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完了直到黎明的布道,這部分轉給你們
(2010-01-21 12:54:15)
下一個
道德君子和人民群眾回家吃早飯去了,也為要逃避耶穌接下來的審判。他們根本不知道耶穌接下來要宣告赦罪的福音。因律法紮心半途而廢的聽道者或許可以從這裏學一點兒忍耐的功課。這世界安靜下來了,因為“隻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這一幕是讓想起創世記32:24, “隻剩下雅各一人。有一個人來和他摔跤,直到黎明”。“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這句話清楚地告訴我們她是一位認罪悔改的人。“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她與基督相遇。我們來到耶穌的麵前,完全是神把我們找來的;或者說,是神借助於人間的局勢把我們帶到他的麵前。這就是以弗所書2:8節的真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如果沒有這場風波,這個婦人是不可能主動到耶穌麵前的。由於人的罪性,人在本質上就是敵基督,就是神的仇敵。這樣的罪人不可能靠自己成為懺悔者,換言之,人不可能依靠“自覺”成為一名基督徒。靠我自己,我能做而且願意做的就是更隱蔽地淫亂和犯罪,更徹底地將神的兒子送上十字架。人不可能自救。信仰必然是一個被動的事件,人成為基督徒是被逼的。因為神的預定和揀選,神要興起一些事件,在這些突發性事件中,神將罪人拖到自己的腳前。這位婦人靠她自己不可能見耶穌。這樣的場麵在舊約和新約中都是經典的:大衛王借刀殺人犯罪,神憤怒臨到,大衛才真正悔改。約拿隻有被沉到海底被吞進魚腹才開始呼求神。彼得宣稱別人可能軟弱犯罪,自己絕不會否認主;隻有在他徹底跌到後才跑出去痛哭。保羅歸正,那時他正躍馬揚鞭、耀武揚威地本向大馬色,卻被神一拳打倒;隻有在那時,保羅才開始看見基督。誰不是硬著頸項的百姓,說這樣的人類可以靠自己悔改信基督,再沒有這樣的“福音”更傲慢瀆神的了。如果說人就是靠自己歸信的,你可以一直宣稱自己是基督徒;但你仍然不是。在那些沒有死亡和重生的平淡日子裏,你信的不可能是聖經啟示的那位神,你“信仰”的是你自己。基督隻是一個文化符號,而不是為你上十字架的救主。“文化基督徒”的見證都是不真的,隻是一種宗教炫耀。“我的決誌”不是別的,乃是“被決誌”,就是當你不顧一切攻擊神消滅聖靈的感動的時候,被神從馬上打翻在地,被拳打腳踢地帶到神的腳前。
所以我們當知道,被拿的婦人表麵上是被文士和法利賽人所拿,實際上上是神拿住了她。她現在應該感謝那些圍剿和控告她的人,因為他們的意思是要害她,但神的意思卻是好的——靠這這種奇特的方式,靠人的偽善、粗暴和羞辱,神把她帶到了自己的麵前。所以我們不要僅僅看表麵上的那場暴民運動,而要看神在所有事件中的主權和美意。這一點對我們的生活有重要的應用價值。我們常常處於走投無路的絕境中,因自己的罪被人逼迫到自殺的地步。我們靠著今天的功課需要記住:此時此刻神正在呼喊你,耶穌已經找到了你。在人間,你仿佛處於黑夜的風暴之中,沒有任何活下去的指望,羞辱和踐踏讓你痛不欲生。但今天你要看見,這已經是黑夜的盡頭,這是一個新的黎明。
我自己就是這樣隨這位婦人在這樣的清晨來到主的麵前。一場迫害卻變成了拯救,一場苦難變成了甘甜。這段經文告訴我們,這是一個清晨;原文是“破曉時分”(ὄρθρος)。的確,這是這位婦人真正的黎明。她本是從黑夜中被抓出來要用石頭打死的,但就在這黑夜的盡頭,苦水變甜,她向死而生。審判台成了高台,刑場成為避難所,人生的終點成了起點。人的意思是讓她死,但神卻借著人的意思賜她重生。這是所有基督徒的黎明,漫長黑夜裏無止無休的犯罪,似乎注定要死在罪中;但人類的救主從天而降,這罪人終於被從黑夜中拉出來用寶血潔淨一新。這一切不是人的工作,而完全是神的恩典:“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路1:78)。這是兩個清晨的重合:一方麵,摩西“清晨起來,照耶和華所吩咐的上西乃山去,手裏拿著兩塊石版”(出34:4);這石板吩咐人去死。另一方麵,耶穌說:“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路加福音9:56),上帝在基督裏要我們重生。這是律法之夜,更是福音之晨:“因為他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詩30:5)。這是我們的黎明。
不僅歸正是被動事件,甚至傳道或見證也是被動事件,不是人自己策劃的。首先我們看見福音從耶路撒冷到安提阿,是聖靈借助於司提反殉道催逼的結果。這一點讓我們懷著更敏感、甚至感恩的心情看待環境給我們的阻攔、壓迫和攪擾。讓我們借助於困境明白神的旨意,起來將福音傳往地極。事實上,由於人的罪性,安逸會使我們構建自己的福音地盤或教會基地,留在那裏專心生養,等候被提。但神不允許祂的信徒過圈養的生活、以及養尊處優的莊主生活。上帝一直不給我在地上一個“自己的地方”,乃是要我永遠把最美的思鄉之情放在天上。我今天能滿心歡喜地在“列國”之間穿行,因為我在地上沒有自己的一座城。這一點看保羅的三次西行就很清楚。我們曾經講過保羅在小亞細亞半島的經曆,今天,我們可以保羅第二次西行,就是在巴爾幹半島的布道為例來說明這一點。這個過程同樣是一個被動的傳道過程。首先借助於聖靈的攔阻,北阻庇推尼,南折亞細亞,保羅一行隻能放棄自己的計劃,從每西亞西端的特羅亞進入歐洲,經撒摩特拉和尼亞波利抵達歐洲第一城腓立比;借助於在腓立比這個政治中心的“攻擊、棍打、下監”,他們被動轉向暗妃波裏、亞波羅尼亞,然後到達宗教中心城市貼撒羅尼迦。在這裏保羅獲得了“那攪動天下的”之“美譽”,在合城的“騷動”逼迫下西逃庇哩亞,因庇哩亞的“聳動攪擾”南下雅典。最後因在文化中心雅典的“阻擋、譏誚”進入另一個文化中心哥林多,又因那裏的“抗拒、毀謗、攻擊”,轉到堅革哩,然後回到以弗所。從這裏我們也不要過高評價保羅的壯舉,因為實在說來,征服歐洲的是聖靈,不是保羅。聖靈往往藉著我們的節節敗退來贏得福音的節節勝利。事實上這也正是耶穌走過的道路。對耶穌來說,北方比較友善,南方充滿了敵意,特別是耶路撒冷。也耶穌順服父神的意思,來到了敵人中間。此外,我們說基督信仰是一起被動事件,絕非如坊間所議,基督徒的生活很被動、很消極;而是說,基督徒惟被神所動,且因此不顧性命,義無反顧。
2、釋放與代贖
現在我們看耶穌第二次起身所宣告的。“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我們首先注意,在耶穌拯救者婦人之前,有一個 “分開”的過程,就是把婦人和“那些人”分開了。這種分開的工作從創世紀第一章就開始了,然後是挪亞被分開,亞伯拉罕被分開。從世界分別出來,是神拯救罪人的第一步工作。因此當你在一場風波中被所有人審判和棄絕的時候,你同時要看見神藉那些與你“不共戴天”的人,讓你與他們“不共戴天”。神的道路高於人的道路。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與此同時,神也婦人從“那些人”的傷害中保護起來,從“那些人”到“沒有人”,神攔阻了所有人對婦人的傷害。這一點正如詩人所見證的:“不容驕傲人的腳踐踏我,不容凶惡人的手趕逐我”(詩篇36:11);“不要將你斑鳩的性命交給野獸。不要永遠忘記你困苦人的性命”(詩篇74:19)。神在這裏告訴這位婦人,在這世界,沒有一個人有資格審判你。不僅如此,神要婦人從恐懼中出來,因為恩典臨到她了。正如神說:“你不要怕他們,因那為你爭戰的是耶和華你的神”(申命記3:22)。先知也說:“人子阿,雖有荊棘和蒺藜在你那裏,你又住在蠍子中間,總不要怕他們,也不要怕他們的話。他們雖是悖逆之家,還不要怕他們的話,也不要因他們的臉色驚惶”(以西結書2:6)。最後,神將使用自己所赦免和揀選的。正如“耶和華對約書亞說,不要怕他們。因為我已將他們交在你手裏,他們無一人能在你麵前站立得住” (約書亞記10:8)。那些人全走了,沒有一個人在婦人麵前站立。這一切正如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麵前經過,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埃及記33:19)。這一幕與婦人的善行無關,都是出於神的恩典。
不過這恩典對神來說,不是白白的。文化基督徒很喜歡這段故事,以為它表現了偉大的同情和寬容。這並非沒有道理。然而,問題沒有這樣簡單。對罪的寬容不是沒有代價的。現在我們要問:罪怎麽辦。毫無疑問,婦人犯了罪,是個罪人。出埃及記34:7,(耶和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神是信實的(申命記7:9),“他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後書2:13)。我們信的是三位一體的神,新約的基督就是舊約的耶和華。那麽,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耶穌沒有釘有罪的婦人有罪,難道神背乎自己了嗎?這已經進入到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問題了。
一方麵,我們已經說過,人間的審判不能清除罪本身;另一方麵,神的審判怎樣將罪消滅呢?這就像一個物質不滅定律,罪還在那裏,必須為罪找一個徹底消解的歸處。把罪歸給誰都不能消滅罪。這就是所有宗教的難題。世俗政治把人類割裂開來,讓一部分人承擔罪責。家庭糾紛把罪歸給另外一方,最好的結局以五五分成。教會的衰敗牧師把責任歸給羊,羊歸咎於牧者。佛教讓罪在輪回中旅行,由於一種莫名其妙的原因,罪不斷在代際穿梭中減少。但基督教的答案很特殊:罪最後歸給了耶穌自己。換一句話說,當耶穌宣告不定婦人的罪的同時,三位一體的上帝就釘了自己的罪。所以我們現在明白了,當耶穌在十字架上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麽離棄我”(馬太福音27:46、馬可福音15:34、詩篇22:1)的時候,讓我們今天和這婦人一起來回答:因為我們!對人來說,罪的代價就是死;對神的兒子來說,饒恕這死罪的代價就是代罪人死。人們往往輕鬆地談論耶穌對那婦人的赦免,然而在這貌似簡單輕鬆的赦免中,十字架已經因果相連的豎立起來了。不了解這個道理,就根本不可能認識神的救恩,就可能輕看基督的死,以及這死與信徒重生的因果關係。
“我也不定你的罪”,一方麵,有權力定人罪的隻有神(路5:21,可2:7);在這個現場,唯一無罪的就是耶穌,然而這個唯一真正有權力舉起石頭的,卻饒恕了罪人。如果說隻有神才有資格饒恕人,那麽耶穌就是神。隻有神有這種大能,也隻有神有這種大愛。另一方麵,耶穌肯定這婦人的的確確是罪人,耶穌承認她是罪人,隻是不定這罪人的罪。然而神又是公義的,祂是忌邪的神,祂恨惡罪;而且《馬太福音》五章17-18節說得很清楚,“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因此耶穌“絕不可能免去罪”,除非——這罪歸到神自己身上。於是這饒恕人的道理就成了十字架的道理:當耶穌赦免婦人的罪的同時,他“隻能”將自己掛在木頭上以成全律法。這裏講述的道理不再僅僅是饒恕的道理,而是代贖,是神的兒子代罪人死。如果說罪的工價乃是死,那麽死亡就無可避免——如果婦人生,耶穌必須死。如果我們被饒恕,耶穌就必須上十字架。“神使那無罪的(無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麵成為神的義。”(林後5:21)一個人是不是真有信心,就是指你是否真的相信耶穌真的是為你的罪死了,而且你的罪也確實能夠被赦免,而你的生命能夠靠基督的複活而複活。
根據這樣的真理,我們將聖殿裏這一幕與各各他山上的一幕可以作個對比。聖殿是獻祭逾越節羔羊的地方。在這裏,眾人將那婦人圍困在當中,要用石頭打死。在各各他山,神的兒子作為代罪羔羊被釘在十字架上,眾人圍主,耶穌取代了婦人的位置。所以很清楚,聖殿裏的困境,在十字架上被徹底解決。不僅如此,我們需從聖經整全的真理來認識“奸淫”的罪。事實上,淫亂有更深刻的屬靈上的意義,乃是指人對上帝的背叛,對上帝之約的不忠。在舊約中,以西結書和何西阿書以及以賽亞書都有特別清楚的啟示。如,以西結書23:44,“人與阿荷拉,並阿荷利巴二淫婦苟合,好像與妓女苟合”。何西阿書4:12,“我的民求問木偶,以為木杖能指示他們,因為他們的淫心使他們失迷,他們就行淫離棄神,不守約束”。啟示錄 2:14更說,拜偶像就是行奸淫。在這種意義上,整個人類都在上帝麵前是行淫的人;文士和法利賽人也不例外。這一幕於是就成了行淫的人對行淫的人的無聊控告。在這種意義上,這位婦人乃是全人類的代表,當她和耶穌兩個人對麵站立的時候,神的兒子與罪人之間的關係特別向我們顯明了。耶穌要為罪人死,為拯救罪人。我們可以通過約翰福音接下來的相關經文更清楚這一點。這個故事是第一次提到要用石頭打死人的事情;接下來,石頭就轉向了耶穌:“於是他們拿石頭要打他。耶穌卻躲藏,從殿裏出去了”(約翰福音8:59);“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約翰福音10:31)。“門徒說,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裏去嗎?”(約翰福音11:8)最後,則是耶穌“勝過了石頭”。先是約翰福音11:38-41,耶穌叫人移開了拉撒路墳墓門口的石頭;然後是約翰福音20:1,“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裏,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注意這裏的用語與我們今天的經文的對應關係。石頭代表律法審判之下人的必死結局;於是耶穌用複活勝過了死亡的權勢;並與我們分享了祂的勝利。
不僅如此,神的愛在婦人悔改和“不再犯罪”之前。不是因為我們悔改了神才愛我們,而是因為神先愛了我們,我們才悔改。“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不是“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我也不定你的罪。”我發也可以借助於路加福音15浪子回家的故事說明這個救恩的真理。本來浪子有一個自我拯救的計劃:“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路加福音15:17-19)。但結果是他的計劃根本沒有展開。“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仆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複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路加福音15:20-24。父親的愛在浪子的“花言巧語”之前,而且根本沒有等浪子說“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救恩不需要人的行動去參與、補償和賺取。所以羅馬書5:8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Z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