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開辦公室時,隻剩大老板和一個女同事了。於是邊走邊無限遐思:他們莫不,,,繼而又想,是不是要順便弄個護身符,,,繼而又想,“呸!咋這麽墮落了,我?”
2)還是早晨,我看到公司另一部門的一個主任。她是做專職項目管理,我跟她非常熟悉,應該說也是非常融洽,---最融洽的非華裔同事了。因為年齡相仿,我們有不少交談,---生活方麵的。但有些讓我意外的是,她路過一個(女)乞丐時,她們交談了起來,而且本來是站乞的乞丐跟她邊走邊談。
其實,這個乞丐我知道,因為每每路過她,會到最簡單的行乞“quarter”。我隔三岔五地把口袋裏的硬幣一古腦掏給她。
3)下午開始下毛毛雨了。無意間見一個殘疾乞丐招牌上書“homeless veteran”,頓生情緒:“沒準是在哪次侵略戰爭受傷的呢!”
不過又想,他也是身不由己吧。或許原本隻想混口飯吃,混點好待遇,不巧碰到被抽調戰場了。
反過來,如果在國內看到這情景,我想我的思想肯定不同:一則暗罵政府;二則心生崇敬,---準備掏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