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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法憲回憶錄》

(2009-08-16 04:51:32) 下一個
一、毛澤東的困獸之鬥。

文革中毛澤東的所作所為,完全符合他本人的利益,並沒有什麽無法理解的地方。

赫魯曉夫的刺激自然是最大的誘因。斯大林的獨裁與毛澤東完全一樣,都是戰爭中自然形成的。其實民族解放運動本身就是弱小民族反抗國際強權的運動,這場運動與國際共運緊密聯合在一起,獨裁的形成就有其必然性。隻不過,這些獨裁者們沒有美國先賢們的覺悟,在獲得解放以後就徹底擯棄這種不良統治模式。他們也不可能做得到。他們沒有這樣的文化傳統。他們出身卑微。他們各處不同國家,但相互影響,所以他們不可能超越自己的局限性。

蘇共整肅斯大林,毛澤東自然看到了其中的利害。無論從人性還是政治上,毛澤東都不能接受它發生在自己身上。

從人性上講,世界上沒有偉人。人的名望地位差異,是由人的社會性造成的。毛澤東也一樣,他人性上並不比你我偉大,他必然要對蘇共的“修正主義”做出反應。這就是文化大革命。毛澤東很瘋狂嗎?他不過為了自保而已。

二、林彪的罪責

在回憶錄的最後,作者本人把控罪全部否定。從一個公民的角度講,他的辯解或不無道理。但是,他不單是一個公民,他從事的是政治。

“反革命罪”本身就是林彪替毛澤東頂的罪。“撥亂反正”撥的就是毛派的亂,反的自然就是劉鄧的正。林彪是毛派的骨幹,不撥他撥誰?

林立果的謀殺毛澤東,就算不是林彪親自指使,也與他的政治立場分不開。毛林反目,有其人性衝突之處,有其性格必然,反映林彪對毛澤東一係列所作所為的透徹洞察。既然橫豎都躲不過,不如起而反抗。這種軍人氣質,是劉鄧派所沒有的。本質上講,林彪就是一個軍人。

但是,這種反抗帶來的是政治上的災難,同時也是鄧二代所不能容忍的。林彪成為替罪羊順理成章。“反革命罪”能加諸林彪頭上,吳法憲自然也是逃不過的。“反革命罪”,本身就是政治罪。

三、吳法憲的控罪

出獄以後,吳法憲對自己的定位當然與當權時不一樣。把他隻定位於公民身份,就會忽略了他曾經的政治行為。玩政治的,犯的罪行並不是看你的主觀故意,而要看你的行為後果。如果吳法憲可以為自己喊冤,毛澤東是不是也很冤?毛澤東發動文革,其本意自然也不是惡意的。我們不能因此就說毛澤東沒有罪。

作者聲稱隻說出事實,不做評論。但他添了個尾巴。對判決書的辯護是毫無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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