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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徒刑——看美國是如何懲治性侵兒童罪犯的

(2013-08-15 06:06:10) 下一個



六十年徒刑——看美國是如何懲治性侵兒童罪犯的

解濱

幾天前,美國德克薩斯州的一個地方法院判處一位小學教師有期徒刑六十年。  這位38歲的魁梧英俊、溫文爾雅的男教師名叫斯蒂芬.薩得(Stephen WSudduth)。 即使在他白發蒼蒼的暮年能夠出獄,他今生今世是絕對不可能重獲普通人的自由了。 相關的新聞報道在這裏:http://www.kxan.com/dpp/news/local/austin/former-teacher-gets-60-years-in-child-porn-cases

這是一個很普通的案子,根本談不上“民憤極大”—— 沒人跪到法院門前哭著喊著要求嚴懲罪犯,也沒有誰對如此嚴厲的懲罰表示不滿。 如果我把這個小學教師所犯下的罪行說出來,您也許會難以置信。 判了六十年徒刑,這家夥一定是個強奸、輪奸幼女的淫棍,或逼迫幼女賣淫的黑社會大佬吧。 也許,這位“人們教師”利用了其教師的身份,逼女學生開房,誘奸女學生,說不定還導致幾個少女懷孕。  錯了,這些猜測都錯了。 這位小學教師既沒有強奸幼女、組織女孩子賣淫,也沒有勾引他的女學生。 他所犯的罪行,隻是在網上瀏覽兒童色情圖片和視頻,並存放到自己電腦的外接硬盤中,就這麽簡單。 就因為這個,他差不多要在監獄裏度過餘生!

2009年,當地警方根據一個匿名舉報人提供的線索,逮捕了這位教師,從他電腦的外接硬盤中查到了總計大約58000個兒童色情圖片和視頻文件。 根據這些證據,檢方對其進行起訴,其罪狀在這裏:https://www.oag.state.tx.us/newspubs/releases/2009/102809sudduth_indictments.pdf 請注意檢方並沒有指控他利用小學教師的工作便利將自己的女學生作為作案對象,也沒證據表明他和自己的任何學生發生過性接觸。  換句話說,他在其教學崗位上還是一個守本分的教師,沒有犯罪前科。 他隻是在自己的臥室裏做了違法的事情,也就是下載和觀賞充滿兒童色情的照片和視頻。 那些色情網站往往設立在中南美或亞洲的一些島國之中,其圖片和視頻來源於世界各地的地下犯罪團夥,美國的法律對此鞭長莫及。 但美國人如果觀賞、下載了那些兒童色情的圖像和視頻,那就違反了聯邦法律。 隻要抓到了證據,一定嚴懲不貸。  所以,在檢方出示了大量的證據後,陪審團最後裁決檢方的指控成立。 2013813日,法官判他有期徒刑60年!

出國前我就聽人們說過,美國是兒童的天堂。 在美國生活了許多年後我不敢說這句話是百分之百準確的,但我敢說美國確實是那些性侵兒童的罪犯們的地獄,這話百分之百準確! 

不談任何“普世價值”或“憲政”那些大道理,在美國強奸幼女就是犯了重罪,就連女教師和男性少年發生性關係都是犯罪,沒有任何人可以用“嫖宿幼女”逃脫嚴厲的懲罰,因為美國根本就不存在“嫖宿幼女”這個罪狀。 你隻要和女童發生了性關係,不管是那女孩是自願的或主動的,還是那女孩收取了你的重金後心甘情願的,你就是犯了強奸兒童罪!甚至你的15歲的女友央求和你開房,共度春宵,你隻要答應了,去和她開房了,你就犯了強奸兒童罪。

在美國性侵兒童是聯邦罪,瀏覽和下載兒童色情文件是性侵兒童的罪名之一。 任何人一旦被定罪為性侵兒童,即便刑滿出獄了,根據各州不同的法律,大多要被長期監視居住。 這就是在任何地方居住都要向當地的警方報到,警方將其居住地點公布在網站上以提示居民謹防此人再次犯罪。 有些州還規定此類刑滿罪犯居住地點不可離中小學太近。 

可是,為什麽美國對於涉嫌在網上下載兒童色情圖片或視頻的罪犯行為出此重拳呢? 這還是為了保護兒童。 如果允許網民們自由下載兒童色情圖片和視頻,或者對於那些下載者打擊不力,那麽那些靠兒童色情賺錢的網站以及非法製作商就會在美國遍地開花,大批的美國兒童就會被拐賣或劫持到那些非法製作商的手中,淪為兒童色情的犧牲品。 對於那些兒童色情網站,從源頭上是無法徹底堵住的,因為大多來自國外。 唯一的辦法,就是打擊美國國內的兒童色情“消費市場”。 這也就是為什麽在美國對於下載兒童色情或視頻的人們的打擊力度和那些強奸幼女的罪犯幾乎是同一等級。 有一次我在一個計算機取證培訓班上聽老師說,隻要在誰的電腦上發現了一張兒童色情圖片,那位仁兄就要準備在監獄裏蹲一年了。 德克薩斯的那位小學教師下載了幾萬個那樣的文件,判他60年應該不算太重。 據報道那還是他的律師與檢方討價還價的結果。 這不是我們常說的“亂世用重典”,也不是什麽“嚴打”,而是實實在在的依法治國。 我想請您觀看一個視頻,這就是那位教師被逮捕時的現場實況,國外的讀者可以從油管上看到,在這裏: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detailpage&v=7NyT1qtdMe4   國內的讀者可以從優酷上看到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k2MTk3Njg4.html  看後有何感想?

能不能有效地保護婦女、保護兒童、保護弱者,是衡量一個社會的發達和文明程度的重要因素。 兒童是每一個國家的未來。 沒有兒童,一個國家就沒有希望,沒有未來。 損害了兒童的利益,就是損害了舉國老百姓的利益,也是損害了國家的利益。

說到這裏,我不禁要說幾句題外話:幾個月前海南的那個帶幾個小學生開房的校長判了幾年?  您說應該判幾年? 那些強奸了幾個、十幾個女孩子的人民教師們應該判幾年? 那些強奸了幾十個兒童的縣官們,大款們,革命幹部們,應該判幾年?  中國的那個“嫖宿幼女”罪,是不是應該被廢除了?  國外沒有那個罪名,中國古代沒有那個罪名,毛澤東時代沒有那個罪名,甚至鄧小平活著的時候也沒有那個罪名。 鄧小平死後,那個罪名就立即出現在中國的法律之中了。 那是為了保護什麽人?

好吧,美國是個很壞很爛的國家,盡搞些普世、憲政的亂七八糟的東西。 中國的國情很特殊很特殊,萬萬不可以學美國那一套。 可是中國的國情就是再特殊,難道可以把一個被強奸的幼女說成妓女嗎? 要是中國的人民教師們強奸了幼女,統統都跟美國那樣,判他們在監獄裏住上個20年、30年、60年,出獄後終身監視居住,你看那些人民教師們還敢不敢把他們肮髒的手伸向那些花朵似的的女孩子?!

國內如今哪個地方要是傳出來又有某個人民教師扒女孩子的褲子,強奸學生了,首先就是宣傳部下令在網上刪除所有的議論,然後警察就開始想方設法認定那女孩子是賣淫的,要不然就說戴套不算強奸。 實在不行就動員雙方私了。 再不行就幹脆說證據不足,不予立案。 人家隻好把孩子給生下來去查DNA 總而言之強奸有理,報案有罪。 這是什麽世道啊!

文革開始的時候我年齡太小,沒有能夠參加毒打教師的行列,而且我既沒有對教師的仇恨也沒有那個膽量。 如果那時我知道中國如此眾多的人民教師們會墮落成今天這個樣子,流氓到今天這個水平,無恥到今天這個地步,我會毫不猶豫地和那些大孩子們一起痛打那些人民教師的。

但願中國早日成為孩子們的天堂,我也希望中國早日成為那些性侵兒童的罪犯們的地獄!

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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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一覽青山 回複 悄悄話 前麵說的都對,後麵的總結觀點錯誤。你憤怒的對象應該是這個問題社會,而不是教師群體。有這樣的社會,才會影響和產生這類敗類教師,和其他職業的人一樣。犯罪的也隻是極少數教師,不是“如此眾多”。更錯誤的是,你幻想有不正當的機會對教師使用暴力,你不也走進犯罪範疇了嗎?---小時候和教師有過仇吧?
螞蟻王子 回複 悄悄話 說得太好了,中國就是沒有法製的社會,販賣兒童婦女問題也是政府不作為造成的
swan2004 回複 悄悄話 嚴重同意你的觀點。
在我不算長的受教育年頭裏,親身經曆就遇到過兩個這樣的變態的老師:
1)小學裏,一個剛從師範畢業的體育老師,姓桑。田徑隊的女生都發育早,小學5,6年級小胸脯就挺起來了。早上訓練的時候,他把一兩個女孩子弄到自己的單人宿舍裏摟摟抱抱,有沒有做其他事情,我不知道。事情後來傳到校長的耳朵裏,她找我們這些小學生一個個核實,然後嚴厲警告我們和誰都不能再提起此事。然後隻是把這個禍害調到近郊的一個小學去了。 總算在我們學校沒出什麽大事,至於他到其他小學還有沒有,會不會禍害其他小孩子,就沒人管,也管不了了。

2)。初一班主任叫柯亨直,巧合吧,此人也是出身農村。此人對女生毛手毛腳就不說了,被學生家長告了好幾回。最嚴重的是心理變態,以羞辱學生為樂。諸如,他沒說可以穿涼鞋上學,注意,是沒說可以穿哦,不是說了不可以穿。結果周一幾個穿了涼鞋的同學,全部光腳回家。最變態的一次是要全部同學聽他口令,跳上桌子,立正,再跳下來,反複折騰幾次。


這兩個人現在應該還在教育係統裏混吧。
瞧瞧,這就是我們中國的製度。把這樣的渣滓趕出教育係統都這樣難!

說起來我的家鄉還是個地處長江中下遊沿岸的地級市,周瑜練水軍的地方。
還不算太貧困,閉塞。 兩個學校也都是一個區重點,一個省重點。
不敢想象師資更差的地方又會是個什麽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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