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大遇上這種情況,不知該如何處理,請高手幫忙
(2009-08-25 13:16:06)
下一個
本人有個小BUSINESS,今年2月同前來推銷的NORTH AMERICAN BANCARD的業務員簽了一個協議打算把CREDIT CARD 的MERCHANT SERVICE轉到他們公司,但在次日我打該業務員的電話幾十次都不接,後來我留言要求取消協議,聽到留言後,那名業務員也回電了,說他跟總部開會等等,怎麽怎麽忙的,但我堅持要解除協議.三天後,他們公司給我寄來了MERCHANT機器,我拒收了.
但到3月初,我收到了他們公司來的STAMENT,被告知,我賬戶被收了$35的費用,我趕緊致電到他們的客服,被告知要取消協議必須在45天以內,否則要收取$970的違約費,而且我必須簽屬一個由他們公司寄給我的手頭文件,那時還有十天左右就到這個期限,但在接下來的時間裏我一直沒收到這封信.到四月初我收到了另一封跟三月份一樣的STAMENT,我又打電話電話回去說明問題,被告知45天的試用期已過我必須付違約費,我十分氣憤,到銀行換了個戶頭,五月六月都收到了類似於3月4月的STAMENT
七月份的時候我收到了他們公司COLLETION DEPARTMENT來信,說我要付970的違約費,我不理他,到了今天,我又收到一封信被告知,我必須在五天之類將970付清,否則將請第三方討債公司來討錢,並將我的BUSINESS和個人的信息報告給MARSTER CARD,TERMINATED MERCHANT FILE(TMF),讓我無法收取客戶信用卡消費.
遇上這問題真讓人頭大的,不知哪位高手有啥意見,可以妥善解決這個問題,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