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彭 璜(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蔭柏兄:
示奉悉,出入證收到,感甚!日前論及待人態度,意猶未盡。弟為不願與惡人共事之人,諒兄所深知,但疾惡如仇,弟亦不為。惡人自己不認為惡,一也;吾人惡之,未必無蔽,二也;惡在究竟,仍不為惡,三也;一個人,才有長有短,性情習慣有惡點亦有善點,不可執一而棄其一,四也。第三第四兩點,兄亦時作此言。第一點屬客觀,第二點屬主觀,為觀人所不可忽。弟兩年半以來,幾盡將修養工夫破壞:論理執極端,論人喜苛評,而深刻的自省工夫幾乎全廢。今欲悔而返乎兩年半以前,有此誌,病未能也。
於吾兄久欲陳其拙愚,而未得機會,今願一言,倘獲垂聽,有榮幸焉。吾兄高誌有勇,體力堅強,朋輩中所少。而有數缺點:一、言語欠爽快,態度欠明決,謙恭過多而真麵過少。二、感情及意氣用事而理智無權。三、時起猜疑,又不願明釋。四、觀察批判,一以主觀的而少客觀的。五、略有不服善之處。六、略有虛榮心。七、略有驕氣。八、少自省,明於責人而暗於責己。九、少條理而多大言。十、自視過高,看事過易。弟常常覺得一個人總有缺點,君子隻是能改過,斷無生而無過。兄之缺點,弟觀察未必得當。然除一、三兩條及第五條弟自信所犯不多外,其餘弟一概都有。
吾人有心救世,而於自己修治未到,根本未立,枝葉安茂?工具未善,工作奚當?弟有一最大缺點而不好意思向人公開者,即意弱是也。兄常謂我意誌強,實則我有自知之明:知最弱莫如我之意誌!我平日態度不對,向人總是齦齦,討人嫌惡,兄或謂為意強,實則正是我弱的表現。天下惟至柔者至剛,久知此理,而自己沒有這等本領,故明知故犯,不惜反其道而行之,思之悚栗!
略可自慰者,立誌真實(有此誌而已),自己說的話自己負責,自己做的事自己負責,不願犧牲真我,不願自己以自己做傀儡。待朋友:做事以事論,私交以私交論,做事論理論法,私交論情。兄於禮容,我覺未免過當,立意不十分誠,泄忿之意多,而與人為善之意少。兄說待我要反抗,兄看我為何如人?如以同某人款待我,則盡可“不答應”,何“反抗”是雲。至說對某某及禮容要“征服”,則過矣過矣!人哪能有可以征服者,征服必用“力”,力隻可用於法,用於法則有效;力不可用於私人之交誼,用於私人之交誼則絕對無效。豈惟無效,反動隨之矣。
我覺得吾人惟有主義之爭,而無私人之爭,主義之爭,出於不得不爭,所爭者主義,非私人也。私人之爭,世亦多有,則大概是可以相讓的。其原多出於“占據的衝動”與“意力之受拂”。兄與禮容之爭,吾謂乃屬於後者。(此情形弟亦常經過,並常以此施諸他人。)意力受拂,最不好過,修養未純如吾人,一遇此情形,鮮有不勃然奮起者,此則惟有所謂“眼界寬”與“肚量大”者能受之,兄以為何如?
今晚從城裏歸,已十二點鍾,又與孩子們談坐一小時,再寫此信,有想就寫,文句不貫,意思不貫,原宥是幸!
此頌
大安。
弟 澤東
一月二十八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