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那就不要吵冤枉架了,吵點實在的

(2009-10-16 05:32:05) 下一個
那個哈米一出來俺就討厭她,每次都要莫名其妙的找我晦氣,非常煩這種自以為是的女人,所以,她不找到俺頭上,俺是不會理她的。這兩天,俺換馬甲玩,她又跟上來呱噪,俺討厭死她了,但她是常用id,還可能不知道是我,所以忍住厭煩,好言好語給她回複了

今天也是看見5天被她纏上了,俺一貫腳著一個大老爺們跟個女人吵,有理沒理的,都沒什麽意思,所以便多個嘴說了一下,其實,以前我 也多過這種嘴的。現在看來,這個女人啊,嗬嗬,夾著幾個錢就當自己是富豪了,當自己是富豪也沒什麽,可不是人人都是被財主踢了一腳還覺得榮幸的乞丐。我也不是那麽清高,但你秀的那些破爛,哈哈哈,要不,你幹脆報個身家數字出來,看看能不能雷翻幾個吧。我呢,哈哈哈,你就別指望了,也許你現在開個飛機衝進我的書桌旁的小窗台....哇哇哇,會嚇死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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