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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阿含經,亦可發現世尊開示會用到反話

(2010-12-13 22:24:42) 下一個
茲整理經文如下∶
http://www.suttaworld.org/big5-txt/sutra/kgin/kgin17/841.htm
修行菩薩。寧犯殺等五種大罪。不學須陀洹果。不退菩提修行。
菩薩寧於一劫百劫乃至千劫。受地獄苦。不學斯陀含果。不退菩提修行。
菩薩寧墮畜生。不學阿那含果。不退菩提修行。
菩薩寧殺害眾生墮於地獄。不修阿羅漢果。不退菩提。

這四句經文是用反話的構句,是為針對定性聲聞所言,並非針對【非定性聲聞】,所謂【寧可A】也【不可B】,所以這不能解讀成【可A又可B】,例如∶【菩薩寧犯殺等五種大罪。不學須陀洹果。不退菩提修行。】就不能讀成【菩薩可殺等五種大罪也不修阿羅漢果也不退菩提修行】,因為經文既說【菩薩寧可犯殺等五種大罪也不學須陀洹果也不退菩提修行】可見它是一種反話,它的本意是【菩薩應不犯殺等罪,亦應學須陀洹果,但菩提更應不退】,易言之,世尊用反話來說明菩薩修行的次第,是要以持戒與聲聞果為基礎,這就是世尊用反話來開示成佛之道的次第!

由於,眾生因緣根器不同,原本一乘之佛法就開展出三乘佛法,所以佛教並非隻有聲聞乘。有些定性聲聞因其因緣根器而不肯修習根本有部律卷四十五、雜阿含二八.七六九、雜阿含二六.六○四、增一阿含卷十九,這些定性聲聞才被認定為小乘,世尊針對這種人來談菩薩乘時,有時會用反話來開示(注),如同上述經文所顯示的反話。

注∶即使在阿含經,亦可發現世尊開示會用到反話,例如雜阿含經聚落主相應,就提到世尊居然對調馬聚落主說【三事調伏猶不調者,便當殺之。所以者何?莫令我法有所屈辱】,調馬聚落主吐槽說∶【瞿曇法中,殺生者不淨;瞿曇法中不應殺,而今說言不調伏者亦當殺之?】,大家讀到這裏,或許會發現這位聚落主與洗心明覺一樣無法腦筋急轉彎,聽不出世尊的反話,世尊的回答卻是【如汝所言。如來法中,殺生者不淨,如來不應有殺。聚落主!然我以三種法調禦丈夫,彼不調者,不複與語,不複教授,不複教誡。聚落主!若如來調禦丈夫,不複與語,不複教授,不複教誡,豈非殺耶】,世尊重申【如來不應有殺】的根本戒,但世尊是用【若如來調禦丈夫,不複與語,不複教授,不複教誡】作為【如來之殺】的定義,可見,世尊的反話是為了說明更深奧的法義。

http://www.yinshun.org.tw/books/38/yinshun38-26.html
雜阿含經聚落主相應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時有調馬聚落主,來詣佛所,恭敬問訊,退坐一麵。爾時、世尊告調馬聚落主∶「調伏馬者,有幾種法」?聚落主答言∶「瞿曇!有三種法。何等為三?謂一者、柔軟,二者、剛強,三者、柔軟剛強」。佛告聚落主∶「若以三種法,馬猶不調,當如之何」?聚落主言∶「便當殺之」。聚落主白佛言∶「瞿曇!無上調禦丈夫者,當以幾種法調禦丈夫」?佛告聚落主∶「我亦以三法調禦丈夫。何等為三?一者、柔軟,二者、剛強,三者、柔軟剛強」。聚落主白佛∶「瞿曇!若三種調禦丈夫猶不調者,當如之何」?佛言∶「聚落主,三事調伏猶不調者,便當殺之。所以者何?莫令我法有所屈辱」。調馬聚落主白佛言∶「 瞿曇法中,殺生者不淨;瞿曇法中不應殺,而今說言不調伏者亦當殺之」?佛告聚落主∶「如汝所言。如來法中,殺生者不淨,如來不應有殺。聚落主!然我以三種法調禦丈夫,彼不調者,不複與語,不複教授,不複教誡。聚落主!若如來調禦丈夫,不複與語,不複教授,不複教誡,豈非殺耶」?調馬聚落主白佛言∶「瞿曇!若調禦丈夫不複與語,不複教授,不複教誡,真為殺也。是故我從今日,舍諸惡業,歸佛,歸法、歸比丘僧」。佛告聚落主∶「此真實要」。佛說此經已,調馬聚落主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即從座起,作禮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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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歡顏展卷林中閑坐 回複 悄悄話 您所引用的《說妙法決定業障經》,在大正藏是第17冊,屬經集部,性質是大乘經,不屬於阿含經。

用大乘經解釋大乘成佛的思想,本身立場就是大乘的,跟阿含經的主張沒有必然關係。看不出來怎麽支持您主張的「菩薩修行的次第,是要以持戒與聲聞果為基礎」 依阿含經,最低的聲聞初果,最多隻有7次人天出生,沒有例外(e.g. 依願力住世)。在七生中修菩薩行大概不是您想說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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