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花水月

搖搖頭,跺跺腳,踢踢腿,深呼吸,笑一笑,一個人的生活一樣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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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歲的愛情

(2005-05-06 02:39:44) 下一個
認識William是在來美國的路上,在東京轉機的時候,我的感冒徹底的爆發了出來, 出國前我就開始感冒了,我是遺傳的先天性扁桃體易感染形,隻要一感冒,緊跟著的就是喉嚨痛, 而且隻要喉嚨痛,咳嗽就跟著接踵而來,當我在候機廳咳得臉都發紅的時候,一顆喉糖出現在我麵前,“You might wanna try this, see if it could make you feel better", 很好聽的聲音。接過喉糖,卻不敢吃,17歲的我第一次自己離開家,就像隻警惕的兔子,生怕被吃了都不知道是怎麽回事。他可能看出了我的遲疑,笑了笑,拿走我手中的糖,剝開,放進嘴裏,再拿出來一顆,又一次遞給了我,我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接過糖,吃了下去,薄荷的清涼馬上便緩解了我的痛楚,我想如果不是我一說話就會咳嗽,我大概會主動跟他說話的吧! 一個小時很快就過去了,無話。 該登機了,我伶起包包,笑著向他道了謝,就這樣上了飛機。第一次自己出國,心裏有太多太多的東西想了,連名字都忘了問他。 剛到學校的第一個學期,忙得不可開交,找宿舍,買電腦,選課,上課,買車,學開車。。。。。。別人說剛來美國會胖的,我卻瘦了近10磅。好容易 熬過了漫長的暑假,第二學期開始了,一口氣選了5門課,為了防止想家,把自己弄得很忙。 周一早上十點,有一門“World literature",一向很喜歡文學作品,正在和旁邊的室友mm討論著老師會不會是killer的時候,他進來了,我睜大眼睛 差點叫出聲來,是“喉糖”,棕色的頭發,暖暖的笑容,就是他!這時他也看到我了,點了點頭,開始自我介紹,聲音依然很好聽。 接下來的日子,世界文學成了我最喜歡的課,喜歡聽他解釋文章的內容,喜歡聽他講自己周遊列國的經曆,喜歡聽他緩緩道來的聲音,喜歡看他 溫暖而又深邃的眼神,喜歡,喜歡,喜歡,喜歡。。。。。 雖說我一直都很努力學習,可到底剛來沒多久,而且我是學理科的,每節課都有N多的單詞要查要背,第一次單元考我最喜歡的世界文學居然隻拿了 73分,我覺得很沒麵子,不想讓他覺得我是沒頭腦的女生,於是埋頭苦學,可誰知第二次考試依然是70多分,我無奈了,決定去辦公室找他(其實心裏有那麽小小的一部分是想看看他的)。如我所料,他在,很耐心的聽我訴苦,很耐心的教我如何趕上,很耐心的鼓勵我,我們聊了很久,聊我為什麽來美國,聊他曾經在英國住過15年,他說跟我聊天很舒服,很驚訝我的發音如此清晰,我告訴他我是中國深圳來的,在那裏我們從小學四年級就開始學英語了,而且我命好,從小學到初中的英文老師口語都非常好,所以給我奠定了好的基礎。 我開始一次,兩次,到後來經常去他辦公室,隱隱約約的從他看我的眼神裏捕捉到一些東西,一些我一直都希望可以捕捉到的東西,很快到了寒假,他說他要去法國待一個月,和朋友一起去,我從他的言談中小心翼翼的得知這個朋友是個“他”後,笑著跟他開玩笑說:“你會想我麽?” 他笑了笑,又是那種暖暖的笑容,“會,當然會。而且說不定我會寄明信片給你的。” 一個星期後,他走了,我在寒假中回了一趟國,家人的溫情讓我暫時緩解對他的思念和牽掛,回美國後第一件事就是去查信箱,很失望,他什麽都沒寄給我,雖然安慰自己說人家當時也沒說一定會寄明信片給你呀!不過很快開學的瑣事讓我暫時忘了他的卡片,忘了他。直到開學前一天晚上,電話響了,是他,告訴我他回來了,並且強調了他剛回來就打了電話給我,心裏很歡喜,但依然對明信片一事有些耿耿於懷,但又不好意思問,簡單聊了兩句就掛了,明天就可以看到他了----我這學期還有他的課。生日的時候,我收到了他送的水晶項鏈,他說是他在法國的時候買的,我問他如何知道我生日的,他隻是笑了笑說,你是我的學生,你的生日電話我會不知道麽?我笑著說他這是犯法,哪天惹我生氣我會去告他一樁的。不知不覺中,我開始直呼他的名字,又過些日子,我開始叫他“Will”,他笑笑很快就接受了這個稱呼,而“Will"也成了隻有我對他的稱呼,那段日子很快樂,也過的很快,他帶我去他的Club玩兒,讓我看他寫的書,他工作的時候我就千方百計的在他身邊搗亂,而他從來都沒有生氣過,隻是很無奈的看著我笑,有時候實在受不了了就要挾我說要給我的期末成績一個D,我就氣他說反正不是我的major,D就夠了,他瞪著瞪著就開始笑,總會說那句他經常會對我說的話:“你要我拿你怎麽辦才好?” 他比我大21歲,在他麵前我永遠都是個孩子,我也心安理得的撒嬌搗亂。直到我發現了他妻子的照片。 是我開玩笑時打開他抽屜看到的,當我問相片裏的人是誰的時候,他平靜的告訴我“That's my wife",我不知道自己臉上是什麽表情,但當我聽到他補充道:“That WAS my wife.She died in the car accident two years ago."時,心裏很沒同情心的掠過一絲欣慰,但嘴上還是要說“I'm sorry!" 雖然他後來沒說什麽,但是那張一直放在辦公室抽屜裏的照片依然讓我心裏不是很舒服,沒錯,如果說他很快忘記了他的亡妻我會覺得他很無情無義,但是他依然讓她的照片伴著他的工作又讓我有些難過。直到後來他邀請我去他家,介紹他的好朋友給我認識的時候,我在他家看到了很多他和他亡妻的照片,包括婚照,他甚至沒有在我來之前把這些照片藏起來,我感到失望了,雖然他對我的態度沒有一絲絲冷淡,我的生日,情人節,聖誕節,還有他出去旅遊回來都會送禮物給我,從未對我發過一次脾氣,但期間我去他家的時候那些讓我不舒服的照片還在冷冷得看著我,我的心也開始變得更冷。 大三的一天他突然告訴我他要回英國定居了,他說他還是喜歡那裏,覺得美國太鬧了,我沒有留他,雖然心裏卻好舍不得,我是真的喜歡他的,但是我覺得自己並沒有愛上他,所以應該放他走。三天後的一個晚上,他約我去他家吃飯,我嚼著他拿手的意大利麵時他突然問我:“跟我一起去英國吧!” 我驚呆了,但轉眼看了看客廳裏他亡妻的照片後,斷然拒絕了他的邀請,我的理由很簡單,我在美國的生活才剛開始,我還沒有本科畢業,我還是個拿著F-1簽證的留學生,我喜歡看“Friends",喜歡說美式英語,我還沒有在這兒呆夠,而我心裏知道真正的原因----我覺得他還忘不了他的前妻,也不知道他什麽時候會忘掉她,更不知道自己幹嘛這麽在乎?他聽後沒有再勸我。 一個星期後,他走了,我也沒去送他,我怕他會再勸我,我怕我會馬上答應,我還怕我答應後沒多久會後悔,我更怕是他的所作所為讓我後悔,我不知道我們之間到底是什麽?到底有過什麽?到底缺些什麽?我隻知道那段日子我很開心,而且每每回憶起來我都不會哭,就當那是愛情吧!是我17歲時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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