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自己代表自己出庭
(2009-07-06 03:09:42)
下一個
和EX在打離婚官司, 前天收到notice of hearing, 對方提出的motion要求
1. interim child custody (我想爭取1/2 custody, 孩子不能丟)
2. child support (這個我沒問題)
3. special expenses(昂貴的piano class, daycare...etc) (這個我不同意部分費用,對方故意drive up了很多費用)
4. interim spousal support($1,500)(這個我不同意, 對方有CS degree隻是現在沒有努力去找工)
馬上就要開庭, 本來打算自己出庭辯解的。 以經花了幾千塊在律師身上但是什麽也沒幹成, 而且給我的感覺兩個洋人律師在來回折騰我們。連律師樓的中國小妹都說中國夫妻在這裏商量一下就的了,何必找律師給人白送錢?但是EX現在的期望極高,想測試法庭的底線,爭取她的最大利益, 她認為反正女方上法庭是隻賺不虧, 連法庭律師費都希望全都算到我頭上。
小弟現在十分無奈,考慮到此事非常重大,自己出庭不知會不會把事情搞砸, 一旦變成status quo 就很麻煩。
請教老貓和壇裏的高手該如何處理,是否請律師出庭比較好?
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