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也說結婚,離婚 以及結婚證。

(2009-11-08 20:16:02) 下一個
說到離婚,就要說結婚,結婚是什麽,結婚就是男女雙方以法律的形式固定兩個人的契約關係。就是那個結婚證。

婚姻中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結婚證。婚姻中最沒意思的就是那結婚證。說是最重要的特征 是因為沒有結婚證, 人們不認為你們是婚姻。說是最沒勁是因為在實際的婚姻生活中,結婚證最沒有意義,最沒有價值。

婚姻當然是以感情為其基礎的,而感情是一種自發的,內心的感受。試問,結婚證對增進兩個人的感情有多大幫助? 因為有了結婚證,我就更愛你了? 因為有了結婚證,你就變得更美麗更溫柔了?我就變得更完美了? 都不會。五元錢還可以買朵玫瑰花,或一瓶啤酒,結婚證能幹什麽?所以很少有夫妻會經常翻看結婚證(除非到有了問題的時候)

結婚證是兩人間的契約。就是錢老先生說的圍城的城牆。

如果雙方心心相印 還要得著什麽契約,那勞什子結婚證? 為什麽要那結婚證, 就是大家都對對方不放心,或者自己心裏沒有底(no confidence) 會過得久長。

簽契約的雙方都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都是為了使對方的承諾能夠實現。如果我看重那契約,說明我是為了保護我的“合法權益”。怕將來吃虧。還是為了我的“自私”利益的緣故。與什麽偉大的愛情沒什麽關係。因為愛情是所謂的“給於”和奉獻。

當一場你死我活的偉大愛情最後以契約的形式結局,是不是增加了一些兒銅臭的利益算計成分在類?

歌頌偉大的愛情,讚歎海枯石爛不變心,讚美生死相隨永不分離。需要歌頌結婚證嗎?這個在純潔而神聖的愛情中有點滑稽的東西。

為什麽滑稽,因為它什麽作用也起不了,什麽也保證不了。 它隻能暴露當事人的不放心和不得不作的自我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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