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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笑、陪笑和其它笑

(2012-10-03 18:59:31) 下一個
照我的理解,賣笑是貶義詞。更進一步,賣笑貌似還跟性交易緊密相連。陪笑,略帶貶義,視場合而定。例如,我不小心傷了朋友,TA給臉色我看,我得陪笑著應付TA。又例如,為了巴結某權貴而陪笑,又有些貶義了。但是,我百度了一下,賣笑好像不是貶義詞。華夏記者網刊文稱林誌淩賣笑不賣身,這哪是貶她呀?讚她聰明會賺錢呢!那什麽是賣笑呢?拋開曆史沉澱依附於這個詞的各種微妙涵義,它應該是為了賺錢而綻露而非來自內心的笑,包括笑容和笑聲。如果不涉及收入、利潤,這種勉強的笑,應該屬於陪笑。我每天上班路上,都看到一5、60的同胞女士,為了賣英文版的DJYB,一直保持著笑容。報紙一個闊特一份,所以這女士的笑算不算賣笑呢?記得早年北京紫竹院有個英語角,女生居多。而且發現,跟老外交談時,笑聲連連,誰都看得出來,笑得很幹、很假。因為沒有收入,最多算陪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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