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浩然氣,千裏快哉風.

所謂浩然正氣,就是正大剛直之氣,也就是人世間的正氣。正氣源自於人的正信與正念。儒家的孟子認為,一個人如果具有了浩氣長存的精神力量,即使麵對外界一切巨大誘惑或威脅,也能處變不驚,鎮定自若,達到"不動心"的崇高精神境界。那就是孟子曾經說過的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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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學生打抱不平被捕 家長告紐約市府索償2000萬

(2010-07-21 05:53:33) 下一個
紐約皇後區白石鎮194初中(JHS 194)八年級13歲高姓華裔學生今年5月因仗義幫助低年級同學而被捕,教育局皇後區停學辦公室6月判決將其停學一年,氣憤不過的家長近日聘請律師,向市府、市警總局、懲教局、194中學和其校長嚴尼姿(Anne Marie Iannizzi)提訟,代表律師將求償2000萬美元賠償。

  高姓華裔學生的母親翁翠霞和父親高連秋20日指出,事情是今年5月6日發生的,但兒子卻在13日下午1時許被逮捕,當天共六名警察到學校,用手銬將兒子帶回109分局,一直待到晚上8時30分,才將兒子送往布朗士的中央拘留所,期間兒子一直被反手鎖在警局的水管上。送往拘留所後,兒子則被要求褪去身上所有衣物,包括下體都要被檢查,在第二天送往皇後區法院過堂的途中,兒子還被戴上腳鐐,直到14日下午5時,心焦的兩人才將兒子帶回家。

  翁翠霞傷心表示,早在該事發生一個月前,一名韓裔金姓學生在學校外公園玩耍時,被兩名白人學生毆打,學校說公園不在管理範圍內;而同一地點兒子幫助被白人學生欺負的華人學生,不僅被白人學生反咬一口指他用刀恐嚇,還被停學。她說,教育局進行聽證時,僅憑著三個孩子有出入的書麵和口頭陳述就讓兒子未來一年學也沒得上,她實在是無法接受。

  代理此案的律師海明認為,相關的政府部門存在種族歧視、非法拘捕、疏職、侵犯高姓學生的民權和隱私權,對其名譽和精神都造成巨大傷害,將求償2000 萬元賠償,目前他已經向負責政府訴訟的市華裔主計長劉醇逸辦公室和政府律師卡多索(Michael Cardozo)發出通知,通常向市府部門要求侵權索賠的訴訟都須在事發後90天內向主計長辦公室提出,某些政府部門除外,辦公室會在30天內舉行聽證進行調解,如雙方持不同意見,原告可繼續向高等法院提控。海明表示,他也會同時向停學辦公室上訴,要求再次聽證。

  高姓華裔學生還被皇後區家事法庭起訴二級騷擾和三級恐嚇罪,雖然其未成年,不需要坐牢,但該紀錄將對其未來申請大學非常不利,該案將於10月5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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