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哈哈?還是小拉拉?
猜猜我多大?puppy? 兩歲?還是五歲?
猜不出來吧,我叫Maya,瞧我那個頭,我是力大無比的阿拉斯加。是一年前粑粑麻麻收養的。第一張,一年前照的,那時我一歲,第二張,兩歲,是近照。變化不大吧。
粑粑麻麻說,隻有樂樂不用沙發的時候,我才能享受享受,因為樂樂是個小心眼。
粑粑麻麻說,其實最快樂的是我,因為樂樂根本就不會笑。
樂樂可以出去玩盤盤,為什麽我不行?粑粑麻麻說,因為我天生無組織,無紀律,一溜煙就跑沒影了。
出去散步都沒有樂樂自由,也是因為我愛跑。
都回家了,還沒有自由,因為我還有金蟬脫殼的本領,繩繩拴得再牢,大門關得再緊,我還是能跑。
因為我愛跑,睡覺也得拴緊嘍。
就連啃個袋鼠尾巴,也怕我跑。
粑粑麻麻說,如果我不跑,才能和樂樂平起平坐。
這Maya,剛來時還不到一歲,別看她年紀小,我們已經是她的第三茬主人了。本來隻是因為她的主人去度假,寄養十天,我們也想看看樂樂是不是適應有第二隻狗的生活。
Maya剛來的那天下午,就從主人手上跑丟了,因為有芯片,送了回來。十天以後,準備把Maya還回去的那天早晨,在我們眼皮底下又跑丟了,其實就一條小小的門縫,等你發現,她早就沒了蹤影。我們那個心慌呀,必盡第一次遇著這種事,又是別人的狗,那天連班都沒去上,先通知了她的主人,就坐家裏等消息。還好,很快主人就通知我們,第一句話是:Maya找到了,第二句話是:你們幹脆收留Maya吧。
我是很猶豫的。樂樂可是我們捧在手心裏的狗狗,這十天,和Maya處的並不融洽,又是兩個女狗狗,日後爭爭吵吵,沒完沒了呀。最關鍵的是,才十天Maya就跑了兩回,樂樂可從來沒這麽折騰過。後來,我們才知道,在她前兩任主人手上,她已經跑了七八回了,頭幾次被council送回來,每次還得交一百多元錢,後來連council都不好意思要錢了。這以後怎麽才能不讓她跑呀?倒是樂樂粑粑心軟:你聽她主人的口氣,已經不想要Maya了,如果我們不留Maya,Maya遲早是送Shelter的命,我們也就給她口吃的,喝的,有個地兒睡就夠了,最多再看緊點。
就這樣,Maya成了我家的永久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