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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是談西藏自古以來的曆史,還是否定1951年以前的事實

(2009-08-23 03:09:34) 下一個

八月上旬,一些流亡藏人和民運人士在日內瓦舉行了為期三天的漢藏會議,最後會議形成了一份《2009年日內瓦漢藏會議共識》的文件。其中,否認“西藏自古以來是中國的一部分”成為與會者的一個共識。按照與會者的說法,這次會議主要是討論當今藏人的危機和出路。那麽為什麽在一場討論藏人現狀的會議中會提出這麽一個有關曆史的話題?為什麽在這份簡短的共識中要專門表述出與會者有關西藏曆史的態度?

一些善良的人們認為,否認“西藏自古以來是中國的一部分”隻是達賴和西藏流亡政府對曆史的一種看法,與會的一些民運人士僅僅是認同這種對曆史的看法。而按照當今許多人的理解,一個地區在曆史上的歸屬並不足以證明該地區在今天的法律地位。例如,在美國獨立建國後相當長的時間裏,夏威夷並不屬於美國,但今天世界各國都承認夏威夷是美國的五十個州之一。所以,日內瓦的漢藏共識中否認“西藏自古以來是中國的一部分”跟西藏今天和將來的法律地位並沒有直接關係,何況達賴已經承認今天的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也就是說,無論達賴和西藏流亡政府怎樣解讀西藏的曆史,隻要他們承認今天的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就行了。

 但是,問題並不是這麽簡單。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種看法正是這次日內瓦漢藏會議希望達到的一個效果。如果僅僅把否認“西藏自古以來是中國的一部分”看成是一種對曆史的理解和認知將是一個巨大錯誤,而人們把注意力放在西藏是從中國的哪一個古代朝代成為中國的一部分來進行討論更將是被引入歧途。 人們應該認識到,參加這個月上旬日內瓦漢藏會議的人們並不是在研究和討論西藏的曆史。從整個會議期間的討論內容看,他們表述的是對西藏曆史的看法和態度,但實際上真正關心和專注的卻是西藏當今歸屬的合法性和將來西藏脫離中國的法律基礎。具體的說來,他們談的是“西藏自古以來”這麽一個漫長的曆史歸屬的問題,但落腳點卻在於西藏在中國政府於1950年進軍西藏前的法律地位。 這個問題跟達賴和西藏流亡政府是否真正放棄了西藏獨立的主張直接相關。因此,《2009年日內瓦漢藏會議共識》中否認“西藏自古以來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個說法的根本之點不是在討論曆史,不是想要闡明西藏成為中國的一部分可以追溯到哪一個朝代,而是要想說明西藏在中共建政前獨立於中國的法律地位。換一句話說,這次漢藏會議否認西藏自古以來屬於中國是一個很寬泛的說法,但它的根本之點在於否認西藏在1951年之前屬於中國這個非常具體的問題。這一點,隻需看看達賴和西藏流亡政府在這次日內瓦漢藏會議的講話就非常清楚了。

8月6日,西藏流亡政府總理桑東仁波切在日內瓦漢藏會議上回答提問時講到:“曆史上,西藏作為一個獨立的國家而存在,眾人皆知,但是,一九四九年開始,主要從上個世紀五十年代開始,我們西藏人在中共的槍口下,死亡的數字是超過一般人想象的”。 “中國政府一直要求達賴喇嘛承認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是達賴喇嘛不能接受的,因為這不是事實”。 “我們要求名副其實的自治,並不是說,西藏沒有獨立的權力,是我們自願放棄”。 同一天,達賴在日內瓦漢藏會議上也明確地把承認中國政府對西藏主權的《十七條協定》稱之為武裝占領下被迫簽署的城下之盟。

關於西藏在1951年之前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說法,達賴和西藏流亡政府從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到今天已經談了無數次,在此無需贅述。這裏需要說明的是,否認1951年以前的西藏屬於中國究竟跟西藏未來的法律定位有何關係? 否認中共建政前的西藏屬於中國,而承認今天的西藏屬於中共執政的中國,這種是似而非的說法在實質上是把西藏的歸屬和法律地位跟中國這個國家割裂開來,而僅僅是把西藏跟中國曆史上的某一個政府綁在一起,把西藏之屬於中國看成是中國政府武裝占領下的被迫選擇。這種說法完全不符合曆史事實。

 在二十世紀,中國的土地上一共爆發了兩次改變社會製度的革命,中國社會經曆了清王朝,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三個政權的統治。但是,這兩次革命都沒有擴大中國的疆域,兩次革命也都隻是繼承了上一個政權的疆域。在清王朝,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三個曆史發展階段,中國的疆土實際上隻有縮小而沒有擴大。具體到西藏地區的法律地位而言,中國共產黨執政的中國政府在1950年進軍西藏,是以武裝革命的手段從法理上對中華民國政府疆域的繼承,因為從辛亥革命建立民國以來,西藏一直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中華民國對西藏的主權則同樣是以武裝革命的手段承襲自清政府。

從清王朝的曆史看,康熙五十八年繪製的《皇輿全覽圖》已把西藏包括在內。此圖範圍東北至庫頁島(薩哈林島)﹐東南至台灣﹐北至貝加爾湖﹐南至海南島﹐西北至伊犁河﹐西南至列城以西。在西藏邊境標注出朱母郎馬阿林(珠穆朗瑪峰)。在1933年的申報出版的中華民國地圖前,大多數的中國地圖都以此為基礎。關於西藏的歸屬,康熙在五十九年(1720年)的上諭中講得更清楚:“今大兵得藏,邊外諸番,悉心歸化。三藏阿裏之地,具入版圖。其山川名號,番漢異同,當於此時考證明核,庶可傳信於後”。

 從中華民國的曆史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在就職宣言書中宣布:“國家之本,在於人民,合漢、滿、蒙、回、藏諸地為一國,則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曰民族之統一。”1912年3月,中國民國南京臨時參議院頒布的民國第一部憲法《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在總綱第三條明確規定:“中華民國領土為二十二行省、內外蒙古、西藏、青海。”

1930年5月5日,十三世達賴在第二次會見中華民國中央政府特使劉曼卿時講到:“吾所最希求者即中國之真正和平統一……”“英人對吾確有誘惑之念,但吾知主權不可失,性質習慣不兩容,故彼來均虛與周旋,未嚐與分厘權利,中國隻須內部鞏固,康藏問題,不難定於樽俎。”又說“對於西康事件,請告(中央)政府,勿遣暴厲軍人,重苦吾民,可派一清廉文官接收。都是中國領土,何分爾我,倘武力相持……兄弟牆,甚為不值。”。十三世達賴講的“都是中國領土”這句話把他對西藏歸屬的立場說得再清楚不過。

 1929年,九世班禪在北京成立辦事處,在成立大會上講道:“原西藏立於中國,自漢唐以還,關係日深,清季更置官兵戎守,征諸曆史與地理上之關係,西藏欲舍中國而謀自主,實不可能;及之中國失去西藏,亦猶車之失輔,故中藏關係,合則兩益,分則俱傷,此一定之道也。”

1931年5月5日,班禪前往南京參加國民會議,在會上致簡短祝詞。10日,九世班禪在南京新亞細亞學會第三次會員大會上發表了題為《西藏是中國的領土》的重要講演,明確指出“一、西藏是中國的領土,如被帝國主義者侵略,可無異於自己的門戶被人拆毀,以免有唇亡齒寒之憂;二、如何使蒙藏與中國團結成整個的民族?要做到這兩點須先下許多功夫,上自中央政府,下至全國國民,一致努力。”

 再看西藏噶廈政府在民國時期對西藏法律地位的立場。1930年,民國中央政府召開蒙藏會議,西藏噶廈政府當即表示:“漢蕃曆來一家……西藏為我五族之一,唇齒相依,榮辱與共,斷無離異之理。” 1931年,國民政府召開國民會議,西藏派出10名代表參加。這次會議所製定的《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是當時類似憲法的根本大法。 1946年11月15日,國民政府召開製憲國民大會,西藏派出10名代表參加。西藏地方代表團圖丹桑批被選為主席團成員。大會製定的《中華民國憲法》規定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

 既然西藏在中共建政前就屬於中國這一曆史事實是如此的明確,為什麽達賴和西藏流亡政府一定要堅持1951年前的西藏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呢?為什麽即使承認了今天的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還要堅持以前的西藏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呢?從達賴和西藏流亡政府官員的各種講話看,這當中有一個很深的考慮,這就是要把西藏的最終歸屬跟中國在上個世紀中葉發生的革命聯係在一起。也就是說,按照達賴和西藏流亡政府的說法,今天的西藏之所以是中國的一部分,並非源自曆史,而是共產黨人革命的產物。對於主張西藏獨立的人來說,一方麵,如果中國社會一旦出現政權更迭,那麽西藏將有理由回到獨立的原狀;另一方麵,今天的西藏屬於中國隻是一種在武力脅迫下的的無奈選擇,即使中國政權不發生更迭,但從道義和法理上說,藏人仍有要求獨立的權力。問題隻在於在於藏人要不要行使這種要求獨立的權力。也就是說,西藏是否應當獨立的主動權掌握在藏人手中。

 當今世界版圖的相當一部分是在二十世紀的民族戰爭和革命中形成的。民族主義和共產主義這兩大力量催生了許多新的國家。但是,由於共產主義的普世理論在本質上跟民族主義相衝突,由於當今世界仍由不同的民族國家組成,所以,當二十世紀結束時,隨著共產主義運動在全球的消退,一些由共產主義運動催生的新國家都相繼崩潰,前蘇聯是一個典型。但是,中國跟前蘇聯有著本質的不同。在俄國十月革命前,世界上並沒有一個被稱為蘇聯的國家。蘇維埃聯盟對十五個加盟共和國的主權完全依賴於共產主義革命在俄羅斯的成功。但是,中國作為一個擁有悠久曆史的國家並不是共產主義運動的產物。在共產黨獲取中國政權以前,中國的主權,疆界和人民的構成已經非常明確。今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和清政府不過是在中國大陸這塊土地上依次更迭的三個國家政權,而西藏無論是在哪一個政權統治中國的時候都是中國的一部分。也就是說,西藏之屬於中國並不取決於哪一個政黨或政治力量掌握中國的政權。 達賴和西藏流亡政府如果是真的放棄西藏獨立的主張,流亡藏人如果要真正和中華民族的其他成員達成共識,那麽,承認中共建政前的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西藏地區的主權來自對中華民國政府的繼承,是一個最基本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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