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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的祭物

(2010-04-03 03:57:50) 下一個

          人類偷吃禁果之後,我們讀到的第一個故事是關於亞當的兩個兒子,他們是該隱與亞伯。(創4:1--16)該隱耕種土地,亞伯牧放羊群,他們都想得到神的喜悅。該隱以地裏的出產獻給神,亞伯以頭生的羊為祭物獻上。但耶和華隻看中了亞伯的祭物,這使該隱十分嫉妒生氣,並且因此殺了亞伯。曆史上的第一對手足是以殘殺宣稱他們之間的關係的。

          那麽,為什麽神不悅納地裏的出產而喜悅被宰殺的羊羔呢?這裏深藏著的是人類幾千年來爭論不斷也探求不斷的問題--人究竟如何才能得神的接納。神在《創世記》四章繼三章救恩的預表之後給出了唯一的原則,那就是憑血氣,靠肉體無法得稱義。我們唯有在神的心意中在血裏就近神,除此之外,一切努力都是獻凡火(利未記10:1--3),是不被接受的。

          該隱從事的是勞苦的耕作,從地裏獲取了產物。這好比人要靠自己的好行為獲得良心上的平安,以此麵見神。他的祭物沒有血來遮罪,罪實際上仍在神麵前,公義的神無法與罪人相交;亞伯是放羊的,要知道人類在當時是不吃肉的,(食肉從挪亞洪水之後,見創2:16,9:3)因此,亞伯是遵從神的心意,隻為獻祭而活的。他用羊群中頭生的羊羔獻祭,為罪流了血,符合了救恩代死的原則和流血洗罪的命定。也就是說,亞伯的祭物同時滿足了神的慈愛和公義,這正是基督救恩的根基,兩者缺一不可。

          從這兩人的行為我們如果得著了屬靈的原則,我們就不會在心底隱隱地同著該隱一同質問神。因為如果獻祭滿足的是神的公義,流血就是獻祭的原則和條件。不遵循這原則,罪仍舊在,祭物無法達到神的麵前。在神的公義裏,伊甸園第一隻羊被殺是神用來代替亞當夏娃的,亞伯的羊同樣也是代替他自己的,他明白罪的代價是流血,流血代表著死亡。而神的慈愛初時在羊羔被宰殺之處向我們陳列,至終神格中的子神親自進入時空的限製,做了一個完全的人。如《創世記》三章所預言的那樣,他來是為了被宰殺而死,一次永遠成就神人之間的和平,從此仇敵的作為被完全清理,罪不再阻隔我們與神的交通,獻祭的事也永遠成功,不再需要我們宰殺牛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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