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大附小三年級3,4,5班學生被出賣給私立行知實驗學校的事實真相
(2009-07-26 16:40:47)
下一個
自治區教育廳領導:
2009年3月5日農大附小三年級家長會,在農大附小三年級3,4,5班就讀的孩子,全部於兩天內莫名其妙被農大附小私自出賣給私立性質的”行知實驗學校“上課。對此,我們這三個班的家長強烈要求公開真相,恢複我們孩子農大附小的正式學籍。
1。我們的孩子是農大附小的正式學生,用不著別有用心私下把我們和孩子胡亂塞進亂七八糟的私立學校,這是侵犯我們享有公平教育的權力,是不道德的行為,我們堅決要求糾正。
2。關於行知實驗學校
2005年新疆農業大學本科教學評估時,政府為新疆農業大學撥款建造”新疆農業大學動物科學學院教學樓”,評估不到兩年時間,即2007年5月這棟樓以每年250萬元出租給現在的“行知實驗學校”。“行知實驗學校”的名譽校長是自治區政協副主席 曾任自治區教育廳黨委書記張亭民,該校董事會成員有原農大黨委書記孫德水(農大老百姓背地把他叫做“投機倒把孫壞水”),原農大副校長張永欽(現任藝術學院書記兼副校長),原附中書記李貞(現任行知實驗學校校長),新疆農業大學現任黨委書記李寶城,這些人員都拿著行知實驗學校的分成,這些人一方麵拿著人民的俸祿,一方麵又利用職權掙取昧心錢,這所學校名為私立學校,實則為農大附中的“校中校”,利用國有資源為少數人牟取私立,完全違背了國家的政策,與黨中央的精神背道而馳。
3。從入學時間上區分
2006年8月,我們的孩子在農大附小報名入學,8月底進行分班時,所有的孩子分為五個班,即農大附小一年級1,2,3,4,5五個班,當時並沒有被告知這五個班又任何區別,而民辦“行知實驗學校”是在2007年5月掛牌正式成立的,所以農大附小三年級3,4,5班的學生不應該劃歸“行知實驗學校”。2009年3月6日把農大附小的3,4,5班改為行知學校1,2,3 班
4。從教學和其他相關活動上區分
農大附小同年級3,4,5班的學生從入學至今,一直在農大附小學習,所有的教學及其他各項活動都由農大附小統一安排,如編班,學習,校服,運動會等,這幾個班都是統一的,沒有任何區別,學校發給學生及學生家長的所有文件的落款都是新農大附小,學生在校外刊物,校外各項競賽中的身份也是新農大附小。
5。從師資和財務管理上區分
農大附小同年級3,4,5班的任課老師都是由農大附小統一安排,此前繳納的課本費憑證上蓋的都是農大附中的財務專用章。農大附小的財務,帳務,稅務都沒有和現在的“行知實驗學校”分開,所有聘用老師的勞動合同都是與農大附小簽訂的。盡管借讀費收費憑證上蓋的是所謂的“未名學校”(後改名為“行知實驗學校”)的公章,我們家長認為這隻是學校為了合理化收費的一種方式。
在全國免收九年義務教育借讀費之前,很多學校都存在不同的高收費現象,所以我們家長對此沒有質疑過。在2009年3月5日“行知實驗學校”所謂的第一次家長會後,突然就通知該年級3,4,5班的學生變成了民辦學校“行知實驗學校”的學生,即行知實驗學校小學部該年級1,2,3班,使我們的孩子有了國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性質上的區別。“行知實驗學校”其實就是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校中校”。
農大附中,附小雖然將“校中校”改製為民辦學校,但仍與公辦學校掛鉤,在招生,師資,教學計劃,管理等方麵統一安排,進行利潤分成;農大附中,附小“試圖打政策擦邊球”,變相搞“一校兩製”或“拖掛校”。這些行為嚴重違反了《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和國家的相關政策,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嚴重損害了教育部門的形象。所以,必須徹底清理和堅決糾正。
“行知實驗學校”不符合《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細則》第6條的規定,沒有獨立的財務會計製度。沒有獨立的校園和基本的教育教學設施。行知實驗學校的學生沒有運動場地,升國旗場地,中學生和小學生混在一棟樓裏。因為行知實驗學校租用的是新疆農業大學動物科學學院的教學樓,大學的教學樓和小學的教學樓從結構和用途上都是不一樣的,怎麽能用於小學生的教學場所那。
6。侵害了學生享有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力,侵害了學生家長的知情權
原農大附小三年級3,4,5班的學生2006年入學時,是農大附小在招生,校方沒有告知家長孩子上的是民辦學校,現在麵臨國家執行九年義務教育,清理亂收費,校中校,一校兩製和停止審批學校改製等,強行把這三個班的學生推進一個民辦性質的學校,校方這樣做嚴重侵害了學生享有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力。學生在入學錢,家長從安全,學習環境等多方麵考慮選擇的是農大附小,如果當時校方告知我們孩子是在“行知實驗學校”這樣一個不明不白的民辦學校就讀,我們會選擇其他學校,絕不可能以如此高昂的費用來選擇“行知實驗學校”。教育部明令對不願意在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就讀,但是農大附中,附小的領導卻在沒有通知家長的情況下強行把在農大附小一至三年級3,4,5共九個班的學生安排到民辦“行知實驗學校”的班就讀。這嚴重侵害了學生家長的知情權。
7。嚴重傷害了孩子的幼小心靈
現在我們的孩子與農大附小同年級的1,2班的同學分開,讓農大附小同年級3,4,5班的學生感到被歧視,嚴重傷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從心理上覺得低人一等。校園環境也不如從前,不能到體育場上踢足球,跑步,沒有可以活動的場所,每周的升國旗儀式也不能正常進行,沒有了那種打集體,打家庭的榮譽感,孩子們在心理上是不能接受的。這也讓學生家長無比寒心,我們繳納如此高昂的學費卻不能得到平等的待遇,公理何在?
8。農大附小,附中亂收費
正常的教學活動中有些重點知識不講解透徹,鼓動學生和學生家長報所謂的“提高班”“奧數班”“作文班”“英語班”等等,每門課的實習費260元至300元不等,每學期收取100元的班費,都沒有出具任何票據。農大附小,附中的在編,在職老師很多都在課外辦有“家庭小飯桌”,把自己班的學生帶到家裏吃小飯桌,住宿,補課,收取每月1800元至1000元辛苦費。這些行為都是教育部不允許的。這樣的學校也能評優嗎?試問這樣的學校是怎樣檢查過關的?
2009年3月16日12:00左右,這些學生家長共計18人申訴到教育廳信訪辦,前10分鍾信訪辦主管基礎教育的工作人員(姓名待查)跟學生家長對話,明確地說:“自治區教委通過內電通知基礎教育單位要切實做到兩點:1。已經取得學籍的學生停止收取借讀費;2。已經取得學籍的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讓他們轉學。”之後單獨和農大附中的領導溝通後對學生家長的說法前後就不一樣了。我們不理解教委和農大附中的領導溝通後對學生家長的說法前後就不一樣了。我們不理解教委和農大附中之間私下到底有什麽利益關係?教委和農大附中背著學生家長到底有怎樣的“共識”?
如果維係在學校和學生之間的紐帶僅僅是經濟因素,這是對教育的巨大嘲弄;如果這種收費又是不公正的,屬於明令禁止的亂收費,這更是對學生受教育權的剝奪,也是對貧寒子弟的落井下石之舉。在教育致貧已成為國人共識的今天,任何額外的亂收費都不啻明火執仗地搶劫,都有可能成為壓垮國人的最後一根稻草。
我們農大附小三年級3,4,5的全體學生家長強烈要求:
1。公開事實真相,堅決糾正錯誤行為,恢複我們孩子農大附小的正式學籍。
2。請有關領導清查新疆農業大學教育主管部門的錯誤行為。
3。本著“以人為本”“教育公平”的原則,根據國家的九年義務教育法讓我們的孩子接受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
4。我們要求學校實事求是,不要搞一刀切,給孩子平等受教育和學生的權力,讓五個班的孩子和原來一樣的學習,不能把孩子分為三六九等,讓孩子幼小的心靈受到人格上的傷害。
5。按國家義務教育規定合理合法地收取學雜費。
6。不允許打擊報複孩子,不允許在學校的一切活動中歧視孩子。
就此問題農大附小同年級3,4,5班全體家長已經向新疆農業大學附小附中領導,新疆農業大學領導和自治區信訪辦反映過,沒有答複。
望各級主管領導幫助我們解決為盼。
農大附小三年級3,4,5班全體家長
2009年3月16日
張霞 13565978876
孔惠雲13999883625
範梅 0991-8733730
陳述 0991-8969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