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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 I130移民問題

(2009-06-17 12:52:41) 下一個
昨天家人收到美國移民局的來信,說我的I130(未婚子女超過21歲的)申請被批準了,我的材料已經轉到National VISA Center(NVC)去了。4年間,我的個人狀態已經發生變化,我結了婚(沒有小孩),跟著老公移民去了加拿大,現在我和老公都還是中國護照(沒有入加拿大籍)。

問題是:
我什麽時候改個人狀態,怎麽改?
不想和老公分開,如何幫他申請?
現在住在加拿大,申請時候地址還是國內的,能不能改地址,讓VISA材料和麵試安排在加拿大?
如果告訴NVC上述情況,會不會影響到我的VISA申請?
從I130批準到我能登陸,一般還要多久時間呀?不要再等幾年呀。

太多初級問題,謝謝高手幫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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