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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俺身上的民主

(2011-11-09 06:20:28) 下一個
昨天去投票, 想起自己身上發生的民主, 拿來娛樂下。

俺家在路盡頭, 緊挨棒球場。 本來挺好個事兒, 球季一來, 挺熱鬧的。

可是好事壞事, 總是兄弟兩兒。這本來是小孩子的球場, 大孩子乘沒人時來玩兒, 那球打出去, 勁兒可就太大了。 俺家院子裏, 每每有棒球落下。

為了這事, 沒少跟球會打交道。 他們整了個網子, 攔住75%的球。 剩下的25%, 沒轍了。

俺草了個訴訟, 趕鎮上有聽證會, 就上去控訴。

鎮長, 鎮領導, 各位鄉黨。 俺是XXXXXX居民, 能與各位鄉黨做鄰居, 是俺的光榮。 各位知道, 俺那個院子緊挨棒球場。 小孩子打球, OK。 可是總有大孩子來。 這威脅到俺一家老小性命, 希望鎮領導幫俺解決。

俺大概列了幾條提案。 其中一條, 就是出個立法, 告那些不合格(這是小孩專用場地)的球迷, 在這裏打球, 罰款,把他們嚇跑。

這個提案馬上被鎮長接納。 鎮長要求公務員查罰款細節(解釋一下, 美國法律是案例法, 前邊有章, 後邊跟著循便是), 出個條例。 過了幾個月, 條例登報。 球場旁出個大牌子, 大孩子打球, 罰款五百元。

因為有這個條例, 有大孩子打球, 俺就可以叫警察。 一來二去, 他們也就不來了。

這麽多年, 平安無事嘍, 匡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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