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剛到新西蘭, 就住在奧克蘭中區一條主路邊的房子, 我們在那裏住了三年, 一直到我們買了自己的住房, 在這三年當中, 我們家被偷了三次. 說是奧克蘭, 平時上街很難遇到小偷小摸的, 就象中國的扒手, 這裏根本沒有, 開始以為是這裏治安好, 現在明白了那是個技術活, 對這裏的人來說太難, 這裏不是明強, 就是入室盜竊, 有時候誇張到小偷開輛大卡車到你家搬空所有的東西, 就象搬家公司搬錯了地方, 而且是一條街挨家挨戶偷.
剛來時警惕不高, 以為這裏國泰民安, 可以夜不閉戶, 路不拾遺呢. 第一次被偷就是發生在晚上, 當時我們太大意了, 去朋友家吃飯, 燈沒有開一盞, 連車庫門都沒有關, 誰路過都知道家裏沒人, 但最驚險的還是第三次.
那個晚上, 剛散步回來, 因為當時小一還小, 就把一個不用的床墊給她當蹦蹦床用, 而這個床墊平時就靠在客廳門後麵的牆上, 她要玩時, 就把客廳門關上, 把床墊放倒就可以了. 那天晚上也是這樣的, 客廳門關上, 她玩蹦蹦床, 我們看電視, 過了一段時間, 我出去上洗手間, 回來的時候發現我們的臥室門是關的, 平時我們是不關門的, 我就問LG, 是你關的門嗎? 他說沒有, 我就推了一下臥室門, 鎖上了, 我側耳聽了聽, 裏麵好象還有動靜, 我就說裏麵有人, 當時把我們嚇壞了, 想報警, 可我們房裏就一個電話, 就那個電話還是在那個臥室裏, 這時候, 我抱起小一就往鄰居家跑, LG和爺爺已經穿上球鞋, LG手裏拿個木棒, 爺爺拿了把菜刀…
我們的鄰居是當地人, 在聽到我的敲門聲, 出現在門口, 看到是我, 又打開了門上從上到下四五道鎖以後問我出了什麽事, 然後立刻打電話報警, 我告訴她人還在裏麵.
過了幾分鍾第一輛警車到了, 夠快的, 記得第一次被偷的時候報警, 111讓我們把東西收拾好(不用保留現場?), 不用, 說會有警察來和我們聯係的, 然後就是幾天以後來了一名警察, 問了一下情況, 問我們有沒有保險就完事了, 所以這次的速度讓我們很吃驚, 從車上下來一男一女兩個警察, 打開了後備箱, 拿出武器. 順便說一下, 這是新西蘭警察的規矩, 武器不能隨身攜帶, 要放在後備箱裏. 他們看看我, 我還抱著小一, 告訴他們人還在裏麵, 我想他們可能要衝進去了, 可他們互相看看, 隻是站在那裏, 沒有任何行動的意思, 我就納悶了, 等什麽呢? 就問他們, 他們說等一下, 這時第二輛警車到了, 沒有人從裏麵下來, 接著第三輛警車到了, 下來一個全副武裝的特警(我猜的), 看上去很有經驗的樣子, 他問了我一下情況, 告訴我人肯定不在了, 我說我們沒有看到任何人出來, 何況LG和爺爺還守在臥室門前, 他又說一次, 相信我, 沒有人了, 然後他第一個從麵向街道的臥室窗戶進到臥室裏(小偷也是這樣進來的), 從裏麵打開臥室門, 臥室裏一片混亂, 正象他所說, 沒有人. 這時候那兩個先到的警察也從大門進來, 板著臉對爺爺說”把刀放下”, 我瞪了他一眼, 就會對良民凶, 他們看到零亂的臥室問我, 一直是這樣的嗎? 什麽? ”當然不是!” 我生氣地說.
後麵的事就簡單了, 因為人已經逃走了, 警察很快就都撤了, 人是從側麵的小窗戶逃走的, 因為那個窗戶很高, 在床的上方, 他們把椅子放在床上, 從窗口爬走的. 後來有警察來取指紋等, 告訴我們應該是一夥小年輕幹的, 也是, 他們連小一的口香糖都沒放過, 可我們的護照卻碰也沒碰. 因為這次經曆, 讓小一心裏產生了心理障礙, 就是不知道家裏什麽地方安全, 常常看到她手裏拿著她的寶貝不知道應該放在哪裏, 一會兒放到抽屜最裏頭, 一會兒又拿出來放到床底下, 我們搬家以後她這方麵才慢慢好些來. 別說小孩, 就是我自己也被搞得很沒有安全感.
從那以後, 我們提高了警惕, 出門留燈, 電視打開, 幾天不在的話, 就讓朋友天天把信箱清空, 可能的話就讓朋友過來看家, 這樣一來被偷的事件就再也沒有發生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