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有經驗的情幫幫忙吧。拿了張交通罰單,

(2009-09-25 18:58:03) 下一個
因為在高速上誤開進exit的線,因為塞車車速很慢,想換換不過來了,最後到了實線才換過來,被以“fail to follow the right lane must exit sign發了罰單。
我覺得我不是不想換線而是不能。就以此為理由寄出了trial by written declaration。請問如果輸了還能上traffic school嗎?另外我這個情形勝出的幾率有嗎?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