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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和誠實

(2010-12-24 18:51:38) 下一個



     《約翰福音》四章裏(四1---24)耶穌在撒瑪利亞向一個前來井旁打水的婦人傳福音,教她認識神獨一的兒子,這時婦人的一個問題是關乎敬拜神,當時按照撒瑪利亞的傳統是在山上,按照猶太人的傳統當在耶路撒冷,婦人不知道當聽從哪一方。主耶穌回答她不是在山上,也不是在耶路撒冷,“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祂”。這是兩個範疇的敬拜,是新約和舊約的分別,也是恩典與律法的分別,每個得救的人都應該從山上的範圍進入心靈和誠實的範圍。

      山上和城裏是對神的敬拜局限在一個物質範圍內,是在我們人的行為和獻祭原則裏尊崇神。心靈和誠實是人所不能見的靈的範疇,這時我們獻上的是惟有神知曉的,單單蒙神悅納的心靈。人不能看見心靈與誠實的敬拜,隻能看見山上的獻祭。但神看到人的動機和心思最深處的活動,主在回答別人問祂關於律法總綱的話時(馬可福音十二30、31)再次提出心靈和誠實的原則,祂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是要愛人如己。這對每個人都是安慰,神不重規條與形式,我們無須顧忌人的看法和態度,也不必參照和對比,我們隻需盡我所有。保羅在勸勉哥林多人捐輸時仍然提到這個新約的原則(哥林多前書九7)。但這對每個人也都是最高的要求,無論我們怎樣行,無論做了多少,無論人對我們的評價如何,神所看乃是我們有否盡心盡力。主在對那個少年的官說話時(路加福音十八18---25)重新運用這個標尺,令我們靠行為和獻祭來得神悅納的天然想法無路可走,除非能完全誠實地麵對神,我們不可能在基督的救恩裏有份。

      今天的信徒有時還活在山上的敬拜裏,將與神的關係表麵化,並且惟表化了,這樣我們就可以是有著美好的行為的人,是一個很多人讚美著的人,是一個準確地扮演生活中各個角色的人,是一個標準的基督徒,然而卻不一定是一個用心靈麵向神的人,不一定是一個活在真實敬拜裏的人。如果我們的身份---基督徒---令我們知道該具有哪些行為舉止,該擁有怎樣的言談表情,該如何成為人眼中的好人,我們的外表是忙碌的,在人眼裏是規範的,但我們麵向神時誠實麽?我們是否意識到我們終日所做是在活“我”,塑造“我”,顧念“我”,以“我”為中心,最終也借榮耀神的名真實地榮耀了“我”,盡管這榮耀在我們口中不曾提起,但它成為戴在頭頂的光環,成為我們所建立營造的“我”的世界中的光源。

      神是靈,非運用我們的靈,我們就不得見祂,就不得知道祂的引領。我們的敬拜是在山上麽?我們時刻緊蹦,想要“做”一個被人認可和讚美的基督徒麽?我們仍然沒有享受基督的救恩,祂所做成的要救我們在一切“行”的原則之外“活”在祂裏,與祂是一。一切金銀寶石的工程是建立在向神的真誠上的,是生命被浸潤之後所流露的芳香,但願我們的眼睛甚至不曾低頭看看自己,我們眼裏惟有基督。那將一顆心完全獻給神的人是多麽美好,一個無比渴慕的心靈是神所寶愛的。“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祂。”(約翰福音四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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