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蔡家的故事,講起來,也是蠻有聽頭的。從哪裏講起呢?滿清?是了,就是滿清的時候,我們的祖上好幾代都是在京裏做官的。什麽翰林院的什麽學士一類的。後來因為看不慣滿清的腐敗,有那麽一代的祖爺爺就告老還鄉,回到了祖籍--河南省舞陽縣。
古時候的讀書人沒落以後,基本上有兩個主要的出路:一是行醫,二是算命。我們的祖上就是改行行醫了。到了我爺爺那一代,至少也有三、四代的了。爺爺名諱子和,出生於大上個世紀, 1898年(一說是1895年),是個兒科大夫。他小的時候,家境還是非常殷實的。他第一次結婚大約是17、8歲,娶的是什麽人家的小姐,是什麽樣的人,已經無從考據。現在隻知道,他們結婚很多年(七八年吧!)沒有小孩,那時候,這位大奶奶就犯了“七出之條”中的不生育,被一紙休書退回了娘家。那時候,她那種情況是可以改嫁的。而且想來當時年紀也不過二十多歲。後來就又娶了一房。叫作“填房”,因為原來是有正房的,不過現是空的,娶來仍是正妻。可惜這位二奶奶命薄,結婚第二年生下一個男孩,不久就過世了。可能是產後落下的什麽病症吧!這個男孩子就是我的大伯父。單名一個“旭”字。那年爺爺是28歲。
以後的很多年,爺爺也沒有再娶,帶著兒子行醫。爺爺那一輩的兄弟好像是十六個,爺爺排行第四。親兄弟卻隻有一個,另外他有一個妹妹,比他小兩歲。也是很早就成家了。他的丈夫是一個老實的莊戶人,家家境還算殷實。她隻有一個兒子,比我大伯父小幾歲。爺爺當時是位有名的醫生,醫術很高,也是方圓多少裏的都知道這一位名醫。加上他當時正值壯年,有房有地,家裏還有長工短工幹活。提親的人自然不少,有一次,就沒抵住媒婆的勸說,娶了一位離過婚的女人。是他的第三房老婆,(為什麽沒娶一個大姑娘,我猜想,爺爺是因為當時帶著個孩子,不想誤人家年輕女孩吧!)這次婚姻隻維持了個把月,就離婚了。據說是這位女人不“賢惠”,具體犯了怎樣的過錯,還是兩個人根本就是不合適,還是她對小孩不好,對老人不孝。都不得而知。
直到爺爺40歲那年,他才把我奶奶娶進門。奶奶當年隻有18歲,雖然讀過女子中學,在當時也算是個有文化的新女性。可是骨子裏卻和裹過小腳的舊社會女人一樣,是個逆來順受,十分傳統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