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周末上午9點鍾,陪伴老公到居家附近的森林公園垂釣。
在美國釣魚,須首先向政府機構辦理釣魚證,一年的費用各個州不同,賓西法尼亞州繳交20多美元,即可在全州湖海任意垂釣。 年滿65歲的老人,可以一次申請辦理釣魚證,終身享用,可惜,我們離65歲都還差一大截呢。
開始甩魚竿啦!
此時,讓我想起賓州有關垂釣的一條規定,覺得挺有意思的:每位釣魚者,每次隻允許放入水中2支魚竿,否則罰款。有一次,老公帶了3支魚竿釣魚,原本打算有一支作為後備魚竿的。可是,他經不住水中魚兒的誘惑,還是僥幸把後備魚竿放入水中了。不多會,被巡邏警察發現,經過一番交涉,警察給於了以下處分:警察幫助收拾釣魚工具;警察開車將違者送往自己泊車地;警察告知老公今天一天不能在此處釣魚。真是可愛的美國警察。經曆此事後,我們深深感到:在美國生活,必須要誠實誠信,任何時候,都不要耍小聰明。
約20分鍾,有大魚上鉤啦!
還有一條規定也蠻有意思的:每年6月份前,禁止釣鱸魚 ;6月1日後允許垂釣,但必須是33公分長的鱸魚,如果釣到33公分以下的鱸魚,要自覺放養。
大魚在水中掙紮著。。。。。。
可能是一條不小的魚哦,看,魚竿都彎曲成這樣啦!
趕快網罩起來啦!
真是一條個頭不小的野生鯰魚啊!
不到一小時,已經釣起兩條大鯰魚啦!
下午2點,雖然天公不作美,但我和老公玩了一次雨中浪漫。
一小時後,雨過天晴,我為老公抓拍了一張逆光照。
滿載而歸,委屈了魚兒,隻有停泊在小小浴缸裏了。
到下午3點,一共釣了11條鯰魚,外加一隻烏龜。(由於想拍到在水中遊來遊去的魚兒合影照,我隻好站在浴缸上,不好意思,把自己的不雅雙腳也拍下來了。見諒!)
大鯰魚長:70公分
大鯰魚重11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