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高考期間,天水考場上驚現山東陽穀一中高二學生,假冒甘肅天水應屆高中畢業生,頂替他人參加考試事件。由開始發現的替考考生11名,陸續增加到31名。其人數之多,範圍之廣,舉國罕見。
令人驚歎的是,此案幕後主謀策劃者,竟然是年輕有為的山東省陽穀縣農業局副局長霍繼剛!第一個暴露身份的被替考考生叫“燕濤”,而山東省陽穀縣農業局局長燕兆啟的兒子也叫“燕濤”!率隊前往天水替考的組織者,是霍繼剛的妻子張玉茹和身為陽穀一中教師的表弟魏成甲!
天水方麵涉案人,有為高考替考者辦理假戶籍假學籍,及高考報名手續的市六中體育老師蔣鑫,辦理假戶籍、假身份證的公安民警及派出所協管員,派出所所長,考務人員,教育局招考中心副主任、區招生辦主任,副主任,招考辦主任,市第三職高校長與副校長,市六中校長,教師。。。。。。多達三十四人!
據新聞報道,山東陽穀一中是“山東省教書育人先進單位”、“山東省規範化學校”,“聊城市文明單位”。是當地一所曆史悠久的名校,位於傳說中武鬆鬥殺西門慶的獅子樓街中段。“這次去考的都是理科班的學生,你去問吧,排前20名可能沒有不去替考的。”兩位高三學生告訴記者說,替考在一中已經不是新聞了,前些年就有,隻不過這次(天水替考)是碰巧被抓到了而已。“我們班的××,去年就給人替考過。” 能被老師看中參加替考,則反映出該生的學習水平是非常出色的。“前些年就有替考的,主要都是去西北、東北一些高考錄取分數低的省份”。。。
看來,選拔“槍手”替考,早已是陽穀一中的“傳統”。其美名曰:提前參加高考實戰,出去“鍛煉鍛煉”。而這些替考生出發前都領到了500-2000元不等的“好處費”。據說如果考得好,成績出來後,這些高二學生還會得到上萬元的獎勵。 哼,如此先進教育,教出來的隻怕是新一代“腐敗蟲”!
我猜,當年在景陽崗上被武鬆打死的,興許隻是一隻雄老虎。而雌老虎們繁衍不息,造就了大批明目張膽地弱肉強食的小老虎。那西門慶們隻須利用權錢關係,呼喚調遣小老虎們暗渡陳倉移花接木,就可讓自己那幫嬌生慣養不學無術的紈絝子弟,不費吹灰之力,瞞天過海,功成名就。
可憐天水的武鬆徒孫們,如今也私欲膨脹, 見錢眼開,圖小利而忘大義,隻啃了老虎們吃剩下的一點兒肉骨頭,喝了三碗迷魂湯,就暈頭轉向,為虎作倀。到頭來不但沒拔著一根老虎毛,反倒被老虎腐化而墮落為階下囚!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沒有往年的成功經驗, 哪裏有今年的膽大妄為?天水現在才挖出轟動全國的高考替考事件,實際上真正開始不知道從什麽時候,也不知道被替掉多少人!天水培養人才的機會讓別的省白白占掉了,多麽可悲啊!人才方麵的損失,是影響長遠發展的根本損失!
這樣一起大規模有組織、有預謀的高考移民和外省籍考生替考相互交織的高考嚴重作弊案件. 試想, 如果沒有強大的利益驅動,誰敢鋌而走險以身試法?霍繼剛魏替替蔣鑫們從中獲利多少不得而知,僅天水市麥積區琥珀鄉派出所所長劉小斌收取好處費1.2萬元,甘泉鄉派出所民警賈旭東收取好處費1萬元,其他一個戶口2000元辦成。金錢“炮彈”,放倒多名警察及公職人員!
錢啊錢,命相連,有錢能使鬼推磨,都是金錢惹的禍!為了爭名奪利出人頭地,不惜投機取巧,弄虛作假,偽造公文,行賄受賄,徇私舞弊,瀆職犯罪!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身為公職人員,國家供給你們的奉祿,已經足夠使你豐衣足食油頭粉麵。你們卻還要貪得無厭,冒天下之大不違,用不正當手段大撈一把。要知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那額外的肥肉是很香,但好吃難消化!同樣, 望子成龍, 望女成鳳, 需要踏踏實實的刻苦學習, 一點一滴的知識積累. 倘若依靠投機舞弊, 請"槍手"替考蒙混過關, 隻能是身敗名裂, 害人害己!
回想我有一個朋友,為了減去幾歲並改變籍貫,花20000元錢買通戶警,偷梁換柱辦了一個真戶口,搖身變為廣東戶籍的年輕女郎。她勸我說,你也辦一個新戶口吧,這樣找工作拉關係辦事情容易多了,現在很多人都這樣做呢。我說,老就老吧,我寧願當個體戶自己做生意,才不去搞什麽假戶口. 你瞞得了一時, 還能瞞得住一世嗎?
縱觀當今社會,學生平時抄作業, 考試靠作弊,假學曆,假文憑,假成果泛濫,商界偷稅漏稅,坑蒙拐騙,假煙假酒,假名牌假廣告,假發票黑心棉,毒奶粉毒大米等等假冒偽劣商品橫行,官場上以權謀私,貪汙受賄,損公肥私,虛報浮誇,麵子工程,甚至違規,違紀,違法。。。。。。長此以往,人何以信?民何以誠?國何以譽?
假若我國教育資源分布平衡,高考錄取分數線沒有地區與地區的差異鴻溝,東部考生能不遠千裏跑到西部來替考嗎?假若我國《憲法》確立公民公平自由遷徙權利,人們誰還願意非法買賣假戶籍?假如學校不片麵追求升學率及其帶來的名和利,又何須違規編造假學曆? 假若我國高考製度嚴格嚴密到無懈可擊,舞弊者何以有空可鑽有機可乘?假若國家各項法規法律健全,而且全部貫徹執行落實,不法分子又如何能屢屢得逞?假如不是利令智昏利欲熏心。。。
有智者提議說,我國尚未出台考試法等法律,使用傳統的行政幹預手段以及現行法律在解決、處理考試舞弊問題時,往往隔靴搔癢。隻有盡快以立法的形式改革考試管理體係,建立專門、獨立的考試組織架構,通過考試法等專門的法律來規範高考的所有程序,明確考試的每一個環節的法律責任,才能對高考的各種舞弊行為實施懲戒和打擊,才能用法律的嚴肅性來匹配國家考試的嚴肅性,使高考走向真正的公平、公正、公開。讓國家考試在每一個參考者麵前,都真正實現憲法所賦予的人的平等權利。
OK,我舉雙手讚成!隻有嚴懲不怠,繩之以法,才能斬斷西門慶們的幕後黑手,製服張牙舞爪的景陽崗老虎,警醒醉生夢死的武鬆徒子徒孫! 否則,今年是山東陽穀人跑來甘肅天水,說不定明年又有陰溝鬼竄到酒泉,更有河北安徽廣東人去新疆、青海、內蒙古。。。
落後就會挨打,貧窮肯定出醜。脆弱的天水人喲,難道不應該深刻反思, 汲取教訓,勵精圖治,腳踏實地,發憤圖強嗎?!
----2008-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