子,怎麽也不會出現那種情況的.

當時,我就想,我也沒有得罪過她,所以,她應該不是故意那麽做的.互相多理解把!
那時候,鄰居之間打架的事情,經常發生.我們家對麵屋和他家側對麵的那家鄰居就不和.經常由於一點兒小事兒吵架.還好我們四戶住在一起的,都沒有愛占小便宜的.如果有,根本就無法防治的.聽別人說,別的單元,就有一起住的鄰居有小偷小摸行為的.有人家早起來蒸的饅頭,燒開鍋以後,人不可能一直在廚房裏麵,有時候回屋子一趟,回來打開鍋一看,新蒸的饅頭,竟然少了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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